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罄竹難書 vs 指日可待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Fignon (Laurent)時間19年前 (2006/06/03 14:06)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personify ( )》之銘言:
: 今天在看中天新聞,記者在報趙建銘的新聞....
: 「看來趙建銘被起訴的日子已經指日可待了。」
: http://140.111.34.46/chengyu/pho/index/i01031.htm
: http://140.111.34.46/chengyu/pho/fya/fya01031.htm
: http://140.111.34.46/chengyu/pho/fyu/fyu01031.htm
: 記者還敢鞭阿扁..五十步笑五十步嗎?
其實這邊用指日可待也沒啥錯誤,這跟司法實務有關。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偵察中最多羈押2+2個月,
冤獄賠償法規定,羈押而未起訴者者得請求國賠。
行政內規,檢察官羈押被告卻未起訴者,該檢查官今年的考績會受影響。
所以啦,檢察官除非跟自己的前途開玩笑,不然押人前一定有把握可以起訴,
實務上,一旦羈押,就表示這件案子應該會起訴,檢察官會趕在羈押期滿前生出起訴書,
這種情況下,用指日可待不能說有錯。
不過「指日可待」只跟羈押有關,跟現在這些連續劇沒啥關係。
※ 編輯: Fignon 來自: 61.224.40.28 (06/03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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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1:00, , 1F
06/03 21:0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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