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修NCC組織法,馬英九不同意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桂圓紅棗茶)時間19年前 (2006/07/26 10:58), 編輯推噓0(008)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peddler (Cars)》之銘言: : 2006.07.26  中國時報 : 王:修法息爭 馬:暫時不必 : 何博文、蕭旭岑/台北報導 : 大法官釋憲宣告NCC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違憲。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既然還 : 有兩年落日期限,朝野就應朝修法改善NCC組成方式,這才是解決問題的上策,其他都 : 不可行,包括國民黨要求提高立院同意權門檻到三分之二,都是「喊爽的」。 : 不過,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召集「中山會報」黨內高層會議,仍指示國民黨團在下 : 會期力推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參考美國和德國制度,將考試、司法、監察三院人 : 事同意權門檻,由立委總數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 : 馬英九這個決定,等於也回絕了陳水扁總統「不提高門檻就重提監委」的條件。 : 馬英九並認為,未來兩年半內NCC仍能繼續合憲運作,修法並非重點。他強調,立 : 法院要強化對行政院的監督,防止行政院對NCC不當的杯葛、干擾,「NCC對台灣新 : 聞傳播很重要,背負責任重大,不要讓它中斷!」馬英九也同意黨團看法,暫不修正NC : C組織法。 : 王金平則強調,國民黨團醞釀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提高同意權門檻從二分之一拉高 : 到三分之二,未來包括監委、大法官、檢察總長、NCC委員都必須適用,但根本不切實 : 際。他說,「以NCC委員為例,同意權最高票也不過才一三三票,提高到三分之二,結 : 果就是大家都通不過,不可行嘛!」 我不是學法的,老實講我看不懂大法官的解釋。 NCC是合法合憲的組織,NCC委員產生方式是違憲的。 既然產生方式違憲,代表委員本身應不具合法性。 NCC這個合憲組織由不具合法性的人運作?但並不違憲? 我一點都搞不懂這個邏輯...... -- 記住!你爺爺是漢奸、你爸爸是走狗、你媽媽是賣國賊!!! 你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 永遠不能改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185.187

07/26 10:59, , 1F
我是從傳播政策面來看..大法官已經是考量過違憲宣判對於台
07/26 10:59, 1F

07/26 11:00, , 2F
灣傳播產業的影響..因此權衡之下定下一個矯正委員產生方式
07/26 11:00, 2F

07/26 11:01, , 3F
的時間表..但是這不表示就是要拖到最後一刻..我認為NCC 委
07/26 11:01, 3F

07/26 11:02, , 4F
員們..應該去跟推薦自己的政黨施壓..要求各政黨於最短時間
07/26 11:02, 4F

07/26 11:02, , 5F
內..修正委員產生方式的違憲狀態..修正後再全體請辭..這是
07/26 11:02, 5F

07/26 11:03, , 6F
NCC 委員持續留任的價值所在..
07/26 11:03, 6F

07/26 11:07, , 7F
那糟了,馬主席認為沒關係,還可以合憲運作
07/26 11:07, 7F

07/26 11:08, , 8F
所以一切到此為止了
07/26 11:08, 8F
文章代碼(AID): #14njfMu0 (media-chao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文章代碼(AID): #14njfMu0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