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五大金榜[2006/11/17~11/23]羅志祥冠軍
※ 引述《Gallium ( )》之銘言:
> ※ 引述《cobra66.bbs@binary.csie.ncu.edu.tw (cobra66)》之銘言:
> > 如果覺得鸚鵡學舌很有趣的話 , 就請自娛自樂吧 .
> > 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 我指的是消費大眾中的一部分 , 不是部份歌迷 .
> > 也就是每個商品推出前 , 都必須先搞清楚是打算吃哪一塊市場 ,
> > 再針對那部分市場的特性去規劃商品 .
> > 如果能做大市場 , 哪有唱片公司不想的 ?
> > 就是時代不一樣了 , 每個人乃至每個世代的人喜好不同 ,
> > 很難做出一個從零歲到100歲都喜歡的全民歌手 , 才要針對不同分眾去下工夫 .
> > 周杰倫也不是人人都愛 , 討厭他 , 不能接受他的人一樣很多 .
> > 但只要有一部份人喜歡他 , 願意消費他的唱片 , 唱片公司有錢賺 , 他就能生存 .
> > 他就是認為歌迷喜歡他固有的調調 , 才堅持不改變風格 ,
> > 而且他好像也說過銷量低於多少張以下 , 才考慮改變風格 , 是不是 ?
> > 這不也是針對歌迷(市場目標)的口味在做調整 ?
> > 那是因為你只看報紙的消息 , 才會有此誤解 .
> > 如果你能多知道一些事實 , 就不會這樣認為 .
> > 普通一般唱片公司按理來說都喜歡灌點水 , 面子上會比較好看 ,
> > 所以通常公司聲稱的銷量會略高於媒體報導 .
> > 哪有公司聲稱的銷量比媒體報的少 ? 是不是 ?
> > 可是新力偏偏跟人家不一樣 , 媒體說 24 萬(更有媒體說 26 萬) ,
> > 可是公司偏要說 22 萬 , 不覺得奇怪嗎 ?
> > 有市場能力的歌手在合約將滿之時 , 和公司之間通常會比較尷尬 .
> > 想跳槽離開的不方便明說 , 就拖拖拉拉遲不簽約 , 搞得彼此產生心結 .
> > 想留下來的也不肯大方說 , 總要賣個關子好抬身價 , 爭取較好的合約待遇 .
> > 當唱片公司察覺歌手可能跳槽 ,
> > 費盡心力也留不住 , 馬上就要從同志變敵人時 , 可能就沒好臉色囉 .
> > 所以可以看到孫燕姿在華納的最後一張專輯 "完美的一天" ,
> > 公司似乎沒很用力的宣傳 , 賣得不好被媒體奚落時 , 好像也沒什麼人出來幫忙說話 .
> > 同樣的 , 當新力察覺 Jolin 想跳槽時 ,
> > 還會大肆鼓吹她的野蠻遊戲賣多好 , 給將來市場上的對手壯出走之聲色嗎 ?
> 又是銷售量的問題
> 這個連唱片公司內部人員都不見得搞得清楚的難題
> 我們這些outsider在這裡爭得面紅耳赤
> 不是有點接近無聊嗎?
> 更何況唱片除非絕版
> 數字都還有(緩步)成長的空間
> 只用出片期附近的數字論英雄
> 不是顯得有些短視嗎?
> 如果這樣的話
> 我們也不能嫌為何唱片公司總是做些嚼完即丟的泡泡糖
> 因為媒體輿論甚至閱聽主流都只看短期銷售量
> 況且誰是王又如何?
> 銷量好又如何?
> 所有事情都是兩面的
> 一再強調這個
> 一方面的確可能證明了你的眼光
> 但同時也可能證明了你的流俗
> 仔細想想 這種爭吵
> 跟小朋友比誰爸爸比較厲害
> 好像沒什麼兩樣不是?
忘了說
我並不是鄙視銷售量
或棄主流於敝屣
每週榜單我一定都看
KTV也總是唱得不亦樂乎
只是台灣目前根本無從掌握確切的銷售數據
如何有一個可以令人信服的討論基礎?
這樣的爭論最後往往也只淪為各說各話
況且一個歌手紅
其實不需要以此方可論斷
看他的廣告代言量
看他跨足其他領域的邀約
甚至看他的見報率
都足以見其人氣
當然
希望自己的偶像獨占鰲頭或唱片大賣很多fans都會如此
但搞到動肝火掀筆戰似有走火入魔之嫌
我其實還是希望大家說說自己對一首歌一個藝人的感想與看法
至於銷售量這檔事 也不是我們說了就算 或是我們能決定的
弄得自己好像是糾察隊還是越俎代庖的版主
真不好意思
而若覺言語有冒犯或得罪的 也先說聲sorry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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