新聞局 國片三大策略及十大議題願景 全文

看板Theater (電影院 - 戲院)作者 (夢想起飛的季節)時間20年前 (2004/12/03 13: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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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Ourmovies 看板] 新聞局提出「啟動積極輔導機制」、「營造健全產業環境」及「整合影音產業平台」等 三大策略及十大議題願景,並針對各項議題之重點,強調如下: 一、將DV拍攝之影片納入電影片之範疇。所謂的「電影規格」,係指可以在戲院放映 具備電影放映品質之影片,而放映機具,則不限於傳統三十五釐米放映機。另為鼓勵 創作者開拓電影市場,以「事後獎勵」的輔助方式,如市場行銷費用、入圍國際影展的 參展推廣費用等,以作為激勵製作高市場價值的DV電影作品。 二、改進電影輔導機制方面: (一)電影短片及紀錄片輔導方面,為鼓勵新人導演有大量習作之機會,短片輔導部數 將大幅增為十部,每部補助新臺幣一百萬元。紀錄片的輔導仍以每年二部,每部補助 新臺幣二百萬元為輔導原則。 (二)電影長片事前輔導方面(即國產電影片輔導金),將取消現行計點制度,未來評選 基準將以企畫案中之劇本內容、製作團隊專業性、財務風險管理及行銷能力為主。 每年分兩次舉辦輔導金申請,惟輔導金不應成為任何拍片者之長期補助來源,故自九十四 年度起,每位導演參與輔導金電影之製作以兩次為限;第二次申請時,需提出前一部影片 票房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之證明,以督促導演及製片業者能加強影片之財務控管及宣傳行銷 。輔導金補助金額將分為五百萬元及八百萬元兩組,五百萬元組申請資格限定為第一次 執導劇情長片之新人導演,而八百萬元組資格限定為拍過一次以上劇情長片之導演, 輔導金額較高,以期影片製作能達一定品質,惟為落實對等投資拍片之原則,獲選者 應提撥新臺幣八百萬元製片金併同本局輔導金一併納入信託管理。由於調整後的輔導金 能增加輔導影片數量及素質,故第一年將可輔導十五部影片,以每年增至五部的方式, 達到產業「量能」俱進的目標。 (三)電影長片事後輔導係為鼓勵未獲輔導金,且上映票房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 國產電影片。獎勵範圍以底片及後製費用為主,每部以新臺幣三百萬元為上限。 (四)優良電影劇本獎勵,係為鼓勵愛好寫作人士從事電影劇本創作,豐富我國電影題材 為主要目的。獲獎者每名將頒發獎金新臺幣十萬元。若事後拍製成影片,再給予該創作者 新臺幣四十萬元之獎金。 三、為推動影像教育,培養國片觀影人口,短期目標將結合教育部及文建會相關部會, 推動大學電影通識教育,再進而規劃中、小學電影課程教材。本局亦將協調教育部及 文建會,甄選北、中、南、東各一所大學,成為電影教育種子學園,以培育電影課程師資 。 四、促進電影產業國際化方面: (一)為促進電影產業國際化,將訂定「促進電影產業國際化獎勵及補助要點」,對於 國產電影或國人榮獲國際影展大獎者,得頒予一億元獎勵,並頒予製片公司及導演各 新臺幣一千萬元之獎金,另獲獎後二年內製片公司或導演如續提出下一部電影片之企畫, 並經本局審核通過,則另頒予該製片公司或導演續拍影片製作費用百分之五十之攝製 獎助金,最高各以新臺幣四千萬元為限,合計最高可獲得新臺幣一億元之獎助金。 凡臺、外合資跨國合作之電影片,以我國名義參加國際影展,頒予該影片之我國籍製片 公司及我國籍導演各新臺幣五百萬元之獎金,而與合作之外國公司則可獲得該公司 在臺電影製作支出金額百分之五十之獎金,最高以新臺幣五千萬元為限。二年內再續提出 下一部電影片之企畫,則另頒予該製片公司或導演續拍影片製作費用百分之五十之 攝製獎助金,最高各以新臺幣二千萬元為限,全案合計最高亦可獲得新臺幣一億元 之獎助金。 (二)本局將導引外資來臺拍攝電影或與我電影業合作拍片,補助外國製片公司在臺支出 達美金一百萬元以上者,在臺灣拍攝期間雇用我國籍演員人事費用總支出之百分之二十; 雇用我國籍職員人事費用總支出之百分之十五。影片在臺灣地區拍攝且進行後製作者, 補助其在臺灣地區後製作總支出之百分之十五,且得另申請補助其在臺灣地區拍攝 該電影片之其他支出費用之百分之五。另輔以「Location and Production Guide」計畫, 推廣臺灣具有特色適於拍攝電影之景點及相關電影拍攝之服務資訊,導引外國製片公司 來臺拍攝電影並迅捷取得服務資料。 (三)在改進國際影展參展補助及得獎獎勵措施方面,本局將修訂「國產電影片暨電影 從業人員參加國際影展獎勵要點」,由於紀錄片對保存我國傳統文化及人文社會價值, 和劇情片一樣具有重要意義,所以補助及獎勵方式將完全比照劇情片。至於得獎獎金部分 ,將保留第一類國際影展入圍及得獎獎金,以鼓勵國內導演追求最高藝術成就;第二類 影展之入圍影片則以鼓勵開拓國際市場為原則,原獎金額度改列為補助宣材製作及 活動公關費;此外,比照第三類國際影展的規定,增加補助第四類國際影展參展人員一人 的參展機票及食宿費用,以鼓勵業者參加國際影展,認識國際影壇趨勢,開拓電影市場。 五、建立賦稅公平制度方面: (一)本局將協調財政部廢止民國五十三年台財稅發第03921號函釋,回歸所得稅法 第二十六條「國外電影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出租影片之成本,得按片租 收入百分之四十五計列」之規定,以符合政府依法行政及租稅公平之原則。 (二)本局將協調財政部廢止民國六十八年之函釋,以符合產業公平競爭及租稅公平之 原則,並協調財政部給予半年之緩衝期,因恢復權利金之課徵,雖增加外片片商成本, 但可保留為期六個月之緩衝期,以協助業者有充裕時間進行因應與調整經營策略。 而外片市場的缺口,政府應適時提出本土電影產業振興政策,與民間合作,鼓勵優質國片 的投資與製作,來填補市場的空間。且加徵進口影片之權利金賦稅,除可增加國庫收入外 ,業者可能因成本之增加,進而控制影片進口量及拷貝數量,因此反而有利於改善目前 電影生態失衡的現象。 六、政府將成立「電影創投基金」或「影視專業創投公司」,協調行政院開發基金, 參與資金募集,其中民間集資55%,行政院開發基金投資45%。該項基金或創投公司, 延聘學者專家等專業人士,組成投資顧問團隊,負責審核影視節目製作及行銷企畫, 決定投資比例及最高限額。並協調相關部會於相關資金輔導系統內,提供資金三十億元, 協助電影製作行銷企畫之融資。另協助成立「電影融資種子銀行」、輔導建置產業投 (融)資市場資料庫,專案承作影視製作及行銷之優惠融資,並協調由中小企業信用保證 基金,提供一定比例之信用保證。 七、為鼓勵國片多元行銷,將增修現行之行銷及映演補助辦理要點:行銷及映演補助應以 電影片發行業為申請人及領取補助金對象,且申請行銷及映演補助之國產影片,其國內 票房成績應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並對於在戲院進行商業映演之DV長片,將比照 一般電影長片,適用於國片行銷及映演補助。 八、本局將協助民間組織成立電影產業「育成中心」,以作為人才養成訓練、產業資訊 交流平台與資金、技術及市場等資源互通共享之場域;另協助民間組織成立 「國片聯合行銷中心」,以提供國片發行、映演與行銷通路等之協助。 九、在整合影音產業,推動影視匯流合一方面,將協調有線電視發展基金每年勻撥 一定金額,用以輔導電視電影之製拍。 十、將規劃成立「影音產業資訊整合平台」,積極整合國內現有之影音產業資訊資源, 作為產業發展的後盾。 -- ※ 編輯: filmwalker 來自: 211.23.74.220 (12/03 13:54)
文章代碼(AID): #11h_-Hd1 (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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