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修NCC組織法,馬英九不同意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rodneytw (桂圓紅棗茶)時間19年前 (2006/07/26 10:58)推噓0(0推 0噓 8→)留言8則, 2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peddler (Cars)》之銘言:
: 2006.07.26 中國時報
: 王:修法息爭 馬:暫時不必
: 何博文、蕭旭岑/台北報導
: 大法官釋憲宣告NCC委員依政黨比例產生違憲。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表示,既然還
: 有兩年落日期限,朝野就應朝修法改善NCC組成方式,這才是解決問題的上策,其他都
: 不可行,包括國民黨要求提高立院同意權門檻到三分之二,都是「喊爽的」。
: 不過,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召集「中山會報」黨內高層會議,仍指示國民黨團在下
: 會期力推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參考美國和德國制度,將考試、司法、監察三院人
: 事同意權門檻,由立委總數二分之一提高至三分之二。
: 馬英九這個決定,等於也回絕了陳水扁總統「不提高門檻就重提監委」的條件。
: 馬英九並認為,未來兩年半內NCC仍能繼續合憲運作,修法並非重點。他強調,立
: 法院要強化對行政院的監督,防止行政院對NCC不當的杯葛、干擾,「NCC對台灣新
: 聞傳播很重要,背負責任重大,不要讓它中斷!」馬英九也同意黨團看法,暫不修正NC
: C組織法。
: 王金平則強調,國民黨團醞釀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提高同意權門檻從二分之一拉高
: 到三分之二,未來包括監委、大法官、檢察總長、NCC委員都必須適用,但根本不切實
: 際。他說,「以NCC委員為例,同意權最高票也不過才一三三票,提高到三分之二,結
: 果就是大家都通不過,不可行嘛!」
我不是學法的,老實講我看不懂大法官的解釋。
NCC是合法合憲的組織,NCC委員產生方式是違憲的。
既然產生方式違憲,代表委員本身應不具合法性。
NCC這個合憲組織由不具合法性的人運作?但並不違憲?
我一點都搞不懂這個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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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你爺爺是漢奸、你爸爸是走狗、你媽媽是賣國賊!!!
你就是漢奸、走狗、賣國賊!!!
永遠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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