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音樂會曲目
看板clPianist (古典鋼琴家 - 莫札特,貝多芬,蕭邦,李斯特,舒伯特,柴可夫斯基)作者yutouu (青春痘的逆襲)時間19年前 (2005/11/18 08:52)推噓7(7推 0噓 0→)留言7則, 7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butterfly12 (蝴蝶)》之銘言:
: 想請問各位大大一個關於開演奏會的問題
...首先我承認我現在因為閒閒沒事幹所以想PO文賺批幣
: 似乎一般個人音樂會不太有演奏協奏曲的
很少
: 是因為沒有人協奏的關係嗎?
絕對不是
沒人協奏找人就好
鋼琴主修的人多到你走到敦化南路隨便一棵行道樹上用力搖一搖樹幹
大概都會掉個十來個下來:p
: 如果拿改編成鋼琴版的協奏曲當曲目
: 是否恰當?
不恰當
如果你是好幾個人的鋼琴演奏會
適度的運用雙鋼琴節目穿插是OK的
畢竟像這種節目本來就是走園遊會路線
各式各樣的人演奏各式各樣的曲目
但是如果你是個人的演奏會
極不恰當
首先"獨奏會"這個詞的意思就是為表現個人演奏的不同風貌而舉行的演奏會
鋼琴本身不需要其他樂器的伴奏就可以自己表現出多樣性
而經過改編過後的協奏曲或者其他各種曲種
因為原曲並不是為鋼琴或者"不只為鋼琴"
所以表現出來的特質也不會是鋼琴所訴求的東西
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說實在的大概90%在節目單上可以看到的曲目
都是被大家彈到爛的東西
為什麼還是有聽眾願意一而再再而三的入場欣賞?
買CD就可以反覆了啊~
原因就是為了欣賞不同演奏者之間的"個人差異"
甚至 同樣一個演奏者
在不同的年紀或機緣
同樣的曲目也能表現出完全不同的風貌
我認為鋼琴的獨奏曲目非常的多
適合演奏的曲目更是不勝枚舉
沒有演奏"協奏曲"的必要性
協奏曲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是只為了鋼琴獨奏
聆賞協奏曲本來就是為了感受鋼琴與樂團之間的互動
而這樣浩大邊制的曲種經過改編之後
很多很多的曲趣越念都必須被迫刪減
效果一定會差很多
而"鋼琴獨奏會"的聽眾訴求
最重要的應該是"鋼琴獨奏"本身
我認為沒有必要讓觀眾在這種場合欣賞到"協奏曲"
理想的曲目安排有兩種方向
大部分的曲目安排會傾向各種風格的比較性闡述
另外一種是特定主題的呈現
後者最近有個很好的例子
就是下個月(吧!?)的葉孟儒獨奏會
全場蕭邦練習曲
很顯然的蕭邦的二十四首練習曲就是這場音樂會所要表達的特殊主題
當然這樣的曲目呈現方式就一般普羅大眾而言是比較危險的
畢竟從頭到尾曲風相近
你如果沒有辦法表現出曲子間細微的差異性
也沒有辦法賦予瑣碎的意念一個很強烈的意涵在
這樣的演奏會很容易流於失敗
安排獨奏會曲目的方式以及舉例
在史蘭茜斯卡女士所著"指尖下的音樂"一書中
特闢篇章論述 原PO可以找來參考看看
下面不才小弟我列舉兩個例子說明
一個是本人2002年所舉辦的獨奏會曲目
一個是本人運用手上現有曲目所做的粗略安排與說明
(我並沒有要開演奏會 只是製造例子而已XD)
1.
