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GG ] 一個小問題

看板YAseries作者 (望遠鏡)時間16年前 (2009/11/20 10:06), 編輯推噓24(24020)
留言44則, 1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8 (看更多)
其實這一系列文,主要是希望提出幾點合乎邏輯的理由 (一、引述自原著,二、從語言脈絡去解析以及,三、我的大膽推斷) 用以說明其實Dan Humphrey的正式名字就是Daniel Humphrey 如同你可以稱Chuck作Charlie、或稱Nate作Nathaniel,反之亦然 因為兩者都對、兩者皆可存在,而不是如置底文和推文這麼「武斷地」說 「2.Dan 的正式名字是 ? ANS. 就是Dan 不是 Daniel 但是無法解釋他的Email ID (natanicole)」

12/31 20:42,
Dan就叫做dan不叫daniel
12/31 20:42

06/25 08:19,
疑 DAN是本名吧?看了那麼多集 每次被叫DANIEL他會糾正啊..
06/25 08:19
如果咱們先不談名字的「正式」與否,既然你要推翻掉它的名字,是否能提出其理由? 而不是用「感覺」去說Dan Humphrey是在糾正和反駁,進而論斷Daniel是個不存在的名字 這樣太過流於「個人推測」,好比底下也有人已經提出反證

07/06 19:43,
叫Daniel沒被糾正的次數也非常多
07/06 19:43
因為Lily或Rufus都時常叫他Daniel←這個在我第一篇回文就已說明它的社會脈絡現象 我想應該不至於連父母都會叫個「錯的」或「不存在的」名字吧 您也不能就武斷地認為這是編劇的疏忽和錯誤 於是這兩個名字(一個正式名字、一個是暱稱)皆存在的答案,更是呼之欲出 因語言有其模稜兩可的(arbitrary)特性, 並不是簡單可用「非A即B、非B即A」的二元論邏輯就能斷言的 於是我實際就影集裡的對話,進一步舉出這個「actually」並不是用來糾正和反駁CeCe 如果常人直接套用中文翻譯便很有可能會這麼誤以為,而掉入二元論的死胡同 而如您英英字典所示的,第三項說明actually作插入語「補述」的用法: used to introduce a new topic or to add information to a previous statement 這個用法在於像是演講和說明會都蠻常聽到的,這點沒什麼異議 : 其實我滿希望telescope能舉個native speaker這樣用actually介紹自己暱稱的例子, : 因為我發現滿多non-native speaker會"亂用"英文(自己認為是舉一反三), : 而且其實written和spoken的英文嚴格講起來差很大, : 只是大多數人聊天時不會去挑對方的錯, 很有可能就這樣延用下去 如您所說,non-native speaker會"亂用"英文 反之,難道native speaker所說的、所寫的就一定是對的、絕對是依照文法的嗎? 這點真的是個非常大的misunderstanding....而且也被台灣教育給嚴重矇蔽 我想不會有人還會天真的以為native speaker都不可能誤用文法吧!? 不會有人還會天真的以為那些在補習班裡教您的小孩英文的老外都是「專業」的吧? (老實說,有很多來台灣的老外,說穿了專長不過就是會講一口英文… 尤其是根本就沒什麼學歷來混口飯吃的 當然也是有好的,不過就我待過補習班的普遍觀察就是這樣 但是台灣的家長就是不停砸重金給那些老外 科科) 事實上在語言學家的觀察發現不管native或non-native speaker皆會產生語言的誤用 而且native speaker誤用的情形也是相當頻繁的只是較不易發現和較不明顯 隨後更出現了如您所說non-native speaker的「錯用」,最後變成正式官方用法的例子 誤用久了也就約定成俗變成正式可以使用的 如新加坡式英文和港式英文、紐澳的英文等等 這個連我們自己講中文也會時常講錯的現象,應該不難理解吧… 不過即便講錯也不會明顯影響你我之間的對話 因為誤用的情形,彼此是是能夠manipulate之後理解的(除非是非常大的誤用) 姑且先不論什麼誤用不誤用 甚至有很多連native speaker都不自知「為什麼要這樣說」、「為什麼要這樣用」的原因 如同我們自己使用中文一樣都是在「不自覺」的情況之下使用… 如果您有修過「華語教學」更能深深體會 連我們自己中文native speaker都時常遇到根本就解釋不出「為什麼要這樣說」的例子 光一個「之」、「了」字會出現的各種用法,可能都會讓您解釋破頭… 中文的精深比英文更難去理解 因為大家都這樣用嘛(翻桌)←「華語教學」我真的學到後面都快精神分裂XD 所以從語言的脈絡去談並不是你我隨便說了就算「對的」 這個native