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妖獸] 這個部落格看了很想死
: 代號:1010 118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試題
: 頁次:4-1
: 等 別:五等考試
: 類 科:一般行政
: 科 目:法學大意
: 考試時間: 1小時
: ※注意:㈠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初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複選作答者,該題不
: ㈡本科目共50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是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上作
: ㈢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 1 某甲在網路上向某乙訂購10條內褲,某乙隨即接受某甲訂購,並約定在捷運站面交。
: 面交當天某甲臨時反悔而未到場,請問某甲與某乙的買賣契約是否有效?
: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A 買賣契約為諾成契約、不要式契約,口頭上有邀約跟承諾的意思表示,不用交付價金也
不用交付契約標的(內褲)即足當之,意思表示合致雙方即負給付價金跟標的的義務
況本題無無效或不成立事由(當事人行為能力健全、意思表示合致、標的合法可能妥適)
故契約有效,惟雙方可就該給付為民264同時履行抗辯(不給我內褲就不給你錢)
消保法賦予郵購買賣猶豫期間的前提就是契約有效啊,契約無效或不成立自無猶豫期間
雙方直接就不當得利各自請求返還其給付就好了
此與契約有效及成立與否無關
另,縱定有定型化契約也須檢視其是否符合民247-1及消保12的要件,(無顯失公平且符合
誠實信用原則)例如出賣人亂保證一通結果貨品不符合保證品質,這時貨物既出概不退
還的條款就無效。
: 2 承上題,某乙在社群網站「臉書」向朋友寄送內褲價目表的電子郵件,該價目表的性質
: 為何?
: (A)邀約 (B)邀約的引誘 (C)定型化契約 (D)個別磋商條款
B 法條題:民法154二項 不過不管是要約或要約引誘,只要沒有合致的承諾,都不會使人負
要買的義務 差別在於 要約引誘不是邀約,反而是相對人所發出的意思表示變成要約
出賣人 買受人
我要買你一條內褲200塊(要約) <--> 好啊(承諾)==>契約成立
出賣人 買受人 出賣人
郵購價目表寄送(要約引誘) ==> 我要買上面這條內褲(要約) <--> 好啊(承諾)
==>契約才成立
: 你遇到的情況屬於第一題
: 基本上,除非某乙有證據證明某甲是故意整他
: 不然某甲是沒什麼法律責任
: 而且該項交易不是發生在實體店面,買方有七天猶豫期
: 就算真的買了後悔還是能退貨
: 除非某乙在網路上已經聲明「貨物售出概不退貨」的定型化條款
: 至於李挺正的情況是第二題
: 某乙在臉書上表示自己在賣內褲並公布價格純粹只是「邀約的引誘」
: 看到的人並沒有「一定要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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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21.40
※ 編輯: angela111l 來自: 114.42.121.40 (01/29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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