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糗爺再次發威?王建民的平凡與不平凡!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pohan88 (~~飛揚~~)時間19年前 (2006/08/19 14:22)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 3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這篇文章誤解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那就是並不是"拒實報導,就一定可以報導"。
不論今天你的報導是真,是假,只要牽涉到有關私德的事。
只要直接相關個人隱私,卻又與大眾利益無關的事,未得他人同意,
是不能報導的。
今天台灣社會的八卦媒體,絲毫不理解這層最後的界限。
狂亂報導某藝人與誰誰交往,
什麼政治人物又買了房子,
然後在貫上公眾人物需要接受公評的大帽子,
這已經是極度侵犯個人隱私的事情。
如果該報導的事情,還有害被報導者的名譽,
吃上毀謗罪的官司絕不意外。
小王當然有拒絕媒體的權利,任何人都有。
才不是小王欠你們這些媒體的。
紐約時報在得到小王同意的情況下,將相關養子的新聞報出。
那你們這些台灣媒體,是否在打擾小王的私生活時,得到小王的許可否?
新聞自由,知的權利,是建立在不侵害他人權利的前題上。
當然任何權利皆是如此。
今天的新聞自由,已經極度擴張大什麼都能報的地步,
這已經是相當噁心,與相當另人厭惡的事。
如此不尊重人的態度,當然不會獲得別人的尊重。
台灣媒體獲得小王的強力三振,當然是他們自己活該。
此外,媒體並沒有被拒絕可以報導小王在球場上的表現。
對於那些所謂"專業"(應該還是有啦)並不會有什麼損失。
台灣的球迷還是可以開心的了解,小王的狀況。
至於小王的私生活,沒有人是為了那些東西而決定支持小王與否吧。
--
另外提一點,小王會爆紅,跟小王傑出的表現,和公視的轉撥有關。
不要往你們這些自以為是的花邊新聞貼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248.180
推
08/19 14:54, , 1F
08/19 14:54, 1F
推
08/19 14:58, , 2F
08/19 14:58, 2F
推
08/19 15:02, , 3F
08/19 15:02, 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15
18
media-chao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
24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