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TuTsau ]
討論串音思拜耳音樂工作室聲明
共 9 篇文章
內容預覽:
看大家反應熱烈 我再補充一點好了. 正所謂 香港人說 ,有賭未必輸. 同理 有告未必贏. 萬一檢察官也認為你抄襲,檢察官認為網友只是陳述一個事實,. 那網友就不構成誹謗了.. ------------------. 刑法 310 條.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
(還有532個字)
內容預覽:
※ [本文轉錄自 LArc-en-Ciel 看板]. 作者: dimmer (AnotherBiteOfTheApple) 看板: LArc-en-Ciel. 標題: Re: 音思拜耳音樂工作室聲明. 時間: Fri Jan 19 16:03:50 2007. 吃光光 噗. 那個…我不懂法律. 所以
(還有277個字)
內容預覽:
好 現在大家已經知道公訴 跟 告訴乃論 的分野. 我們現在淺談 誹謗 與 公評 的分別. 誹謗內容如果與大眾利益無關 好比我說 李蓮英是個陰陽人爛屁股. 這是誹謗 為什麼呢 第一 這與大眾利益無關 我非維護大眾利益而作出這樣的言論. 李蓮英屁股爛與不爛 並不影響社會大眾利益 他屁股爛也不危害公共安全
(還有1107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