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音階的大疑問~~~~
※ 引述《wolf101 (小狼狗)》之銘言:
: 然後 每個音階中間又可以插入半音 就變成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 DO #Do Re #Re Mi Fa #Fa So #So La #La Si
: 這樣一來 就有12個音階
: 那麼 現在我有一個疑問 那就是 在這12個音階的中間
: 難道說 不能夠在插入(或者說 創造)音階嗎? 插入"半半音"這樣
: 音階不是由各個頻率組成的嗎?
: 假設DO如果是442Hz #DO是440Hz這樣 那麼能不能在Do跟#Do之間
當然是可以....
現代西洋音樂的基礎 - 也就是十二平均律
以倍頻為範圍, 例如: A5 = 880Hz, A4 = 440Hz, A3 = 220Hz
在他們之間再指數關係畫分 12 份 (不是劃分 12 "等份")
基本公式為:
f = 2 ^ (n/12) x 440 (A4)
以此公式可以計算出符合十二平均律樂器的所有音階頻率.
每一個數字的意義大概是:
2: 範圍內的頻率關係, 例如十二平均律關係為兩倍.
n: 音階位置, 可以是正負值
12: 表示音階數
440: 表示頻率基點...
所以就如你說的, 可否創造自己的音階?
當然是可以的, 可以把 "12" 當成變數.
例如改成 24, 表示你的音階有 24 個 ....
定義你自己的中央音階 (頻率基點)..
好吧, 不要叫 A , 叫 "ㄅ" 好了..
ㄅ = 500Hz ..
所以新的音階公式出來了:
f = 2 ^ (n/24) x 500 (ㄅ) ..
這樣算出來的東西就會是新的音階.
公式中的 "2" 代表一個 ... 範圍的關係為兩倍.
12 平均律來說, 就是一個八度頻率差為兩倍: A4=440, A5=880, A6=1760 ..etc
我們也可以定義一個新的範圍 (不是八度了) 關係為七倍.
上例的 500Hz, 他的下一個頻率關係為 3500Hz ..
ㄅ1=500,ㄅ2=3500,ㄅ3=24500 (超出人耳範圍了XD, 不過我只是舉例)
所以公式為:
f = 7 ^ (n/24) x 500
全新的音階就算出來了...不過要全部重新命名 ... @@
階下來就可以以此為標地去訂做一把特別的樂器 ..........
然後重新研究所有的音樂理論基礎.
搬出一堆公式只是要讓大家知道,
這是可行的, 但是不代表弄出來的東西會好聽, 能聽.
巴哈之所以被稱作音樂之父,
就是因為他確立了現代音樂的基礎 - 十二平均律
有十二平均律之後才會有所謂的 "轉調",
才會有現代的和聲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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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錯誤, 巴哈是確立十二平均律的可用性.
十二平均律是明朝律學家朱載堉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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