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對於媒體的一些看法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camus1113 (camus)時間20年前 (2005/03/12 18:52)推噓15(15推 0噓 6→)留言21則, 12人參與討論串1/1
在這篇文章之前,我想先說明我自己的立場。雖然近幾年台灣的媒體有些行為的確令
人不敢恭維,不過我還是相信媒體有其良知,媒體有其社會功能存在。用一句最簡單的話
,我仍然相信媒體,也認同媒體的功能與角色。不過,媒體也有改進的空間,也應有接受
建言的雅量。在這裡,我想說一下我對於今日媒體的一些建議。
其一,媒體的權限何在。版上已有一些人對於媒體處理昨日的車禍有所異議,爭端莫
不在於媒體出現的空間與時間。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誰付予媒體在各個場所出入無阻的
權力。請不要告訴我,這是民眾知的權力。我不認為這是原因。民眾當然有知的權力,不
過,各個場所也有其隱密的權力。近來的媒體,似乎只要哪裡有新聞,就到哪裡去。全然
忘了是否有進入該場所的權力。我忘了究竟是哪個事件了,在該事件中,記者就拍著前妻
認屍的畫面。我不知道面對電視螢幕的觀眾有什麼樣的想法。我想,以醫院這個常出現在
媒體的場所而言,除了等候區或特定的開放會客室外,其他的地方都不屬於公共場所。這
是我的認知。因為,看診室及急診室所屬的是醫生與患者的隱私,病房是患者與家屬的隱
私;既有「隱私」,則記者們何以能夠任意進出。更遑論如停屍間這樣的場所了。請不要
告訴我,我們都沒有影響到該場所執業人員的作業。如果我們換個角色來看,各家媒體是
否有可能開放其工作的空間!?是不是只要進入公司的人員不影響到你們的工作就可以任
意的進出?是不是只要沒檔在主播的鏡頭前,沒出任何聲音就可以到攝影棚去要張知名主
播的簽名?如果上述的問號答案是否定的,那麼我想請諸位記者們,請你們退出公共場所
或該場所合法擁有人同意以外的地方,不要再像在自家客廳、廚房一樣的出入自如。
其二,將心比心的心境。現在大概比較不會聽到記者問不幸過世的家屬說「某某人
死了,你的心情怎樣?以後怎麼辦?」這樣的白癡與沒人性(原諒我用這樣的字眼)的
問題了。不過,類似的問題只不過換了另一個角度出發。例如金莎大火中我們聽到的「
你爸爸呢?你爸爸有沒有逃出來?」這樣的問句。請各位記者摸著你們的良心,告訴全
國你們以為有知的權力的民眾,如果哪一天,遇到同樣的事情,你是該不幸者的親戚,聽
到有人問著這樣的問題,你會怎麼想?!
其三,請重視他人有不接受採訪的權力。此點也許應該包含在第一點中,不過我想獨
立應該是比較清楚的。我知道記者們跑新聞很辛苦,尤其在目前競爭如此激烈的環境下。
如果哪天聽到有個新聞,可到了該處卻人人都拒絕採訪,的確對各位而言是很慘忍的一件
事。尤其現在的民眾都要求知道的越多、越清楚越好,不請個人說句話好像不太能吸引人
!我想說的是,民眾都想知道的更多,因為只要是人,都好奇著那些我們所看不到的「別
人的一切」。但,同樣換個角色,你是否願意自己的一切都攤在民眾面前,尤其是那些不
堪的部分!
其四,請不要任意的引申當事人的想法,就筆者曾經看過的一幕:記者採訪一個被檢
舉的攤販,該攤販不願接受採訪,記者的旁白於是說,該攤販惱羞成怒的離去。老實說,
對於面對電視機的我無從得知該攤販是否有這樣的意思,不過,既然畫面無法呈現的想法
與感受,你們的引申是否得宜也無從得知。透過相關媒體的傳播,該行為成為接收該訊息
民眾心中既有的想法,對該「被採訪者」是否公允?我喜歡換個角色思考,請你們也想想
,如果你們也處在那樣的情境下,你們是否認同這樣的引申。
其五,請下中性的標題。我的認知,當然,也許我的認知有誤,若果如此,還請各位
記者指教。我的認知,媒體,是傳達一個事件與事實的中介者。簡而言知,媒體是告訴民
眾,今天發生了哪些事情,至於該事件有什麼樣的意義,則不該由媒體來解讀。目前的社
會太習於媒體所告知的是非,好像媒體成了大家的良知一樣。也許,這個責任不該由媒體
一肩扛起!因為,一方面是民眾怠惰於是非的判定(或者有一些事件根本不需要有是非的
判斷;或者對該民眾而言,該事件的判斷對其無意義。),但另一方面則是媒體的報導越
俎代庖的告知那些應該自己判斷是非的人該事件的是與非。不管是哪一個環節造成今日民
眾的是非隨著所接收媒體媒體告知的是非而定,我想請記者們放下自己的判斷,只要告訴
