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蓋世英雄”演唱會

看板popmusic (流行音樂板)作者 (sangod)時間19年前 (2006/03/13 20:57), 編輯推噓10(1003)
留言13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換了ID 發表的議題一樣都沒改嘛~ 又是那個自以為的 天亡天厚論 這樣禁你水桶有啥意思呢~ 對你用"推"文沒用"噓"文已經夠意思了 看來還是一樣的動作~不接納討論意見愛修文~ 不過你ID倒是挺多的 還有第三個ID可以丟我水球 不過ID變 IP可不會變。 註1:被陌生人丟水球的感覺真討厭呀~ 註2:speed2前版主不是訂下版規不准討論天王天后?該篇明顯違規囉~ ※ 引述《symbol (symbol)》之銘言: : ※ 引述《samiyisu (就是我)》之銘言: : : 有人有去看嗎? : : 我覺得還不錯! : : 籌備的很用心! 舞台設計的很棒! : : 特效也很炫~ : : 王力宏也很賣力的表演! : : 而且他男女老少通吃 : : 歌迷爆滿! : : 恭喜~ : 王力宏經過這場演唱會 : 已經成功的由"暢銷男歌手"的位階提升到"小天王"位階 : == : 歷代本土男女歌手靠個人"大型售票"演唱會成為當代天王天后一覽: : =============================================================== : 天王天后組 : 張清芳 : 1990/08/25 台北市立體育場 真心可永遠 (國內第一場大型售票戶外演唱會) : 1993/01/16 台北市立體育場 光芒耀星空 : 1995/01/21 台北市立體育場 十年串起每一刻 (國內首位三度舉辦大型個唱) : 張惠妹 : 1998/01/10 台北市立體育場 妹力四射 (國內首位僅靠兩張專輯開大型個唱) : 1999/07/24 台北市立體育場 妹力99 (台灣巡迴最多場次) : 2002/10/19 台北市立體育場 A級娛樂 : 周杰倫 : 2001/11/03 桃園巨蛋體育場 范特西 : 2002/09/28 台北市立體育場 The One (亞洲巡迴最多場次) : 2004/10/02 台北市立體育場 無與倫比 (亞洲巡迴次多場次包含日本) : ================================================================= : 小天王小天后組 : 李玟 : 1998/08/02 台北市立體育場 萬人迷 : 王菲 : 2004/11/27 台北市立體育場 菲比尋常 : 蕭亞軒 : 2000/08/26 台北市立體育場 夏日薔薇 : 2003/03/29 台北市立體育場 Up2U : 陶吉吉 : 2003/11/22 台北市立體育場 SOUL POWER : 2006/01/21 台北小巨蛋 就是愛你 : 王力宏 : 2003/10/11 台北市立體育場 不可思議 : 2006/03/11 台北小巨蛋 蓋世英雄 : 孫燕姿 : 2002/03/23 台北市立體育場 Start : 蔡依林 : 2004/11/20 台北中山足球場 J1 : =========================================================== : 亞洲天團組 : 五月天 : 2001/08/18 縣立板橋體育場 你要去哪裡 : 2003/08/16 台北市立體育場 天空之城 : 2005/01/08 台北市立體育場 當我們混在一起 : 5566 : 2006/03/18 台北中山足球場 好久不見 : ============================================================ : 以上"大型售票"演唱會的日期、地點、名稱有誤 還請指正 : 或是有其他歌手足以和上面所列比較 : 也請補上該歌手所辦成的"大型售票"演唱會的"日期、地點、名稱" : 就流行音樂的歷史脈絡來看 : 一個歌手可以舉辦大型售票演唱會 : 真的是人氣與買氣以及實力的最大挑戰與考驗 : 從客觀的角度來看 : 唱片賣得好代表有買氣 : 能開演唱會代表有人氣 : 經過那一場場票房與口碑均成功的大型售票巡迴演唱會 : 已經不再只是小天王 小天后了 : 唱片賣得好早就不稀奇 : 夠資格舉辦"大型售票"戶外演唱會的才是真正超實力的天王天后 : ※ 編輯: symbol 來自: 140.112.5.31 (03/13 20:5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8.57.65 ※ 編輯: sangod 來自: 220.138.57.65 (03/13 21:02)

03/13 21:15, , 1F
下臺版主speed2的版規不適用
03/13 21:15, 1F

03/13 21:24, , 2F
那你應該很開心吧,聊點音樂吧~~
03/13 21:24, 2F

03/13 21:29, , 3F
另外 別用五花八門的ID丟我水球 ~ 麻煩你配合。
03/13 21:29, 3F

03/13 21:32, , 4F
反倒是你這篇才無關音樂
03/13 21:32, 4F

03/13 21:47, , 5F
抱歉喔!關於版規,另外兩位版主沒有說不適用喔!:)
03/13 21:47, 5F

03/13 21:57, , 6F
下臺版主不適用?! 那下臺議員訂定的法規也都可以不用遵守囉
03/13 21:57, 6F

03/13 22:16, , 7F
這篇是用來檢舉違規的。發現你的發言常常容易引起筆戰
03/13 22:16, 7F

03/13 22:17, , 8F
自己有沒有想過原因何在?而為什麼不改呢?
03/13 22:17, 8F

03/13 22:50, , 9F
我砍文了 這篇也請砍掉吧
03/13 22:50, 9F

03/14 01:14, , 10F
你的建議 我沒想過
03/14 01:14, 10F

03/14 01:28, , 11F
不愧是劣文三篇
03/14 01:28, 11F

03/14 01:33, , 12F
呵 你也不俗呀 被禁言一個月 換了ID一樣發戰文 挑戰版規
03/14 01:33, 12F

03/14 01:34, , 13F
你不是說 版主speed2的版規不適用 怎麼又急著刪文?
03/14 01:34, 13F
文章代碼(AID): #145Mmr1C (pop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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