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公共化後的華視新聞自律宣言

看板pts (公視)作者 (縷)時間19年前 (2006/10/18 12:5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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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人民總是充滿活力。面對一連串的困境,始終奮力打拼決不退縮。於是我們擁有了 高度的經濟發展以及自由民主。 我們的實力讓全世界看見台灣 !隨著報禁解除及有線電 視頻道開放以來,媒體看似蓬勃發展,新聞資訊氾濫。然而部分電子媒體在商業競爭壓力 下,過度追逐收視利益,逐漸遺忘了身為媒體人最重要的任務 : 維護社會正義與公益。 中華電視公司願意為改善台灣的社會風氣盡一分力量。新聞部總督導朱立熙,以及總監陳 季芳、副理盧慶雄、謝堯天等,今天鄭重向社會宣示,基於電子媒體做為社會公器所必須 善盡的社會責任,將全力為全國觀眾打造新的視窗,第一步為華視新聞的『自律與淨化宣 言』: 〈自律〉 ◆ 堅守新聞專業及價值 ◆ 不追逐畫面聳動 枉顧社會公益與新聞倫理 ◆ 不為奪取獨家 犧牲國家利益 〈淨化〉 ◆ 不搶拍! 不濫問! 不灑血! ◆ 我們誓言把華視新聞作成【可以讓全家人一起收看的新聞】 ◆ 我們希望藉由華視新聞自身的淨化與自律行動,能夠拾回新聞人的尊嚴與自信,重建 媒體 與觀眾、新聞對象之間的信任與尊重。 ◆ 讓華視新聞成為最真誠且報導表率,做為新聞同業互相期許與規範的標竿。 自即日起華視新聞將會避免播出以下新聞與畫面 一、 不追逐病患急救:我們採訪時決不阻礙救護車與擔架的救人行動,也不進入醫院急 診室採訪,更不去干擾病患,強行採訪。因為如此不僅侵犯病患的隱私,若因而延誤救 治、造成病情惡化,非常不道德。 二、 不拍攝嫌犯的容貌:基於最根本的「法治」觀念,除非已被法院宣判定罪,任何被 偵訊的嫌犯都應假定是「無罪」的,在警局裡拍攝嫌犯是侵犯隱私的行為。 三、 車禍與自殺現場:不拍攝簡單覆蓋著紙張的車禍或自殺死者的屍體,不拍攝家屬號 啕大哭、念經奏樂、在旁燒冥紙,或路人對車禍或自殺狀況的描述。也不長時間現場直 播自殺 的過程,這是侵犯隱私的行為。 四、 路邊酒駕臨檢:不採訪路邊遭酒測的違規駕駛人,這是侵犯隱私的行為。 五、 家庭糾紛:不拍攝與報導純屬私務、完全無關他人或公眾利益的家庭紛爭。這是侵 犯隱私的行為。 六、 不拍刑案現場模擬:不採訪也不報導警察押解嫌犯重回現場模擬命案過程,更不拍 攝嫌犯遭死者家屬施暴或毆打的畫面。這不僅侵犯隱私,更不是法治國家所應該有的「 以暴易暴」行為。 七、 不報導「怪力亂神」或「助長迷信」的社會新聞。我們也不報導標新立異的作秀場 面或舉動,類似柯賜海、許純美、王筱蟬、呂文琬等人的行為。 八、 不報導不願具名的消息來源(要求馬賽克處理)對有名有姓人物的指控。 九、 如果我們報導出錯,一定更正,並向當事人及觀眾致歉。 http://www.2cts.tv/news/manifesto.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56.109 smelser:轉錄至看板 puppylove 10/13 21:39 mysterious: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0/13 22:51 fishwalker:轉錄至看板 Keep_Fishing 10/14 08:52 love5pu6:轉錄至看板 Y2KSalon 10/14 10:46 AAshen:轉錄至看板 AAshen 10/14 11:41 leescott: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10/14 13:53 MuTaBIRDIE:轉錄至看板 muaIndeed 10/14 15:47 xykid:轉錄至看板 xywanderland 10/15 00:50

10/15 15:50,
真的做得到嗎。清流
10/15 15:50
-- ※ 發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From: 140.112.192.17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92.170 ※ 編輯: ocookie 來自: 140.112.192.170 (10/18 12:54) ※ 編輯: ocookie 來自: 140.112.192.170 (10/18 12:55)

10/18 16:04, , 1F
看起來很棒
10/18 16:04, 1F

10/18 17:41, , 2F
朱立熙?這是江霞時期的東西吧!跟公共化有什麼關係?
10/18 17:41, 2F

10/18 18:25, , 3F
這的確是江霞任內就推動的,並不是公共化後才有的喔。
10/18 18:25, 3F
文章代碼(AID): #15DRD7oa (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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