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記者護航不法遭打臉實錄

看板media-chaos (媒亂(媒體亂象))作者 ( )時間14年前 (2011/04/11 15: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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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jphart (大小姐的老爺)》之銘言: : 今年三月三十日,總統府揭露扁政府時代三萬多件公文佚失一事, : 隨即引發各方討論。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亦在該報撰寫特稿,將此 : 事件定調為「總統府淪為馬的競選總部」,將質疑矛頭指向總統府 : 政治操作。 : http://n.yam.com/tlt/politics/201103/20110330082304.html 說真的啦!此事都引發國際重視,認為這是政治迫害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08144/IssueID/20110410 馬查綠失落公文 歐美學者批打壓 本人特稿只不過是是先見之明罷了,本人很少寫特稿, 但只要出手都是精闢的分析。 : 此事件究屬政治操作或者依法論法,雖見仁見智,但仍引發廣大迴 : 響。三月三十日此新聞見報當日,電子媒體亦瘋狂跟進。當日立院 : 司法法制委員會,由江宜樺進行報告。循往例,內政部國會聯絡人 : 詢問在場媒體是否有要詢問江宜樺的問題,當及有一電子媒體女記 : 者以江宜樺曾擔任研考會主委,故想詢問他關於公文管控問題。 請問,何以得知該記者是因為江宜樺曾任研考會主委才詢問公文管控問題? 江宜樺當場有說,研考會副主委宋餘俠是此間專家,不妨向其詢問。 如果該電子媒體這麼有求知欲的話, 怎麼當天沒看到有人去問宋餘俠,或是研考會主委朱景鵬? : 不料一旁的曾記者聞言大怒,當即衝過去喝阻電視台,要電視台記 : 者「問些正常一點的問題」,意欲阻止電視台炒作此一議題。電視 : 台記者不識曾記者是何人,但覺莫名其妙,何以問問題還需此人同 : 意,兩人遂於委員會爆發小口角。 本人不是嚇阻,只是微言抱怨,當場很多人,李光儀先生可以去跟別人求證。 : 此次言語衝突,曾記者並未討到便宜,亦未能阻止電視台繼續讓此 : 話題延燒。不知是心有不甘或其他因素,曾記者隨即在臉書上留言 : ,指該電視台表現糟糕、記者二流、甘為打手、丟臉至極等等。 : 曾記者的留言迅速在記者圈傳開,亦傳到遭指涉的電視台記者耳中 : 。該台記者除與公司法務部門聯絡,研究提告事宜外,也保存曾記 : 者留言紀錄。曾記者的長官見茲事體大,遂出面協調,曾記者同意 : 道歉。 : 當天下午,在該電視台兩台攝影機拍攝、以及遭誹謗的兩名女記者 : 面前,曾記者在立法院記者室道歉。不過道歉初始並不順利,因為 : 曾記者在得知事情鬧大以後,搶先將誹謗的留言刪除,故只承認在 : 委員會有不禮貌行為,並不承認留言誹謗。不過電視台記者拿出早 : 已在刪文前就存檔、影印的文字作為證明,曾記者見無可抵賴,只 : 好承認確實有撰寫該篇文章,除道歉並保證不再犯,也允諾在臉書 : 上登文道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50.233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59.121.150.233 (04/12 00:21) ※ 編輯: wetteland 來自: 210.69.138.174 (01/2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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