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羅大佑節目爭議 姚文智:公視經營者應 …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島國亦國)時間20年前 (2005/03/30 10:14), 編輯推噓6(602)
留言8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esf (supervet)》之銘言: : 我覺得公共電視對這件事的疏失責無旁貸 : 沒有做到監督之責 : 大家不應該只指責新聞局等單位 : 別忘記 公共電視是屬於公眾空間 : 例如新聞 看不到腥羶色(這點很棒) : 但是節目上不是也應該出現全家人適合看的節目嘛 : 那麼 在一個電視節目公開罵人 : 不論他罵的誰 你覺得適合嗎 : 難道你看了這節目之後 可以說這節目在這當中完全沒有問題 : 所以這點公視和新聞局的確有責任 : 但是我也不否認立委作秀 因為台聯立委拿這作文章的確也沒必要 : 我沒有政黨喜惡 我只是一個喜歡看公視的人 到目前為止,版上一共出現三種說法,指稱公視應該檢討。 第一種,是台聯立委的說法。他們認為,公視是國家養的,所以 不應該出現罵國家元首的片段;注意,不是「不應該罵國家元首 」喔,就算公視不做批判性的節目,只是介紹一個音樂活動,裡 面出現罵元首的東西都不行喔。這種說法的荒謬性前面已經有網 友講得很清楚了。台聯立委的說法置公視的獨立性於何地著實堪 慮。 我也同意該網友的說法。照台聯立委這樣說,乾脆就讓公視一天 24小時播軍購廣告好了嘛。反正他是國家養的不是嗎? 第二種,是公視的自我批判,引用公視法之中尊重人性與個人人 格這一點,自認播出羅大佑的那兩首歌並不適當。這一點我比較 贊同,不過這樣子的話,在選舉期間公視大概就沒有這至新聞可 以播了吧。這是另外的問題。唉。 像台聯廖本煙那個白癡說什麼「不在台灣出生根本不可能愛台灣 」、羅志明所謂「台商根本不認同台灣」這種東西會不會不能播 呢。台聯要小心自己砸自己腳呀。 第三種就是閣下的說法,這跟政治其實是無關的,也更像是在媒 體版應該討論的議題。我認為,閣下的說法乍看之下十分合理, 但進一步想又隱隱讓人覺得有不妥之處。試想,卡門現在一般都 是叫做卡門了,但在早期翻譯成「蕩婦卡門」的年代,它是否也 可以為了劇名,就被摒除在公視之外?換個例子,閣下會否認為 ,公視不該播出這樣的劇情:一名女子每天帶不同男人回家過夜 ,後來在吐血時愛上了唯一為她心疼的年輕人,後來又因為自己 不名譽的出身而被年輕人的父親嫌棄?這樣的劇情是否適合闔家 觀賞? 如果你說茶花女是藝術,那只會招來更可怕的紛爭:我們如何證 明羅大佑的歌不具藝術性?(雖然我很懷疑那兩首歌的藝術性, 但這個問題很難得到大家都同意的結論) 我對閣下命題的不安就在這裡。閣下的道德命題雖然看似無誤, 但卻隱藏了各種模糊、可供玩弄的空間。因此,這樣的命題在處 理經驗現象時,能提供的指引相對薄弱。 == 羅大佑罵人,人家知道那是創作;廖本煙罵人,人家以為那是政 策辯論。相較之下,廖本煙可能更教壞囝仔大細。 -- R2D2的新聞台,文學創作/新聞評論/文化議題。R2D2的新聞台,文學創作/新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r2d2/ R2D2的新聞台,文學創作/新聞評論/ 文化議題。R2D2的新聞台,文學創作/新聞評論/文化議題。R2D2的新聞台,文 學創作/新聞評論/文讓學思成為一種進步的力量,讓我們對自己即將迎接的時代負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117.117 ※ 編輯: R2D2 來自: 140.114.117.117 (03/30 10:43)

218.165.221.76 03/30, , 1F
218.165.221.76 03/30, 1F

60.248.7.38 03/30, , 2F
公視也請豬頭皮來唱唱,這些紛爭就可以解決了
60.248.7.38 03/30, 2F

140.112.151.241 03/30, , 3F
我覺得那條法有問題吧
140.112.151.241 03/30, 3F

220.137.105.47 03/30, , 4F
卡門和茶花女可沒有對特定現實人物做人身攻擊
220.137.105.47 03/30, 4F

220.137.105.47 03/30, , 5F
人身攻擊與道德與否是兩碼子事
220.137.105.47 03/30, 5F

220.136.175.169 03/30, , 6F
我小時後以為蕩婦卡門是A片><
220.136.175.169 03/30, 6F

219.91.73.171 03/30, , 7F
219.91.73.171 03/30, 7F

59.104.199.45 03/31, , 8F
推薦這篇文章!
59.104.199.45 03/31, 8F
文章代碼(AID): #12IWkAlF (media-chaos)
文章代碼(AID): #12IWkAlF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