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馬若起訴 連不排除復出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強制封bbs中 再見)時間19年前 (2006/11/25 10:27), 編輯推噓9(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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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25/today-p2.htm 馬若起訴 連不排除復出 〔記者李明賢/台北報導〕就在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之際,國民黨內部再傳拱連聲浪。 據近日曾與連戰深談的立委轉述,除非馬遭起訴被迫請辭黨主席,基於避免國民黨分裂, 連戰「才會考慮做些事情」,否則沒有復出的必要。 據轉述,連戰近來頗為關心馬英九特別費問題,但強調一切進入司法,就由司法來做裁決。 連系立委分析說,倘若連戰被迫重出江湖,也是基於「救黨」,避免國民黨遭裂解。 立委轉述,連戰極為尊重體制,也懂得拿捏進退,例如昨日未南下出席高雄黨慶活動,就 是「避免搶別人的丰采」;但立委也透露,連戰已排定十二月二日、八日分別前往高雄、 台北輔選,盡一份黨員該盡的責任。 至於部分人士力推二○○八年「連王配」,連戰則明確告知該立委說「我幹嘛再出來選? 」明確表達無任何意願。 立委分析,連十分尊重體制,既已卸任,就不插手黨務,對於二○○八年大選更不會有非 分之想,況且前兩度大選挫敗,對連本人是慘痛經驗,連三戰的機會確實不高,一切必須 順勢而為。 據悉,對於特別費風暴,藍營內部正瀰漫悲觀的氣氛,不少立委私下形容「剉著等」,甚 至還有立委準備大舉拋售股票;在此氣氛下,黨內研判,倘若馬真的請辭黨主席,連戰若 非復出,至少也得扮演一定的角色,才能協助國民黨渡過難關。 ============================================================================ 說了半天也沒說是哪個立委嘛....果然是小說人人寫......(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4.162.158

11/25 10:39, , 1F
掯!當記者不難嘛~~~
11/25 10:39, 1F

11/25 10:46, , 2F
自由小說報
11/25 10:46, 2F

11/25 11:02, , 3F
據氏家族是不分藍綠的
11/25 11:02, 3F

11/25 11:11, , 4F
你第二行第一個"據"字..忘了加顏色了
11/25 11:11, 4F

11/25 11:12, , 5F
偷推三樓
11/25 11:12, 5F

11/25 11:12, , 6F
對喔 請大家先不要推文 我修一下....
11/25 11:12, 6F
※ 編輯: flysonics 來自: 218.164.162.158 (11/25 11:13)

11/25 15:00, , 7F
連爺爺回來了啊
11/25 15:00, 7F

11/25 15:33, , 8F
f大您不是只要寫單位名稱就OK了嗎?這篇好歹也寫出立委了
11/25 15:33, 8F

11/25 15:35, , 9F
不是嗎?不過我只是噓你的雙重標準,我也承認這篇也跟之ꬠ
11/25 15:35, 9F

11/25 15:36, , 10F
前聯合那篇一樣該鞭,請別搞錯了喔。
11/25 15:36, 10F

11/25 17:26, , 11F
病畜假沒病
11/25 17:26, 11F

11/25 19:41, , 12F
u大請你先搞清楚回去找推文 我最後有沒有同意b大的意見?
11/25 19:41, 12F

11/25 19:42, , 13F
何況我之前並沒有以這種標準PO過文 是因為跟版友討論之
11/25 19:42, 13F

11/25 19:43, , 14F
後 覺得大家的標準都在這裡 才會以這種標準檢驗之
11/25 19:43, 14F

11/25 19:45, , 15F
倒是u大在之前推文裡動不動就愛給人抹顏色 容不下理性討
11/25 19:45, 15F

11/25 19:46, , 16F
論的空間 噓別人雙重標準?? 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吧!!
11/25 19:46, 16F
※ 編輯: flysonics 來自: 218.164.162.158 (11/25 19:58)

11/25 19:58, , 17F
若我真是雙重標準 不用u大動手 前面就會有人狂噓了
11/25 19:58, 17F

11/25 19:59, , 18F
還是說 批到自由就碰到某些人痛處?? 哈哈哈
11/25 19:59, 18F

11/25 20:15, , 19F
話說回來 如果哪天我們也來寫篇據式大長篇 在網路上發表
11/25 20:15, 19F

11/25 20:16, , 20F
內容大體就仿造這篇......不知道會不會被告...@@
11/25 20:16, 20F

11/25 20:36, , 21F
不會啦~反正小說報現在還有"相信"他的讀者
11/25 20:36, 21F

11/25 22:01, , 22F
前幾樓不要激動,有各種立場的人抓各種立場的報這個版
11/25 22:01, 22F

11/25 22:01, , 23F
才不會被說是用來批國民黨的
11/25 22:01, 23F

11/25 22:30, , 24F
但是在批報導時 我僅是就事論事 並不被立場所主導
11/25 22:30, 24F

11/25 22:32, , 25F
何況 我一直以為立場優先對媒抗來說不是好事情 所以我
11/25 22:32, 25F

11/25 22:32, , 26F
會激動了點 = =a
11/25 22:32, 26F

11/25 23:48, , 27F
我再重申一次,要有人名擔保是我個人的標準,不是板上群體
11/25 23:48, 27F

11/25 23:49, , 28F
的標準.要找到板上群體標準請多做點功課統計,不要說沒消
11/25 23:49, 28F

11/25 23:50, , 29F
費我到最後又不停拿我的意見當做版上群體意見
11/25 23:50, 29F

11/25 23:51, , 30F
而且公式還apply的不對
11/25 23:51, 30F

11/25 23:52, , 31F
很多事情自己要會做判斷,認為合理的就說,我並不具有"擔保
11/25 23:52, 31F

11/25 23:53, , 32F
人"的價值,更不具有價值被當作"群體價值"說嘴
11/25 23:53, 32F

11/26 00:26, , 33F
囧> 不好意思 因為這件事把b大拖下水....
11/26 00:26, 33F

11/26 00:29, , 34F
也不是說b大的意見就是群體意見 而是在跟b大討論過後
11/26 00:29, 34F

11/26 00:29, , 35F
你並不是導火線,我必須承認我的口氣下的很重
11/26 00:29, 35F

11/26 00:30, , 36F
我的想法與標準有修改過 並不像某u大所說的雙重標準
11/26 00:30, 36F

11/26 00:30, , 37F
可是當被消費這麼多次再加上我並沒有寬宏大量的胸襟
11/26 00:30, 37F

11/26 00:30, , 38F
各位還請對我這樣任性的脾氣多包含
11/26 00:30, 38F

11/26 00:32, , 39F
別這樣講 沒經過b大同意就拿來說嘴 我也有不對之處....
11/26 00:32, 39F

11/26 15:24, , 40F
現在沒一家有報格了嗎....
11/26 15:24, 40F

11/12 03:27, , 41F
倒是u大在之前推文裡動 https://noxiv.com
11/12 03:27, 41F
文章代碼(AID): #15PweXjM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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