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即時新聞快報] 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旅行的意義)時間18年前 (2007/12/20 14:23),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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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新聞快報 : NCC組織法修正案已於稍早 : 立法院三讀通過 不再依政黨比例 NCC委員將由立院同意後任命 【2007.12.20/中時電子報/記者蘇龍麒/台北報導】 爭議多時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四條,今(二十)日在朝野雙方各退 一步下,順利由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未來NCC委員不再以政黨比例組成,人數將減為 七人,任期則由三年延長為四年,任滿並可以無限制連任,並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 意後任命之。 為預防缺額時NCC空轉,修正條文也增訂原任委員任期延至新任委員上任前一日為止。 修正條文中並規定,NCC委員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 在大法官會議宣告NCC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違憲後,NCC組織條例修正成為當務之急 ,原本國民黨仍堅持NCC委員要以政黨比例組成,但經過朝野協商,國民黨團讓步放棄 政黨比例,但主張應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而民進黨原本堅持排除國會同 意權,主張NCC委員應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今早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經過黨團 會議討論後,也決定不再堅持,放手讓NCC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通過。 為了讓NCC委員能夠順利交接,修正條文中特別規定,修正案通過後,未來委員的任期 ,將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也就是七位委員中,有三人的任期為兩年,其餘則維持四 年,未來每兩年將有部分委員更替。同時在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該依照 程序任命新任委員,出缺或因立法院不同意導致缺額時,相關程序也相同。 民進黨團讓步以後,要求NCC委員同意權應由第七屆立委就職後才行使,朝野協商也達 成共識,列入條文當中三讀通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01.152

12/20 14:44, , 1F
到時如果行政院仍堅持提名名單整碗捧去...
12/20 14:44, 1F

12/20 14:45, , 2F
我看在立法院仍有得吵 ...
12/20 14:45, 2F

12/20 14:49, , 3F
啊就全部不同意不就好了
12/20 14:49, 3F

12/20 14:52, , 4F
如果仍想要整碗捧去 不是不可能發生...
12/20 14:52, 4F

12/20 15:02, , 5F
可能拖到總統選後才表決政院所提人選
12/20 15:02, 5F

12/20 15:03, , 6F
原任留任到新任上任 所以想換掉原任的
12/20 15:03, 6F

12/20 15:05, , 7F
那一方勢必要作一點妥協 應較不會卡關
12/20 15:05, 7F

12/20 18:57, , 8F
那現在的委員還辭不辭
12/20 18:57, 8F

12/20 22:46, , 9F
也不錯啦,至少往正面的方向進一步
12/20 22:46, 9F

12/21 01:16, , 10F
到時候又可見到偉大的行政院不按照法令硬幹
12/21 01:16, 10F

12/21 01:17, , 11F
行政院:立法院同意幹麻 我說了算啊
12/21 01:17, 11F

12/21 08:10, , 12F
大師不只擅長分身,還會跳針 不過不懂憲法
12/21 08:10, 12F
文章代碼(AID): #17QWfL2z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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