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本板吐槽對象之認定
看板TuTsau (吐槽)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時間17年前 (2008/07/11 04:22)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 2人參與討論串5/10 (看更多)
※ 引述《dumplingchen (觀變思常覺雲小道士)》之銘言:
: 註2 節目參賽者--
: 各類比賽或遊戲節目參賽民眾,如益智、遊戲、運動、歌唱等等
: 選秀類節目,比賽結束若有正式簽約出道者不在此限
: 但比賽完若未出道仍不算藝人
: 但有正式簽約跨行出道者不在此限(如一把傘某成員、某些作家跟律師等)
: 註5 單一節目非藝人固定班底--
: 只簽節目約,在單一節目擔任固定班底的非藝人
: 如小學生了沒、磅磅堂、黑色會等節目的非藝人,依此類推
: 因這部分最具爭議,在此分別說明
: 小學生那群人,並非正式出道藝人,也未在其他台或節目中出現
: 雖上過順治走了,但為同電視集團旗下節目,視為該台宣傳自家節目
: 所謂內舉不避親,故不算通告藝人
: 再者,這批人離開大學跟該節目後,有誰真正出道變藝人過?(以已離開者來看)
: (若到時候有正式出道者,本板將開放吐槽此人)
: 至於磅磅堂、黑色會,指的是那些目前只在該節目中出現的那些路人
: 已正式成為團體,出過片、拍過戲的那一群人則不在此限
第二條
吐槽對象:
人(以下簡稱演藝人員)-
歌手(含個人、團體、樂團)、演員、主持人、通告藝人、
已跨足在演藝圈發展有如同藝人演出或曾有緋聞並上報的模特兒、
已上電視作秀過的儲備藝人(和演藝公司有簽約或者和製作公司有約定)、
製作人、導演、編劇、唱片、經紀及製作公司、
已跨足在演藝圈發展有如同藝人演出的爭議人士。
事-
演藝人員之醜聞、緋聞、炒新聞等等其他足可受批評的不檢行為。
吐槽政治請以該藝人的言行範疇為主。
物-
專輯(含EP)、MV、戲劇、電影、綜藝節目(注意:政論節目不在內!)、
藝人寫真集、藝人發行任何商業性作品。
*媒體和電視台只能針對上述人事物;廣告只能吐槽藝人,
原因在本身並不完全屬於演藝圈的商業活動。
註2 和 註5 和版規第二條明顯有抵觸.
如腥胱三. 就上過 磨飯肉棒糖. WI 蘋道並不屬中視集團.
腥胱三本來就是 "演藝圈選秀". 除了中視中天外. 還有中國時報
( 其他報紙如自由. 網路媒體也有報導.)
明顯為 "儲備藝人". 況且因為有約. 所以腥胱等才不可能在台視或華視出現.
再者. 他們本身已具備 "爛藝人專門炒緋聞上報" 的爛藝人行為.
( 聽說以後還有個.. 五淋大盜 ?? )
另外. 小學生了霉中間的許多藝人.
( 阿啃和那痘算藝人了吧? 再說這兩個爛貨不是就要翻桌了. )
除了該節目外. 很多也跨足如網拍 MODEL. ( 這部份不算 )
至於他們與終添有無經紀約 ( 很多名模爛藝人也都有經紀約 ) 我們也難以知道.
( 如果他們沒經紀約. 早就可以在其他節目出現了. )
如果 註1 到 註5 有爭議部份. 理應修改版規.
( 如. 加註 "單一節目固定班底之非正式出道藝人" )
腥胱3 也有被淘汰的藝人去混驚蛆獎. ( 理泊嗯 )
腥胱2 的淘汰者淋到圓還去演嘔像劇. 瘋密性欲操
如果這兩個還不算爛藝人那就乾脆別吐了.
修改規定. 理應再周詳嚴密些.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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