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 關於遭受到強暴或性侵的心態

看板YoungDotx3 (青春點點點)作者 (小狼要認真念書)時間15年前 (2010/11/06 12:37), 編輯推噓43(430230)
留言273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1/06 03:27,
穿太辣結果被性侵 先不說受害者是不是也要負點責任
11/06 03:27

11/06 03:29,
現實上就是會有被性侵的風險存在 等到事情發生了 找出誰負
11/06 03:29

11/06 03:29,
責又如何?
11/06 03:29

11/06 03:35,
就好像去棒球場看球結果被全壘打打傷 兩個案例不過就是風險
11/06 03:35

11/06 03:35,
源一個是人 一個是球 我們會去怪人可是不會怪球
11/06 03:35

11/06 05:09,
穿太辣比較會被性侵,那為什麼還是有很大比例的穿制服女
11/06 05:09

11/06 05:11,
性,甚至跟性感沾不上邊的幼兒被性侵呢??再反推回來,為什
11/06 05:11

11/06 05:15,
穿比較辣就有那麼點必然性"活該被性侵"??路上隨便撿拾他
11/06 05:15

11/06 05:18,
人掉落的白花花的鈔票都會被判侵佔了,人家妹妹就算脫光
11/06 05:18

11/06 05:20,
衣服一絲不掛的裸奔,只要她沒有公開宣告"來吧我想被人
11/06 05:20

11/06 05:23,
性侵"((當然,還要加上她已滿16歲)),你碰她就是你的不對,
11/06 05:23

11/06 05:25,
因為你已經構成性侵罪裡"違反意願"的條件。
11/06 05:25

11/06 05:38,
台灣目前的法律只有規定任何條件下都不可對他人性侵,
11/06 05:38

11/06 05:39,
沒有規定女生穿太辣或男生太帥引起他人性衝動有錯,
11/06 05:39

11/06 05:45,
誘惑跟被誘惑雙方就是這麼不公平。不爽??OK,歡迎督促立
11/06 05:45

11/06 05:47,
法,規定怎樣的衣著打扮容易引起性衝動不能穿,或是移民北
11/06 05:47

11/06 05:49,
韓,他們現在可是規定只要是宋慧喬留過的髮型都不准留呢!
11/06 05:49

11/06 06:25,
抱歉,我第九跟第十一句說得不完整。應該說"引起他人性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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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06:26,
動而被性侵"
11/06 06:26
先說一下 我沒有聽到昨天的點點點 所以不知道討論到了什麼 我只是想討論一下人們對於受到性侵害者或者被強暴者的心態 「被強暴者或者被性侵的人,都是穿著暴露的並且回家的時候為了方便挑選比較快速的路, 但是那些快速的路都是小巷,所以被強暴者或者受到性侵害者自己也要負點責任。」 以上是人們常出現的心態 但是 這絕對是個迷思 不知道各位知不知道 許多受害者 他們穿著都是保守的 也沒有所謂的走在暗巷 他們都是 走在一般大街上 卻可以遭受到性侵或強暴 接著到了警察局報案 如果遇到帶著上面心態的警察 警察可能就會問 「小姐,你是不是從事一些比較特殊的行業呀?」 以上就是所謂的二次強暴 而且二次強暴的影響絕對不亞於一次強暴!! 我是念心理諮商的 前幾天上動機心理學的時候老師正好和我們討論到這個問題 沒有人都該遭受到性侵、強暴 對於一個受害者 那個身心的痛苦絕對不是我們能想像的 如果順利的話 受害者也許可以透過心理諮商走出陰影 可是如果走不出來 那位受害者的一輩子可能就毀了 她的人際、溝通等功能都會受損 這樣無法走出社會 嚴重點可能會自殺 我們該關注的焦點是 這個社會的治安好不好 為什麼會有所謂的單車之狼、美工刀之狼等性侵者 如何改善及預防 才是我們該做的事情 再次重申 沒有一個人是活該被性侵 當身邊出現了受害者 希望大家可以幫助她們走出陰影 介紹一些專業社福機構協助受害者 感謝你看完這麼長的文章<(_ _)>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M0407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7.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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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即使他露出了微笑曲線也不可以說是活該被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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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沒有人是活該被性侵 作出性侵舉動的在法律上該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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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4:47, , 4F
這一點我完全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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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從被害者這一方來看 今天一個穿著很普通 一般人不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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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產生性慾的 卻被他人性侵 對那個加害人而言其實他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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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你穿什麼 只是被害者剛好被遇到 這種情形被害人根本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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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預防 但是穿著曝露 就是會提供額外的誘因讓人產生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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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人類心態有趣的地方 對一個正常的人來說 會對一位女子穿著暴露就衝上去性侵害嗎? 通常會去加害他人的基本上他的內心就是有問題了 今天無論受害者穿著保守或暴露 今天加害人遇到了就還是會對受害者性侵 再者 甚麼叫做穿著暴露? 每個人的暴露定義不一樣 被害者想怎麼穿就怎麼穿 這是被害者自己選擇的自由 不是發生後我們對被害者指指點點說 「你看,叫你不要穿那麼少你還這樣穿!」 該怎麼讓人們免於害怕 是我們該努力的方向 ※ 編輯: tony86069 來自: 120.127.36.85 (11/0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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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責任的歸屬會說被害人有責任的情形當然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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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每個人作事都會預見其後果或風險 去打籃球可能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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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股票就可能會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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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觀點 我自己是從我目前學的心理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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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出發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ˇ= 如果推文太長我可以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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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 15:04, , 14F
推文弄成文章 比較方便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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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建立在你能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基礎上的 不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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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應該要先學會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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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出事了才來抱怨說怎麼沒人保護我 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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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原PO所言,沒有任何人是活該被性侵,就算是我舉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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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15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1/11 13:32, , 234F