speaker和nom-native speaker的爭論是沒什麼意義的… 沒有人說一定要native speaker說的才是對的 因為語言多元複雜的現象造成困擾(好比您現在所爭論的) 所以才會有了前人催生「文法」的想法 然而文法的收錄是歸納語言使用者的習慣,將觀察到的語言現象做出系統化的整理而生 但也就從中產生許多問題:(簡單舉兩個顯而易見的) (1) 文法即便收錄「最大觀察值」的現象,並不代表已涵括社會的「所有語言現象」 因為這樣最大觀察值的現象,尚未涵括所有出現的、或出現比例較低的現象 所以您不能斷言您沒在文法看過的用法就是「錯的」 (2) 文法是由人制定的,難說有主觀和意識的操縱 簡單舉例,文法根本少見「次文化」和「非主流」的用法 但您就能否定次文化和非主流的存在嗎? 這樣建立在知識霸權之上的語言霸權,隨後便遭致許多的攻擊 所以才會又出現另一派倡導「讓符號回歸自我」的學者 (這裡符號即是指語言,怕您誤解…) 這個您有興趣去研究語言學和社會語言學吧 畢竟我已經不唸語言學很久了,有很多專有名詞真的頗懶得去查的說= = 所以說語言的使用,真的並沒有所謂「絕對的對錯」←這一點我花了相當大的篇幅澄清 : 大部分我聽到在自我介紹時用"actually"的都是non-native speaker, : 因為他們的正式名字通常不是很容易用英文發音或太長, : 於是會先讓大家記住自己的暱稱, 例如"hi, my name is Sasha", : 然後再補充正式名稱是什麼"well, actually, it's Alexander", : 或"Actually, Alexander"或"Alexander, actually", : 但是用暱稱叫他就好, "But just call me Sasha" : 基本上, 也很少會補充解釋自己的全名(沒必要或懶) 這也可能發生在native speaker身上 如同我上一篇所述,可能會以兩種形式出現 (1) 「暱稱 再 Actually+正式名字」←這個蠻合理出現的 (2) 「正式名字 再 暱稱, actually」←這個也許照理來說較不常出現 但也不能否定它被使用的可能性,不然我上面篇幅都白講的… 然而在Gossip Girl裡出現的對話 我個人對Dan Humphrey為什麼會這麼說,所持的論點如上一篇文第二論點所示 『這個actually就只是個插入語,在作輕微的補述 翻譯要完整的話,即他只不過是要進一步表達「你也可以叫我Dan」或「請叫我Dan就好」 如果編劇沒有用這個手法的話,反而會造成日後的麻煩 例如之後只要有CeCe或Carter和Daniel "Dan" Humphrey的對手戲時 他們即都一律要稱他作Daniel(因為照理來說他們就不知道其實可以叫他Dan就好)』 這是讓戲保持「一致性」和「合理性」的手法 另外關於這樣的說法,我的確在國外親身經歷過是說了正式名字後才補暱稱的 抱歉無法把原當事人抓上PTT來證明給您= = 我想這種東西,沒有親自在國外碰過「出乎您意料之外的說法」的人都會鐵齒不太相信 簡單來說就是以後您有機會在國外長住的話 (短期觀光不太能發覺細微的…) 非常多非常多的說法都是跟台灣所教的和我們所能認知的不太一樣… 至於這種該放前、該放後的用法,東西方人在邏輯上就差異很大 所以我們也就不能夠輕易地斷言哪一個才是對的 : 即使是三方介紹時, 也很少會非把正式名字和暱稱解釋清楚不可, : 因為通常會迅速進入聊天的話題, 這是Dan給我執著於一定要"叫我Dan"感覺的原因 它沒有要解釋清楚的用意啊 如果actually在這只是作「插入語」的話,根本就是個附屬的句子 插入語有slightly emphasize和slightly interpret的作用 這在對話裡出現,本來就是蠻能「直覺」理解的 : 當時看到他們對話, 直覺的想法其實是L(不自覺地), CeCe(故意地)用Daniel, : 顯示自己的社會地位, 是非常重視禮儀教養要合規範, : 而Dan要強調"所謂平民化的親切", 倒是沒想到Dan的正式名稱、全名這些是什麼 您最後這個重視禮儀或平民親切的「觀察」 如我上一篇文第三論點一樣,皆屬個人的「大膽假設和推論」 如果這還無關乎Dan Humphrey等同Daniel Humphrey的話 請再就Lily和Rufus為什麼會稱他作Daniel 回過頭去探討版友的反證給予合理解答,直接用「現象」去明說太過粗糙了 謝謝

07/06 19:43,
叫Daniel沒被糾正的次數也非常多
07/06 19:43
最後我要說的是= =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放Daniel一條生路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請還Daniel一個公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3.21

