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MOD平台年底前需開放 否則遭罰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星馬將)時間19年前 (2006/08/18 21: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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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0817/4/295z.html 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2006/08/18 04:09 記者: 陳依秀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言人石世豪指出,中華電信MOD(又稱大電 視)必須在年底前變成全面開放的平台,並且不得有自營頻道,頭端部分 能讓頻道、隨選視訊與應用服務等內容供應商接取,後端部分則讓ISP和 固網業者能接取到MOD平台上,並且需先公布相關軟硬體規格,NCC也會進 行逐項查核,若在年底前無法完成,就會按照《有線廣播電視法》黨政軍 退出媒體規定進行懲處,最嚴重甚至可以撤銷執照。 石世豪表示,MOD涉及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爭議,經歷NCC多次討論,已達成 MOD必須變成頭端與用戶端全面開放的共識,他說,「這是相關利益當事 人協力所做成的決定」,而不是主管機關要求對方配合的結果。 NCC訂出四大查核面向,包括頭端必須對單一頻道、單一節目、多頻道供 應者以及隨選視訊進行介面開放。在客戶服務部分,NCC也要求中華電信 成為開放平台後,對現有用戶權益應進行保障,並公告介接規格,營運規 章上必須訂有自選付費的機制,「讓用戶看多少,就付多少」,收費標準 也要提報NCC審核,並且制訂頻道上下架與節目的管理辦法,現有自營U新 聞與U娛樂兩頻道部分,未來也應停止。 石世豪說,未來MOD成為開放平台之後,NCC也規定MOD至少具備傳輸一百 個頻道的能力,同時訊號穩定度要達國際標準,對於現有多頻道業者,固 網與ISP業者,也應儘速公布軟硬體規格或者接取技術類型。 官員表示,由於MOD是採用ADSL的技術去發展,而非有線電視系統以纜線 進行傳輸,兩者技術並不相同,MOD相對上較有改造空間,因此頭端與用 戶端不再封閉後,自然就不適用《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範,就沒有黨政 軍退出媒體的問題,費率也回歸到電信法規範,全區採用相同的收費標準 ,自然會有助於MOD的發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160.178
文章代碼(AID): #14vSIOb5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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