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請不要混淆了我前面說的「媒體有其良知」一言,該句只是
說明,媒體能夠勇於揭露於社會公益有害的事件,縱使可能喪失前途,可能蒙受迫害。)
當然,以上所論,不包含社論,因為社論本來就具有評斷的角色。
其六,請取消獨家。以前的新聞,就我個人的印象,出現獨家的機率不高。一方面也
許是因為政策對媒體不利,一方面也或許是因為媒體的自律。請看今日出現獨家的新聞,
幾乎已經沒有什麼品質而言。阿貓阿狗怎麼了,都有可能成為獨家新聞。我不知道這到底
是民眾的惰落,或者是媒體的不自愛了。來看個我在奇摩找的獨家,其一,「練熱瑜珈
柯以敏成功甩掉32公斤」,其二,「曾正仁有後了?嬌美小姨子:誤會啦」。當然,還有
一些獨家也許比較「不同」,不過我以偏頗的角度拉出了這兩條。在看我寫的下一句話前
,請讀者自問,你認為的媒體角色是什麼?我的認知,如前所說,也許有誤,果有誤,還
請見教。我的認知,媒體是告知有關民眾相關的權利,生活的資訊,國家社會的問題等的
傳播中介。這是我的認知。也許偏頗,也許不正確。不過,請告訴我,這兩條所謂的「獨
家」,到底有什麼好值得該報導媒體驕傲的。如果今天各家媒體對於「獨家」的爭奪已經
落到這樣的地步,那「獨家」還有什麼存在的必要。更不要說過去一切關於槍擊現場或社
會案件現場的獨家了。(忍不住要抱怨一下,你們搶獨家,有沒有想過別人的安危,還是
只想到自己的獎金?有些危及公共安全的案件,你們為了搶獨家是否妨礙了其他人的工作
?請參看第一點,不要在不該出現的場合中出現吧!)「獨家」(姑且不論目前被當成噱
頭以及提高收視率賺廣告錢的意義,或代表該媒體用心追新聞的意義)如果不是悠關社會
民生,這些獨家對於媒體接收者到底具有什麼意義呢?如果這樣的惡性循環依舊,那麼就
請取消獨家一詞吧!
其七,請勇於認錯。這是我自己的臆測,因為我不可能看過所有的媒體報導。請你們
在發現自己的報導有誤時,勇敢的面對社會大眾說聲「抱歉,我們錯了!正確的應該是什
麼。」如果你們連這樣的精神都沒有,憑什麼要大家相信你們說的一切!憑什麼身為一個
身負如實報導的媒體角色。
其八,請刪除新注音輸入法。我絕不敢說我平常所寫文字(包括本篇)沒有任何一個
錯別字。但,請不要一錯再錯。承上,請勇於認錯,並更正之。尤其當你們寫的是人名時
,更請尊重該人名的正確性。被採訪人接受各位的採訪,基本上是對各位的尊重,不論是
你們的職業或個人,如果你們連在報導時都不能對其姓名有個正確的寫法,那諸位究竟拿
別人對你們的尊重於何地?!還是說,你們以為記者是個可以傲視(慢)一切的職業。前
面說了,我知道各位都是辛苦的,為的也不過就是一個工作,但也請尊重任何一個您接觸
過的人。
其九,請安靜。如果在一些演講或表演的場合,剛好遇到採訪的記者就在身邊時,大
概是很害怕的。理由之一是,千萬不要來採訪我;之二呢,吵死人了。除了彼此交談的對
話聲,對棚內的轉播聲,拉機器的吵雜聲,或許還加個偶爾出現的手機鈴聲。你們有工作
的需要,但也請尊重在場每一個人的存在。因為,不是只有你在現場,其他的也都是人!
其十,請專業一點。我不是說各位不專業,而是說請給大眾一些專業一點的新聞。也
許今天大部分的人都滿足於媒體廣博的報導;但,仍有相當的一群人期待媒體能夠給他們
深入一點的東西。我想舉中天最近的金磚四國專題。姑且不論該媒體對於這個專題是否處
理的夠深入,是否有其專業。但,我想這是媒體的一個嘗試,是媒體試圖想告訴大眾他們
作了一些功課。當然,也許媒體的報導並不需要總是這麼嚴肅,也許可以有一些輕鬆的話
題,如民視做的「畫說台灣」。目前媒體總是一窩蜂的追逐固定的新聞,但,當風潮過後
呢??過去你們所報導過的案件,那些未能立刻知道事實真相的,你們是否有關注過後續
的發展?還是就等著下一次再被爆料?如果大眾接收的都只能是廣與博,卻不深厚的問題
,那我們如何期待社會能夠前進?如何期待未來能借鏡於這些事件而更美好?當你們看過
前面的九點,告訴大家說:「如果真的這樣作新聞,我就沒工作了,因為沒東西報導,沒
東西吸引觀眾」,是否想過「專業」的可能?
雜七雜八的說了許多,是個人長久以來的想法。有一些想法,也許遺漏了;引起這些
想法的事實,也許遺忘了。但,我仍期待、希望媒體能夠更好。除了滿足民眾知的「欲望
」與權力,除了滿足收視率與相關的荷包,也請滿足您媒體的良知,滿足您身為媒體人所
應兼具的責任。畢竟「擁有的權力越大,就應該扛起越多。」
CA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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