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版權......
※ 引述《lawtuna (大餅+黑鮪魚)》之銘言:
: ※ 引述《RogerYap (far away)》之銘言:
: 答案是肯定的,
: 因為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理,
: 就算你是大學生,非營利機構甚或是實驗性質的網路廣播,
: 都要收取公開傳輸的授權費用,
: 只是可以按照使用之情況酌減收費。
: 另外,若是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則不需取得授權(但是你必須提出證據證明)。
: 那麼現在是否需要取得授權?
: 答案是「暫時不需要的」,
: 因為目前「網路廣播」概括授權公開傳輸使用報酬費率經
: 「經濟部智慧財產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審議決議「保留」,
: 所以要等待委員會決議通過授權之價格時,
: 才需要進行授權,
: 所以....趁不收費之前....大家多玩一點吧~
: 等到時候要收費就要看誰有辦法拉攏贊助資源囉~!
最近在重新架設新電台 所以又注意到這個問題
引用 http://www.must.org.tw/must_p2.htm
(三) 公開傳輸:
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款之定義,『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
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
,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故凡於網路網站上主動或被動播放背景音樂、網路音樂
試聽下載、網路廣播電台、網路電視影片、網路卡拉OK、KTV、網路廣告及其他通訊方法
如電信業者之手機鈴聲下載,如有公開傳輸音樂時,則需申請公開傳輸之概括或個別授權
。
所以應該是要申請才行囉?
當然如果自己買的CD之類的 在授權上沒什麼大問題啦
不過如果歌曲來源不是合法的話 那真要抓起來 會不會又跟MP3事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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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32.104
推
10/13 13:15, , 1F
10/13 13:1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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