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否可提議立委立這種法?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 CNBC )))時間18年前 (2008/03/12 00:16), 編輯推噓9(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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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無薪試用期"培養新進記者,但試用期不得為媒體公司進行"產製" 我想多數的媒體老闆 或者也許連一般老闆可能都會想: (1)我要一個什麼都會的明日之星 (2)我幹嘛要從頭開始培訓新人,訓練好讓他跳槽嗎? 但偏偏現在的媒體素質 唉 你也知道的~ 所以我想 也許"無薪試用期"可能是一個解套的方法 新進記者在進入公司時 可自由選擇是否要以這個方案與公司簽約 但這個方案可能要有些配套 例如 需至少在正式上線後一年才可離職 除非該公司對待員工的方式"慘絕人寰"... 反正試用期 公司也沒付錢 應該也沒虧到哪去吧 @@ 惟該公司需真正落實"訓練"之實 而不是假行訓練之名 真撈到免錢打雜人士之實 2.設立機制/機構對錯誤報導的媒體處以罰款 我這裡所提出的出發點 不是針對抓錯字那類 也不是指"有網友說" "據高層人士透露"等等方面 或者多數時候比較政治的"OOO否認XX媒體的報導" 我比較偏向那種事實上的錯誤 例如前面板友所轉貼的蘋果新聞 明明昨天是跟加拿大打 內文卻誤植澳洲 罰款視錯誤報導嚴重程度不一 至少 也不用多 罰款200元 100入國庫 100給"檢舉民眾"(裁決單位的公務員也可檢舉) 同一錯誤以第一檢舉者為主 也許這些罰款 只是那些媒體公司所賺得零頭 但只要被罰多了 應該多少也會產生一點效果吧 XD 而且應該可以興起一股"不景氣 抓包媒體凸槌賺外快正夯"吧? XD 不過檢舉人最好能順手附上證據 例如電視擷圖或影片 或是報章雜誌的正本或影印 只要經查不是偽造 應該就能馬上發錢吧 @@ 以上只是我隨便亂想的 可能很不切實際吧 歡迎大家多多討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87.4 ※ 編輯: KevinAction 來自: 123.193.87.4 (03/12 00:27)

03/12 00:35, , 1F
囧 可能又沒人要理我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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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1, , 2F
記者也是人 也要過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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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4, , 3F
所以我才提"無薪試用期" 以免被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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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5, , 4F
目的也是希望媒體公司快速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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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見很好 剛好可以消滅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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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記者以"明日之星"之姿進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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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7, , 7F
我的"無薪試用期"概念 只是簽約選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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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 基本上 要用到立委 就是一大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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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8, , 9F
一... 也沒有逼新進者非選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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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20, , 10F
提議無薪立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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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20, , 11F
既得利益者不會鳥這個法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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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21, , 12F
那...只要他們也身受其害就好了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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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31, , 13F
99%的法案檯面下都有利益交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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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2:14, , 14F
誰訓練?現在正在叫記者做假新聞的高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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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2:21, , 15F
叫兩黨一起提出立委不支薪法案公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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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2:22, , 16F
應該會獲得80%左右人民支持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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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4:37, , 17F
怎麼覺得焦點又被轉移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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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7:57, , 18F
人家當記者也只是為了討口飯吃…誰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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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7:58, , 19F
無薪訓練期,這只是保障公司不保障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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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21, , 20F
我不認為有人會願意接受無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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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21, , 21F
又不是當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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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8:27, , 22F
只要老闆經營企業方式思想不變改這些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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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11:54, , 23F
慘絕人寰的標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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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3 13:07, , 2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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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rh1VqY (media-cha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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