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基礎管弦樂簡介
※ [本文轉錄自 Philharmonic 看板]
5/8(三)晚上6:30
台大愛樂社於活大208室進行小組活動:基礎管絃樂簡介
歡迎各位參加 :)
一個樂團的編制通常分為弦樂部分,管樂部分(粗分成銅管與木管),
敲擊樂器(除了定音鼓,噪音樂器為較廣義的名稱),與鍵盤樂器(這裡特
別將鋼琴與鋼片琴歸於此處.是考量它們的音色.然而,就發音的方法,
亦可置於敲擊樂器之列),以及人聲
絃樂器--分為提琴類與豎琴
木管樂器--分為長笛類,雙簧管類,單簧管類(豎笛),低音管類.法國號為木管與
銅管過度樂器.由於音色具木管與銅管的承接性,通常可自成一類.
銅管樂器--分為短號,小號,長號,與低音號等
鍵盤樂器--有銅琴,鋼片琴,大鍵琴,管風琴,簧風琴等
敲擊樂器-由於歧視度高,僅介紹部分重要樂器.如:定音鼓,小鼓,大鼓,鈸,鑼,三角鐵等等
典型的大交響管絃樂團的弦樂部分配置,通常第一小提琴十六名,
第二小提琴十四名,中提琴十二名,大提琴十名,低音大提琴八名所組成.
但由於指揮的喜好與管絃樂的均衡以及舞台的大小,常使編制多少有些變化.
木管的編制通常有三個基本的形式:兩管編制,三管編制,與三加一管編制三種.
其中以三管編制最為常用.銅管的編制自古典時代的習慣:法國號兩隻,
小號兩隻.至十九,二十世紀作曲家的擴大編制,則是作品性格而有相當的差異.
通常三管編制的銅管具有如下的編制:法國號四隻,小號三隻(或兩隻)
長號三隻,低音號一隻.
其他樂器的使用除了定音鼓外,其他皆為選擇性的編制
※ 編輯: prc 來自: 210.201.188.144 (05/05 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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