那為何要對我說這句話?我想這真的不用在爭了,沒有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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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看清楚的,在解釋也是浪費時間。然後,當天在討論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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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可是有人說只能去關懷她們嗎,我想討論前因後果,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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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加入跟我討論(MIX應該則是只想找人吵架),可是什麼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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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扯前因後果、有必要一直證明這就是前因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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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覺得這是個根本不是問題的問題,你可能覺得討論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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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無聊沒有意義,那請你就不要理我就好,至少我覺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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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我吵架有意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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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像你會認為我說"討論要認真但不要太認真"是在繞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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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不會想要去想一下我說這句話是甚麼意思,也或許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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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我要表達的意思,卻在故意酸我,這都表示你只想找人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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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的話我就不奉陪了,至於all大我也不知道你到底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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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在討論下去?因為你前面有說你不想再繼續?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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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把我的想法寫ㄧ寫寄給你(不想寫在這讓人生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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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意思繼續,那我當然不用浪費時間,請你在後面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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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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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想從上面回文看出是有一點進展,從一開始的"這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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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是原因",已經變成"這會是主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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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它可能是主因也可能不是,但至少是個原因,那它到底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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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因素?當然需要更多人的研究,就好像all列出的那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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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我們不能先入為主的把一件事可能的因素在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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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討論之下,就把它完全的排除或是認定它就一定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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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大想繼續討論(不知道還有啥好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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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15:20, , 257F
不過我也很好奇思考兩天可以讓你有怎樣的想法 還是寄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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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28, , 258F
我也只是在反諷而已 加上我提出的一個問題點你依舊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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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源頭犯罪因素你都視而不見,卻一直再探究他究竟是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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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的因素不是? 你沒有從犯罪者的角度來看 怎麼知道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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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就依自己觀點,視而不見別的觀點因素 才令人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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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串你也只是單純抒發你對我的反諷的不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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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講的問題點呢?你依舊沒討論到 那究竟是你不想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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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怎麼樣的情形?你也講了不能先入為主把其他因素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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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38, , 265F
那我講的因素依舊沒有在你考量中,兩次了 卻還是斟酌再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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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是不是因素,卻忽略決定因素的是 犯罪者的"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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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什麼XX之狼的 有些都是智慧犯 鎖定對象再作犯罪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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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鎖定的對象是不論穿著的,也有隨機犯罪的,也是隨機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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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 還有一部分是屬於同學之間以及情侶之間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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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降低風險跟問題發生率的方式 穿著保守跟避免一人落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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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信任的同伴的同行 以及其他防範措施來的沒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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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52, , 272F
你的這種問題不是沒有人討論過,但是不會就這樣片面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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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20:52, , 273F
正是所謂你講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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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rDkbc8 (YoungDotx3)
文章代碼(AID): #1CrDkbc8 (YoungDot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