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下課改5分鐘? 杜正勝批媒體扭曲 要告!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sinkei0524 (開封府包大人)時間19年前 (2007/09/03 03:00)推噓10(10推 0噓 11→)留言21則, 10人參與討論串4/7 (看更多)
※ 引述《yavid (test)》之銘言:
: 引述自: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830/2/jn4s.html
: 第一段
: 教育部新出爐的「快活計畫」,要求各縣市教育局修正國中小學下課時間,把其中兩節下
: 課時間由十分鐘縮短為五分鐘,挪出十五至三十分鐘做課間運動。
: 被搞混了…
: 所以真相到底是什麼?
: 到底有沒有快活計畫?到底要不要挪出時間運動?
8月31日的聯合報頭版頭條為「國中小 每天兩節下課改5分鐘」
當天另外三家報紙都沒有這樣的說法
教育部也做了澄清
教育部澄清:調整學校課間活動時間需經學校整體考量教育部從未要求學校下課
時間縮短為5分鐘
2007.08.31(五)
發稿單位:體育司
單位聯絡人:蘇錦雀
電話:(02)2356-6161
E-mail:succ@mail.moe.gov.tw
--------------------------------------------------------------------------
針對聯合報刊載:「教育部新出爐的『快活計畫』,要求各縣市教育局修正國中
小學下課時間,並把其中兩節下課時間由10分鐘縮短為5分鐘」,本部澄清如下:
一、本部從未要求學校必須縮短下課時間為5分鐘。
二、利用課間時間運動,有益學生健康,惟實際作法由各校視實際情況決定,本
部公告調整課間15-30分鐘活動時間係為原則性宣示,學校調整課間時間不應影
響學生上廁所及從事其他必要活動。
三、在調整課間活動時間方面,各縣市或學校有不同作法,本部都予以尊重。例
如,有的學校採縮短早自習時間的做法,可供其他學校參考。
為增進學生在校時間之身體活動時間,調節動、靜態生活時間合理比例,落實每
天運動時間至少累積30分鐘,以提升學生身體健康適能。對於學校調整上午、下
午或擇一時段之第2節課間活動時間為15至30分鐘,學校仍需基於學校本位精神
,就晨間、課間、課後、體育課(不含靜態教學活動)及彈性課程時間整體規劃,
並就學校規模、活動空間及其他設施做合適評估與考量。
至於教育部在96年7月3日行文各縣市政府檢討修正國民中小學學生在校時間規定
並輔導所屬學校調整課間活動時間前,曾多次邀集各縣市政府教育局體育保健課
長、相關體育行政人員及體育者專家等召開會議研議,與會人員認為,調整晨間
、課間及課後時間,不失為增加學生身體活動時間的積極有效策略。教育部在96
年7月3日的公文及96年8月30日針對推動快活計畫發布的新聞稿內容,均未要求
學校必須將課間時間由原來的10分鐘縮短至5分鐘,教育部一貫的立場仍是尊重
學校本位,由學校就該校作整體考量規劃。
本部希望學校規劃學生每天足夠的運動時間,仍須本於學校實際狀況整體規劃考
量,以發揮教育與運動的功能。
媒體是社會公器,被賦予監督政府、服務人民的神聖使命。媒體正確的報導,有
助於凝聚社會共識,督促政府施政。本部相當重視媒體報導,均將媒體輿情作為
施政參考;惟媒體報導必須基於「事實」,否則不但無法發揮媒體做為「第四權
」應有的功能,反而誤導視聽,也扼殺政府努力的苦心。
針對媒體今日皆以顯著篇幅報導學校應重視學童運動時間,本部表示肯定;惟聯
合報以「教育部要求國中小每天兩節下課改為5分鐘」為基調,以錯誤內容訪問
台北縣長、國中小校長、老師及學生,凸顯「縣市不配合」、「政策不切實際」
等論調,企圖誤導社會視聽、傷害政府政策。本部對於聯合報今日悖離事實之相
關報導,深表遺憾;將針對該報長期以來,有關教育政策之錯誤報導,採取法律
行動。
====================
重點來了,教育部聲明的第一點說沒有要求要把下課時間縮短為五分鐘。這一點
從教育部所發公文《 教育部96年7月3日台體(一)字第0960096474號函》來看確
實沒有提到江下課時間縮為五分鐘,只提到調整上午、下午或擇一時段之第2節
課間沽動時間為15至30分鐘。
那這個把下課時間縮短為五分鐘怎麼來的?根據聯合報的報導說是教育部體育司
長簡明忠說,如果上午第一節及第三節的下課時間都由目前的十分鐘,減少為五
分鐘,第二節下課就可多出十分鐘做些如新式健康操的運動。但這一段話在其他
媒體找不到,只出現在聯合報,究竟有無這段話?目前可以確定的是土木部長沒
有講縮短為五分鐘,這點在東森播放了當時聯合報採訪的錄音帶後獲得證實。體
育司長有沒有說?我認為是有,但在聯合報的報導中他說這段話是接在「在不減
