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轉述中心霍哥對回員們的申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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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上面的舉例. 我想這包含了大部分人的疑惑.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對法律非常了解. 有時候只看條文,或只有列舉. 不一定能讓大家了解. 到底霍哥將阿卡貝拉註冊成商標,用意是要保護或推廣何種範圍的使用. 阿卡貝拉中心的聲明如下:. 本商標中英文名稱所保護涵蓋之範圍如下:. 各種書刊、雜誌、文獻等之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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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煩請霍哥或是中心相關人士回應一下,. 1.要是今天有另一個社團用這個名字賺錢營利,但也. 大力推廣阿卡貝拉不遺餘力,也聚集了不少新血力量. 2.要是今天有個美聲團體出了一張專輯取名為A Cappella. (像聖堂教父一樣),受到了廣大的迴響,讓更多人. 認識了阿卡貝拉. 3.要是台北愛樂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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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篇回文我越看越模糊.... 因為阿卡貝拉是種音樂演出形式,也是直接音譯所形成的字... 那照這種說法,我也可以去註冊Jazz(爵士)這個字供非營利使用.... 只要所有市面上宣稱是Jazz爵士的商業活動,我都可以收錢囉?. 霍哥宣稱阿卡貝拉這四個字是10年前你首創並開始使用... 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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