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文學改編電影的問題-以安娜‧卡列尼娜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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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浮:……在那些讚賞您的人當中,有些人期望您改編名著和巨
著,例如Dostoevsky的《罪與罰》。
希區考克:是的,但我從來不幹,因為《罪與罰》正是屬於別人
的作品。人們常常談到Hollywood的電影藝術歪曲了原作,我從來
不想這樣做。一篇故事我只看一遍。當基本思想適合我的時候,
我便進行改編,完全忘掉這本書,我創造電影情節。我無法向您
複述Daphne du Maurier的《鳥》。我只很快看過一遍。
我所不明白的是,有人抓住一部作品、一本好小說,其作者花了
三四年工夫寫作,寫的是他整個一生。他們拿這個來牟利,將一
些工匠和優秀的技師收羅到自己周圍,終於入圍Oscar獎的提名,
這時作者卻消失到後面。人們不再想起他。
楚:這就解釋了您為什麼不拍攝《罪與罰》。
希:我還要補充說,如果我拍攝《罪與罰》,無論如何也拍不好
。
楚:為什麼?
希:如果您選中Dostoevsky的小說,不一定是《罪與罰》,不管
哪一部,裡面都有許多詞句,每個詞句都有它的作用。
楚:顧名思義,一部傑作應是找到了它完美的形式,最終的形式
,是嗎?
希:正是。為了以電影的方式表達同樣的東西,就必須用攝影機
的語言去代替話語,拍攝一部六至十小時的影片,否則就不夠認
真。
以上是希區考克(Hitchcock)和楚浮(Truffaut)在訪談裡的一
段內容,而這和楚浮後來的監護人同時也是新浪潮最重要的影評之一
巴贊(Bazin)的立場完全不同;後者的立場是:既然藝術形式之間彼
此本來就多有交流,那麼為何電影不從戲劇裡借鏡?而且例如觀諸一
些默片的表演方式,這早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
究竟這之間的是非曲直應該如何評斷?筆者以往是完全持和希區
考克以及楚浮一樣的立場;這樣的立場就某方面來講比較電影本位主
義,即認為電影本來就應該透過影像敘事,而不應該像是希區考克語
帶不屑地說有些電影只是「拍攝有人在說話的影片」。但在一些觀影
經驗中筆者有了一些新的想法,因此打算藉著本系列文章逐次介紹一
些在藝術形式上轉換成功的作品,並試著對這個在電影中許多偉大前
輩們爭論不休的問題做出回應。
安娜‧卡列尼娜的改編電影
讓筆者改變立場的作品即為最近由喬‧萊特(Joe Wright)所執
導的新版《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這部作品卡司可謂
非常堅強,但就某方面來講票房和一般觀眾的評價卻不如預期,其實
就某方面來講並不意外:因為導演可謂做了非常大的改編,以挑戰藝
術形式轉換的問題,但這個問題根本不是一般觀眾可以理解的。
為了有系統地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必須對原著和改編做出一定程
度的比較,因此以下是初步的粗略整理:
1. 故事主軸的選擇
托爾斯泰(Tolstoy)這部作品的書名雖然叫做《安娜‧卡列尼娜
》,但以托翁本書的架構以及他的寫作風格而言,其實應該要說是有
兩對男女主角,而且如果硬要選的話,甚至列文(Levin)可能才是真
正的主角,因為他在這部作品中的地位就像《戰爭與和平》中的皮埃
爾一樣,負責帶出托翁所關切的議題,甚至整部作品在安娜死後都是
以列文及其周遭作為探討的核心。但在晚近兩版的改編上,無論是由
綺拉‧奈特莉(Keira Knightley)還是蘇菲‧瑪索(Sophie Marceau
)主演的版本,故事主軸一律放在安娜‧卡列尼娜身上。
這個選擇其實會改變托翁想要透過這部小說探討的問題:就如《
戰爭與和平》想要探討宿命論那樣,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翁其
