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楚門的世界] 這社會病了 講自己是社會正義ꨠ…
非常感謝您的回文
沒錯我正處於煎熬之中
而且我本身也是第一次遭受到勒索
一般勒索被害人是財物或家人的損失
但是這種變相的勒索傷害長遠上有時候比上述更大
我心中有一點仁慈
但我所受的屈辱所產生的憤怒更大
我恨我長久被某些的不公不義媒體欺騙
用著便宜的傳播工具[一份報紙15元、只要不必上眼都可看到新聞、
甚至不開眼也能聽到廣播]
這無疑是洗腦、有些內容更是強姦我的眼睛和考驗我的品德
這世界 這社會有真的他們所說的這麼惡質 或者這麼美麗嗎?
當我透過這些媒體得到的資訊以為這和我所接觸的社會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社會時
報紙對我來說只是看看工作機會、看看旅遊版參考哪天要和家人去哪裡玩
電視新聞或娛樂節目對我來說只是看看美景、聽聽音樂、看著購物台買東西
但是當我變成了媒體裡面的主角時 一切都改觀了...
我知道那些被受訪的店家 其實很多都不是當地公認在地美味小吃
我明白那些政府公佈的數值透過媒體之後
可以黑白顛倒 編連成童話故事 或者是地獄亂象
竟然有一種流氓是顛覆以前 拿筆拿麥克風 甚至隱藏式攝影機 錄音機
還有網路駭客 的形式呈現在你我週遭
我覺得這是文字流氓 不分清紅黑白 只講收視率的流氓
虧還自喻 第三黨勢力...? 現在聽來格外諷刺和可笑
那些不良文字流氓不覺的可恥嗎?
但是我覺得還有人更可恥
就是我們這些漠視那些為所欲為
甚至跟他們做交易的人
因為這就是共犯結構的犯罪組織
我寫這篇不是要懲戒媒體或任何人事物
而是我如果連流氓不罵 不恨 甚至配合!
我無法教育我的下一代!!
或者這社會的漠視
所以尚無法
因為這種像流氓行逕的媒體人
表面上一直自喻為社會公益者
※ 引述《hambear (每人皆有知亦皆無知)》之銘言:
: ※ 引《long2010 ()》之銘言:
: : 相信這裡理應是媒體糾端的進純乾淨之地
: : 並不是淪為扼殺發言的封地
: : 任何人都有資格發言 不論他的身分地位 甚至他的劣文數有多少
: : 只要是對媒體亂象有所改進 應該在此不受打壓的權益
: 這裡算是言論自由的地方
: 沒有人有辦法扼殺另一個人的言論自由
: 除非,你被依板規處罰,
: 但老實說,還是可以換個id發文,不是嗎?....
: 不是要諷刺,這就是網路世界的現實
我認為網路是活的 而且我本事不是害人 就算換真實ID 講的是謊話 有用嗎?
: 老實說,
: 從你的第一篇文章的推文中就可以看到,
: 很多人對你的描述很感興趣
: 但如果你沒有確實講出一些能讓人查證的東西,
證據不是要來懲罰罪人 而是希望再期待犯過錯的人 別再犯錯
: 怎能讓人相信你講的東西的真實性??
: 老實說,你的文章中,角色的描述轉換頻繁,
: 甚至讓人不清楚究竟是你朋友、還是你自己、還是你是聽來了(更多手傳播)....
: 這樣如何讓人相信??
: 有失必有得
: 這句話說的很好,反過來說也成立
: 如果你要指控他人,你也必須要付出代價
我希望你不是在恐嚇我說出實情
: 以黃義交事件為例,
: 周玉寇起先以匿名指控,但殺傷力終究有限,
: 直到她以真實身分示人整個新聞事件才撲天蓋地的展開
: 要指控他人,指控人就必須舉證
: 指控人甚至必須用個人名譽來擔保,甚至賭上未來
: 周為指控黃義交事件反彈傷害自己,相信也是最好的例證
: 當然,你也可以單純報料
這不是爆料 而是我個人親身經歷 且沒有指名道姓 但你卻欲我說出真實身分
: 但你可以報料,他人當然可以選擇相信與不信,這是別人的權力
: 而相信與不信的取捨,就在於你報料'內容'能在別人查證後,留給人多少事實
除非說你或這個人是法官[在某些案件被害者是可以有權隱名的]
: 像您這樣單純幾句話,老實說,的確是有點意思的報料
感謝您一直點出委的缺失 下此會用詞更謹慎 但本人絕非要爆料
: 但如果要進一步探討,
: 沒有人事時地物,要人如何輕易選擇相信....
如果您是法官 說這樣才較有意義
因為我是受害者 而且我有證據
: 其實這就好像在批判媒體一樣,
: 如果沒有一點根據的批判,其實還是很有瑕疵
: 即便你查證了再批判,也很有可能因為你的查證方法太狹隘而造成結果錯誤
我覺得您這段話是在批判媒體 但如果是在批評我
我很受委 但我能明白您的用心 感謝指教
: 批判他人與被人批判本來就是一線之隔,媒體如此,這裡如此,
: 社會上好像也是如此:p
: 老實說,我還蠻期待你的爆料,
: 畢竟上次有個水果記者寫假新聞被開除,
如果這味水果記者被開除 絕非我的旨意
: 如果有人意圖對受訪者勒索,這勢必又是一個媒體教學的教材XDDD
: 期待你權衡個人得失後做出選擇..
萬分感謝您的建議和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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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ng2010 來自: 61.228.178.9 (01/10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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