11/20 10:29, , 1F
離題了+有火藥味
11/20 10:29, 1F

11/20 10:40, , 2F
好認真@@
11/20 10:40, 2F

11/20 11:02, , 3F
隨便唄= = 我沒火藥味只是比較認真就他問題回答ok= =?
11/20 11:02, 3F

11/20 11:16, , 4F
嗯 樓上比較沒有火藥味^^
11/20 11:16, 4F

11/20 11:34, , 5F
我覺得樓上根本是鴕鳥心態,DANIEL合理+1
11/20 11:34, 5F

11/20 11:44, , 6F
那個 我不懂我哪裡鴕鳥心態? 原PO的確比較沒火藥味啊 難到是
11/20 11:44, 6F

11/20 11:44, , 7F
嫌我講得不夠白? 要說 另一位太嗆? 這樣?!
11/20 11:44, 7F

11/20 12:09, , 8F
唔~~冷靜冷靜嘿^^ 我如果有離題也只是要回覆borodin...
11/20 12:09, 8F

11/20 12:24, , 9F
推一下原po的認真XD 請問原PO是念語言學的嗎@@?
11/20 12:24, 9F

11/20 12:26, , 10F
原po是本科生
11/20 12:26, 10F

11/20 12:29, , 11F
老實說borodin想反的話,論點也真的是有夠弱
11/20 12:29, 11F

11/20 12:41, , 12F
原PO這篇文很不錯啊 而且他真的有出過國~所以他所切入的論點
11/20 12:41, 12F

11/20 12:43, , 13F
都是以自身所學及親身經歷的論點去評論 很棒!!!
11/20 12:43, 13F

11/20 12:47, , 14F
給原po推一個 Daniel也合理+11111
11/20 12:47, 14F

11/20 13:24, , 15F
嘆..Borodin待在美國的時間應該比所有人久了 質疑的語氣請
11/20 13:24, 15F

11/20 13:26, , 16F
尊重點 to Stingie板友 我猜borodin在美國應該有教課了
11/20 13:26, 16F

11/20 13:27, , 17F
在美國長住的板友蠻多的 我覺得口氣別說太滿 :)
11/20 13:27, 17F

11/20 13:28, , 18F
我也覺得沒必要這麼酸borodin!大家都是開心的在看
11/20 13:28, 18F

11/20 13:28, , 19F
這個板
11/20 13:28, 19F

11/20 13:30, , 20F
順便變成Language板了
11/20 13:30, 20F

11/20 13:31, , 21F
放布洛丁一條生路吧..還有 我要嘻笑怒罵耍白吃的GG板
11/20 13:31, 21F

11/20 13:52, , 22F
欸 老實說 我真的不覺得Borodin 是錯的 所以沒啥好放一條
11/20 13:52, 22F

11/20 13:52, , 23F
R稱D為Daniel 只有一次 那次有點在開玩笑的意味
11/20 13:52, 23F

11/20 13:53, , 24F
L稱D為Daniel有被D糾正過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11/20 13:53, 24F

11/20 13:56, , 25F
跟Bart通信用Daniel我認為那是想要硬撐正式 或是 高級
11/20 13:56, 25F

11/20 13:57, , 26F
但是這只是我覺得啦
11/20 13:57, 26F

11/20 15:44, , 27F
謝謝給我拍拍的版友們,其他覺得我po文嗆的,我很抱歉...
11/20 15:44, 27F

11/20 15:46, , 28F
找自己立論的證明是我的職業病,抱歉在忙工作之餘post文章
11/20 15:46, 28F

11/20 15:47, , 29F
我覺得你的文章很ok :)
11/20 15:47, 29F

11/20 15:47, , 30F
把工作上的思緒帶進來,影響到自己po文的內容,真的很抱歉
11/20 15:47, 30F

11/20 15:48, , 31F
謝謝版主護航,但我想尊重其他版友對我表達的意見,虛心接受
11/20 15:48, 31F

11/20 17:08, , 32F
我有酸他嗎= = 有很多都是陳述"事實"又不是針對他
11/20 17:08, 32F

11/20 17:10, , 33F
我是寫 to Stingie
11/20 17:10, 33F

11/20 17:17, , 34F
恩 我是覺得版友都知道Daniel Humphrey就是指Dan
11/20 17:17, 34F

11/20 17:19, , 35F
所謂二元論調指的是置底的「Dan不是Daniel」頗有問題
11/20 17:19, 35F

11/20 17:19, , 36F
不過版主如果堅持的話 那就這樣
11/20 17:19, 36F

11/20 17:22, , 37F
噢 那個我要改了 :)
11/20 17:22, 37F

11/20 23:44, , 38F
Chuck原本不是Charlie 而是Charles
11/20 23:44, 38F

11/20 23:44, , 39F
應該說叫Charles的都可以叫Chuck或是Charlie
11/20 23:44, 39F

11/20 23:45, , 40F
不過Charlie Bass聽起來比較沒氣勢
11/20 23:45, 40F

11/21 00:48, , 41F
這個是我的疏忽 我打錯= =
11/21 00:48, 41F

11/21 03:25, , 42F
雖然都非常認真 但是 我還是想要嘻笑怒罵耍白吃的GG板+1...
11/21 03:25, 42F

11/22 17:38, , 43F
這主題有趣, 但書袋文會讓人很想按end
11/22 17:38, 43F

11/29 01:30, , 44F
本來就不覺得布洛丁是錯的阿 只是希望氣氛依舊嘻笑怒罵
11/29 01:30, 44F
文章代碼(AID): #1B1VczrQ (YAserie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B1VczrQ (YAs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