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轉載] 警察應該道歉、公共電視應立刻舉辦辯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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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急 仔細地看清楚文章嘛. 呃 人家在講記者的事 你在講抗議者的事 ......... 一個在旁邊沒抗議只是紀錄拍攝 訪問的人跟集會遊行法有什麼關係?. 難不成旁邊做紀錄的人也要算在抗議者裡面嗎?. ----. 無恥之國/台灣立報記者胡慕情. 為了打壓絕食抗議的台大城鄉所博士楊友仁,警方不惜耗費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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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 請你告訴我. 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 怎麼會是記者組成的呢?. 你怎麼知道呢? 你知道媒體觀察基金會的董事長是誰?在哪任職嗎?. 麻煩去看一下該NGO網址. 你把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跟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搞混了吧 呵. 另外. 你又知道傳播學生鬥陣未來的人都是記者阿?. 呵 我都不知道我的未來是什麼,你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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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12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傳播學生鬥陣聯合聲明. 警察應該道歉、公共電視應立刻舉辦辯論會. 針對近日樂生新聞報導,其議題攸關著社會文化資產的保留、以及人權議題的探討. ,不論各面向皆需要社會能有更深入的認識與理性的認識與溝通,但在這重要議題. 的報導上,媒體只重視衝突場面,未能深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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