巴哈 平均律第一冊No.17
貝多芬 悲愴奏鳴曲,作品13
普羅高菲夫 奏鳴曲作品83第一樂章
-中場休息-
蕭邦 練習曲Op.10-5,敘事曲Op.23,詼諧曲Op.31
上面的曲目最大的特性在於
涵蓋了四種完全不同的風格(巴洛克,古典,浪漫,現代)
但有兩個缺點:
第一 下半場的曲目有點太短 總長大概只有20分鐘左右
理想的獨奏會長度應該是所有的曲目總長70分鐘上下
上半場大概有30分鐘 尚稱理想的時間長度
下半場理論上應該略長以達到各半場時間上的平衡
這樣看起來確實是略短一些
第二 曲目中含有不完整的樂曲呈現
獨奏會一般會演奏完整的一組曲目
像這個曲目當中"普羅高菲夫奏鳴曲"竟然只出現了第一樂章
不算是完整的一組曲目
容易造成聽覺效果上的不完整
因為作曲家在創作的時候
一整組曲目自然會有中心樂念
這樣的中心樂念也會在不同的樂章當中用各種角度詮釋
就像寫文章要有"起承轉合"
單演奏一個樂章會給人一種好像看小說看了一半的感覺
如果當時我不要這麼混的話(汗 不小心自爆了)
這個曲目稍微修正如下
理論上應該會是比較理想的曲目:
巴哈 平均律第一冊No.17
貝多芬 悲愴奏鳴曲Op.13
蕭邦 詼諧曲Op.31
-中場休息-
蕭邦 練習曲Op.10 No.5
敘事曲Op.23
普羅高菲夫 奏鳴曲Op.83
這樣一來 上半場大概還是30分鐘左右
下半場卻也有30分鐘左右
曲目也都是以完整的篇章呈現
這才是比較理想的狀態
另外特別說明幾點
第一 依照不同風格在歷史上出現的先後次序安排曲目是常見手法
會有一種慢慢從古代走到現代的感覺
第二 半場的最後都安排節奏比較快的曲目
像上半場大家聽完一整首奏鳴曲必然容易感到疲倦
用詼諧曲就比敘事曲更容易提振精神
這是為什麼我在上半場擺詼諧曲而不擺敘事曲的原因
(當然這首敘事曲最後也是很振奮的,可惜前面落落長啊)
至於下半場這首奏鳴曲
最後樂章的終曲性格強烈
色彩繽紛華麗 用這個當作收尾較容易達到"餘音繚繞"之趣
萬一彈完這樣的一首奏鳴曲還要來個較長的曲目如敘事曲
演奏者體力比較容易不足
聽眾也會無法從前曲的聽覺震撼當中
回到較為平靜內斂的情緒之中
2.
貝多芬 奏鳴曲Op.101
蕭邦 奏鳴曲Op.35
-中場休息-
德布西 前奏曲第一冊No.7-9
舒曼 狂歡節Op.9
這個曲目所呈現的風格較少
但是卻是相當風行的一種安排曲目方式
首先這個曲目具有三組完整的大篇幅樂曲
卻也運用了一點較小曲目穿插
留給聽眾"休息"的空間
至於所謂"一整組曲目"
如果你硬要挑毛病
為什麼這兩組音樂會曲目當中
蕭邦練習曲和德布西前奏曲可以不以"整組"的模式呈現
然而奏鳴曲卻硬是要"完整"呈現!?
這我們必須回到創作者本身探討
所謂"奏鳴曲"是一種包含不同樂章的曲式
通常第一樂章是快板奏鳴曲式,第二樂章是慢板,小步舞曲或詼諧曲可有可無
最後是個快板樂章 經常會是輪旋曲
這樣一個完整的篇幅我們稱做為"奏鳴曲"
作曲家在完成這樣"一組"曲目時
本身就是設想好 起承轉合分別安插在不同樂章的哪些部份
甚至向布拉姆斯的Op.1我們很明顯可以看到第一樂章開頭的動機
在最後一個樂章稍做變化呈現出來
這樣一個前後呼應的動作
顯然"奏鳴曲"的各樂章應該被全面化的呈現
才是一個完整個結構體
然而"練習曲"或者"前奏曲"本身
所訴求的就是一種瑣碎的意念
不論是蕭邦的練習曲或者是德布西前奏曲
我們可以看見 每段短曲之間都是要表現不一樣的東西
彼此之間唯一的共通點可能是曲種的訴求
像蕭邦練習曲的訴求就是"讓練習曲不只是練習曲 而是展現高度藝術價值的曲種"
而德布西的前奏曲承襲自蕭邦以來的傳統
這兩冊前奏曲總共24首小品
展現出具象或抽象的各種意念
彼此之間唯一的共通點可能只剩下"前奏曲不再是組曲的附加物 而是獨立體"這個
從蕭邦時代一路傳承下來的理念
故這些曲目可以自由選用搭配
而不一定要完整的呈現
因為每單曲之間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較無串聯或首尾呼應的現象
至於舒曼的"套曲"則狀況不太一樣
以"狂歡節"為例
整組曲目乍聽之下莫名其妙
然而卻是音符排列組合的極致發揮
每一首樂曲的最開頭
運用的音符都是一樣的
只是採用不同的節奏或音高型態
發揮全然不同的面貌
故這一大堆小曲之間
具有一個很重大的中心意念--"四個字母"這種隱諱的意象
若我們隨便挑選其中幾個曲子演奏
會變得不三不四 不知道究竟想要表達些什麼
所以像這類的曲目則也應該像奏鳴曲那樣
完整的被演奏
關於安可曲
我個人覺得挑個大概三首左右
對你來說技巧絕對不是問題卻又精緻雋永的小品
就很夠了~~
安可曲畢竟是附加的東西
不一定全部都能派上用場
但是你沒準備好 拿出來也是個糗
所以一定要準備!!但是不要讓他們變成
壓垮整場演奏會的最後一根稻草...
所以絕對不要讓"練習它們"這件事情造成你準備曲目上的負擔
單就曲目的安排談了這麼多
其實最最最重要的還是...
所有的曲子都一定要練到最好!!
雖然上面的說明夾雜著不少個人意見
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預祝演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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