實整部作品的藍圖更加系統化,他透過兩組男女主角(其實甚至更多
,例如安娜的哥哥也是,而且哥哥的婚姻問題就被作為整部作品的開
頭)呈現不同的婚姻樣貌;此外他還在列文的哥哥過世的段落甚至在
開頭直接寫上「死」的標題,而後又有列文喜獲麟兒的橋段。整部作
品系統化探討人生百態的意圖非常明顯且明確,而托翁對了生命各種
樣貌和旨趣探討的興趣,也導致了他中性偏客觀不慍不火的筆觸。
但在晚近兩版電影版中,主角全部變成安娜‧卡列尼娜,而這就
使得整部電影從生命探究的作品,轉變成以探討婚外情為主的作品。
這是不得不注意非常重要的一點。喬‧萊特所執導的綺拉‧奈特莉版
為了凸顯此一主軸,甚至大幅度刪改原作:除了許多非主要的角色都
沒有出場以外,主要的場景也放在幾個重點段落,例如安娜和伏倫斯
基初次一起參加的舞會、伏倫斯基的賽馬事件、安娜欣賞歌劇的橋段
。
反觀蘇菲‧瑪索版,該版在劇本改編上簡直可謂一場災難。改版
的改編策略是盡量將原著濃縮,結果竟然變成一部只有看過原著才有
辦法看懂電影在演甚麼的作品,大概是筆者看過最糟的文學改編電影
之一。
2. 視角的改編以及電影手法的添加
此外,綺拉‧奈特莉版不只是在劇本改編上做大幅動更動而已。
回到兩人初次一起參加的舞會,我們可以發現原著在撰寫該橋段時其
實比較以吉娣的視角為主。但在電影改編版中,喬‧萊特在這個場景
用了類似停格的手法,讓全場只有安娜和伏倫斯基兩人不停地跳舞,
以凸顯出兩人初次對舞的火花;且同樣的手法又用在安娜前往欣賞歌
劇的段落,以點出兩人關係和社會觀感的轉變。
(該橋段請見:http://www.youtube.com/watch?v=TTtBalwSiXI
)
類似的手法可謂貫穿了整部改編作品,而且可謂是筆者看過最精
彩的改編手法之一,例如在安娜在車上和丈夫爭吵後直接下馬車找伏
倫斯基的段落中,此一類似舞台劇轉場的手法再度啟用;而當安娜開
過一扇又一扇抽象的門直奔伏倫斯基的懷抱時,導演所做的不只是將
電影舞台劇化而已,這個手法更重要的是藉由舞台劇手法的抽象化,
來迅速濃縮原著中改編者覺得在改編時可以刪減的橋段。
回到藝術形式的問題...
所以究竟要如何看待文學改編的作品?希區考克和楚浮相較於巴
贊的立場,究竟誰是誰非?
筆者認為希區考克和楚浮的觀點毋寧是說在想要盡量原封不動呈
現原著的前提下,改編根本就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試想:一部上
千頁的小說是要如何在兩個小時內演完?筆者最欣賞《安娜‧卡列尼
娜》中對於賽馬戲三人心境的描寫,他等於是為了勾勒出完整的角色
心境,甚至會選擇犧牲敘述的時序。但這種手法在電影中要嘛不使用
,要嘛就會變成該部電影的主要手法(例如像是11:14,只是11:14重
點不在描寫心境而是在事件的敘述角度上)。因此不但改寫和選擇重
點的工作本來就是無法避免的,甚至所有改編者都應該跟喬‧萊特一
樣思考如何透過電影手法呈現原著精神的問題,甚至改編敘述觀點也
在所不惜。
這樣的手法之所以會被筆者視為是合理而且大為激賞,是因為藝
術旨在透過該門形式的語彙有所表達,就好像翻譯時即使字面的文字
不同,信雅達的評判卻依然是可能的。筆者對於喬‧萊特之前和綺拉
‧奈特莉合作的《傲慢與偏見》(Pride and Prejudice)其實覺得只
是一部平庸之作,殊不知他在這次竟然可以有這麼大的突破,簡直令
筆者嘆為觀止,也促使筆者重新反思這個在名導和名影評之間僵持不
下的問題,進而思考出新的調停和解答。真是一位不斷進步精進的導
演,值得給予最高的讚美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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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rc 來自: 1.162.42.169 (09/28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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