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誘捕中國藍鵲 武陵逮3隻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BlackCoal (BlackCoal)時間19年前 (2007/06/15 08:41)推噓-1(0推 1噓 4→)留言5則, 4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 引述《oaz (ooxx..)》之銘言:
: ※ 引述《BlackCoal (BlackCoal)》之銘言:
: : 在逃
: : 正在逃脫中。福惠全書˙卷十二˙刑名部˙照提:事發在逃,難以質審,雖未舉照,應存
: : 其案,以俟獲審者,一也。
: : 中國藍鵲並不是自己飛來的, 走私進來後被不肖飼主野放, 或是牠們自行脫逃
: : 農委會為了防止他們造成為害, 要抓回來, 可惜五隻只抓到兩三隻,
: : 還有兩隻仍( )
: : 使用"在逃"這兩個字真的不適合嗎?
: : 別再說什麼護航, 或是把某人以前的政治立場翻出來了,
: : 這篇新聞用這兩個字真的不適合?
: 沒記錯的話
: 本板有 11125 "[新聞]流浪狗1被捕2在逃...." 一文
: 說真的,我個人是覺得 "在逃" 一辭沒什麼
: 不過,有點不確定以本板的標準,
: 什麼情況下可以用 "在逃",什麼情況下不可以
用擬人化的角度說明
流浪狗是有嫌疑而已, 只需要"約談" (指抓回來比對腳掌咬痕)
就算是人類, 有嫌疑而已, 並不會發佈通緝, 更不會用"在逃"這種字眼
流浪狗本來就是在外遊蕩, 並不是從XXXX逃脫, 所以用這兩個字不適合
中國藍鵲, 不論本來是在走私商人、不肖寵物店、飼主手中
本來就是被關著的
不論牠們是逃走或是被亂放生
牠們本來就不應該在台灣野外出現的
農委會有責任及權利將他們抓回來關起來
簡單說, 一個是亂栽贓, 一個是罪証確鑿
對亂栽贓的用"在逃"不適合, 對罪証確鑿的使用"在逃"並無不洽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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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3.1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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