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民意論壇>還有新聞自由嗎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在世界的中心叫賣愛情)時間20年前 (2006/04/26 14:24),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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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gracee (黃衫控XDDDD)》之銘言: : 還有新聞自由嗎 : 海斗/新聞系學生(高雄市) : 記者拒絕透露新聞來源被法院罰款,身為新聞系學生,我覺得很不可 : 思議。 : 前一陣子我到某報社實習,報社採訪主任每天早上開採訪會議時,總 : 不忘提醒我們:只有在被採訪人同意名字見報,否則一定不能夠透露 : 消息來源,這是基於對隱私權的尊重,和維護基本的言論自由。 : 在學校上課,課本裡也不斷強調此道理,在學新聞的學生心中,這是 : 新聞工作者應有的素養,也是不容破壞的規定。 這也是記者自己家的規定,跟國法衝突的時候以誰為準? 鄉民也覺得情侶當街放閃光是不允許的 這代表鄉民除了上PTT打嘴砲以外真的可以把情侶扁一頓嗎? : 台灣號稱民主自由國家,卻容許不尊重新聞自由事件發生。社會狗仔 為什麼偏偏要說"民主自由"而不說"民主法治"呢? 嗯嗯.... : 隊不斷的挖名人隱私,然而新聞媒體同時也擔任了監督政府、公權力 : 的責任,法官實在不應該以記者拒絕透漏消息來源,就對記者開罰。 : 當一位新聞工作者是我們嚮往的目標,但我們卻看到了新聞自由彷彿 : 已經被踏在腳底下,我們不禁懷疑,一名記者是否能保有最起碼的專 : 業尊嚴,在未來的台灣社會,是不是還能維護新聞自由? 這個同學到底有沒有搞清楚? 這個聯合報記者要不是在窩藏嫌犯 就是自己涉入禿鷹案又假托一個"消息來源"來逃避責任 整件事不是什麼新聞自由,是犯罪!是犯罪! 沒把他打成被告就夠客氣了,罰個幾萬塊還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14.92.184

04/27 01:50, , 1F
假新聞自由之名 行謠言製造之實 該罰!
04/27 01:50, 1F
文章代碼(AID): #14Jn8xYP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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