少上課時數前提下,要增加課間活動,就得壓縮其他節的下課時間」這段記者的
疑問後面,那會不會是記者提了這疑問,體育司長只是舉個例說明而已?這不無
可能。
結果聯合報就抓這一點大作文章,絲毫沒有注意到自己的報導中提到已有台南縣
等七縣市做出規定,其餘縣市則將運動時段、種類交由各校自訂,當然也就沒有
寫出那些縣市是怎麼做的。根據其他媒體報導,除高雄市於近日率先宣布國中小
全面延長第二節課間休息時間為二十分鐘,根據教育部初步統計,高雄市、雲林
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也都表示支持陸續開放中小學改變課間時
間,台北市、彰化縣對國小統一規定,其他縣市則多開放由學校自主決定。
以台南縣為例,台南縣教育局建議國小將早自習時間減少十分鐘,將第二節下課
時間延長為卅分鐘,上午十點到十點半為課間活動時間,或安排在下午兩點五十
五分到三點十分。(台南縣教育網路中心第 22925 號公告;http://0rz.tw/6b32I)
完全沒有縮短任何一節的下課時間。
台北市的做法則是把「臺北市國民小學學生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草案)第
五點原條文為「各校學生作息時間安排,應考量親師互動、生活教育之重要,每
日八時三十分以前以安排晨光活動、導師時間、學校集會、體育活動等為原則。
」修改為「各校學生作息時間安排,應考量親師互動、生活教育及身體健康適能
之重要性,每日八時三十分以前以安排晨光活動、導師時間、學校集會、體育活
動等為原則。另各校可於每日擇一時段適度延長課間活動時間,鼓勵學生從事運
動,以利身體保健。」並函頒臺北市各國民小學依循辦理。而國中則交由各校自
行決定,以台北市立新民國中為例,該校作息時間調整為:
第1節 08:25-09:10
第2節 09:20-10:05
第3節 10:20-11:05
第4節 11:15-12:00
第5節 13:15-14:00
第6節 14:10-14:55
第7節 15:10-15:55
第8節 16:05-16:50
http://www.hmjh.tp.edu.tw/shinasp/post_detail.asp?idcode=5893
可以不用縮短其他下課時間就有上下午各一次15分鐘。所以我不知道聯合報在此
事強調下課時間縮短為五分鐘的用意為何,而其他電子媒體跟進報導有更扯的出
現,三立晚間新聞說每節下課都縮為五分鐘,聯合報都沒說這樣,三立把他給擴
大了,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48.252
→
09/03 03:07, , 1F
09/03 03:07, 1F
→
09/03 03:08, , 2F
09/03 03:08, 2F
→
09/03 03:12, , 3F
09/03 03:12, 3F
推
09/03 07:44, , 4F
09/03 07:44, 4F
推
09/03 07:48, , 5F
09/03 07:48, 5F
推
09/03 07:55, , 6F
09/03 07:55, 6F
推
09/03 09:09, , 7F
09/03 09:09, 7F
推
09/03 09:23, , 8F
09/03 09:23, 8F
推
09/03 09:35, , 9F
09/03 09:35, 9F
推
09/03 11:09, , 10F
09/03 11:09, 10F
→
09/03 12:55, , 11F
09/03 12:55, 11F
推
09/03 16:48, , 12F
09/03 16:48, 12F
→
09/03 19:18, , 13F
09/03 19:18, 13F
→
09/03 19:19, , 14F
09/03 19:19, 14F
→
09/03 19:24, , 15F
09/03 19:24, 15F
推
09/03 20:09, , 16F
09/03 20:09, 16F
→
09/03 20:10, , 17F
09/03 20:10, 17F
→
09/03 23:24, , 18F
09/03 23:24, 18F
→
09/03 23:26, , 19F
09/03 23:26, 19F
→
09/03 23:28, , 20F
09/03 23:28, 20F
推
09/06 06:30, , 21F
09/06 06:30,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media-chaos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
22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