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要反對偶像團體?

看板Brit-pop作者 (月光狩獵)時間21年前 (2004/01/20 19:57),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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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三五月天版那些認真的討論意見,比起算你聽Bach聽Beatles,說不出 個所以然的樂迷,難道就會輸了嗎? (五月天的樂迷抱歉,我先假設了 Bach.Beatles是相對偉大的了) 只是偉大的樂團當然比較有更多的寶藏讓你挖,讓你陳述,讓你做出一番 比較了得的文化論述,而理論家不告訴過我們消費社會裡品味高低就在於 文化論述能力的高低嗎?藝術,作為一個也具物質性組成元素的事物,道 理是否也可互通呢? 不可否認的,聽一些音樂是比較需要所謂的門檻,所謂的能力的(而那些 能力其中大部份也往往被視為美德)。但是,不代表那些音樂唱片就是贖 罪券,就是靈魂昇華的購買券,就是貴族身分的入場券,唱片聽完了,不 用心,就無法跟傑出的心靈交流,Bach偉大還是偉大他的,你還是你,他 當然不減分,但你就沒不加分。CD就是家裡的音樂磚頭了。 ※ 引述《thurston (aa)》之銘言: : 偶像團體也是因人而異的 : 超脫齊柏林音速青春等等都是我的偶像團體 : 但是林肯公園就不是了。因為他們很有錢但是卻很憤怒..(好怪) : 披頭滾石電台頭等等都是很多人的偶像團體啊 : 為什麼要瞧不起別的偶像團的fan呢。大家在做的事情本質上沒什麼不同啊 : - : 這是過年症候群,睡不著又沒事做只好來敲鍵盤 : 仔細看了這裡以前的一些文章都覺得挺有趣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28.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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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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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贖罪卷的講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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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還心靈交流咧 難怪大神能聽貝六打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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