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原來記者不受新聞局管的
是的,在今天我們訴求的正常新聞運動…
新聞局是無從置喙的。
這是在十多年前,前輩在把中華民國憲法拿出來的時候就提出來的。
http://home.pchome.com.tw/education/jyfd1103/human111.htm
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應過去數年發生數次新聞局干涉新聞自由…
甚至發生有報導遭到查封等不公不義情事,
從九月一日開始,由記協和傳學鬥等組織發起的第一次運動成果…
就是釋字號三百六十四條:
首先,確認言論自由是國家的基礎。
然後確認新聞自由(各媒體)是言論自由的直接延伸。
也因此,釋字號364認為新聞自由不應該受到政府之不當限制。
同時嚴格來說,不該受到任何勢力的限制。
(也因此帶出媒體公共化)
因為這個釋字號,當年不公平的新聞法受到非常大的質疑。
政府在後來輪替後廢掉了這個法案,且重新制定了今天運作的遊戲規則。
當然,這些規則並沒有全盤使用釋字364,而只針對其中尊重新聞自由部份。
針對釋字號的中間:
享有傳播之自由者,應基於自律觀念善盡其社會責任,不得有濫用自由情事。
其有藉傳播媒體妨害善良風俗、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利益或侵害他人權利
等情形者,國家自得依法予以限制。
是被所有單位以新聞自律的字眼,希望各媒體自制的。
而包含有線電視法、廣播電視法、公共電視法、衛星法、分級法…
都是依據這個釋字號延伸,且以不更動現況為原則進行立法的。
另外…『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是什麼意思呢?
希望有誰能夠幫忙定義這個詞的意念。
再怎麼說,這已經是十多年前的釋字號。
當年,有當年的時代背景…(媒體多為政府所控管、限制)
這個釋字號在今天可以說它被誤解…
但在當年,的確是個得之不易的媒體解放的重大里程。
雖然在那個年代,真正能了解這個意思的人,可能不會太多。
(大概這十年也沒人注意過釋了多少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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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知之外,有一個傳奇的故事等著我去挖掘。
希望有一天我能把它寫出來獻給大家…
http://www.wretch.cc/blog/JJLi
個人的隨筆,好聽的故事要開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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