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張寧馨:一念之仁 做了不利自己陳述
※ 引述《wetteland ( )》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an/7/today-fo4-4.htm
: 張寧馨:一念之仁 做了不利自己陳述
: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 這一天,我在Gmail收到法藍瓷陳立恆總裁接受教宗本篤十六世接見的新聞資料,
: 由於電子郵件內含一篇新聞稿與三張照片。瞭解之後認為此則新聞很具新聞價值,
: 因此想針對法藍瓷瓷器為台灣爭光,外交部以此當作餽贈外賓禮品為新聞重點。
: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 因法藍瓷新聞稿中所提供的數張相關照片,照片內都有王效蘭女士,不過新聞稿中
: 卻未提及,基於新聞需要考量,希望照片能聚焦於瓷器、法藍瓷總裁與教宗身上。
: 隨即向法藍瓷聯絡,請法藍瓷更換照片。法藍瓷公關表示手邊沒有這種照片,於是
: 請她再去找找看。
當原始照片,或是「事實場景」中,王效蘭好運、位置站得好、就是在教宗、法藍瓷總裁
、與瓷器「中間」時,請問一個好好的正常人的腦袋,怎麼會去「要求」法藍瓷「拿出、
找出」可以「沒有中間那礙眼的王效蘭」,改而聚焦於教宗、法藍瓷總裁、與瓷器的照片
呢!
這叫強人所難!而記者為何要強人(法藍瓷)所難?記者違背常情之處,其中必有詐!顯
屬推諉之詞!在新聞專業中,「事實場景」中的人物站位已定,可惜無法「沒有卡在位置
中間的王效蘭」,自由時報記者難道判斷不出來嗎!聚焦要聚到「讓王效蘭消失」,只有
變造呀!不然你要法藍瓷怎麼辦!張大記者倒是說說看!
話說回來,為何一定要「聚焦」?如果事實上不可能排除礙眼的王效蘭,你自由時報既然
自稱一副至公至正的嘴臉,那讓王效蘭出現又難道會少了你自由時報一塊肉!因此:
記者這種看似無關報社間恩怨的辯解,也只有ㄅㄑㄉㄍ(我可沒說誰)會沾沾自喜地PO文
護航!
怪不得PTT名言:為何好好的人不做,要去作記者!
黑社會每個大哥被起訴教唆犯罪時,還不是都推諉「我沒那個意思啊,是小弟自作主張」
..
有些亂噓人若還是不懂,請設身處地!當亂噓人在某新聞場合就是站在A名人與B名人中間
時,B名人將此照片請自由時報刊登時,自由時報記者放話:要刊登可以,請聚焦在A名人
與B名人,讓礙眼的亂噓人消失!(可是!亂噓人就是好狗運!就站在兩名人的中間啊!)
事實場景可以用「聚焦」兩個字藉口來改造!荒唐新聞素養!自由時報好一副至公至正的
嘴臉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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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flyy 來自: 140.112.155.111 (01/07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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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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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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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兄台:就事論事那麼難嗎?我批判國民黨的時候你們看到了嗎?請去政治類看版看。
話說回來,我早已說過的「設身處地」,兩位卻不去體會,兩位只有立場沒有是非,
汝等腦筋非吾等常人所能理解也.......
※ 編輯: iflyy 來自: 140.112.155.111 (01/07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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