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想想

看板Brit-pop作者 (chineserubberplant)時間20年前 (2005/06/04 09:29), 編輯推噓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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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引率47% ※ 引述《pulp (Before Sunrise)》之銘言: : 現在有時寫中文文章,有些句子在腦子裡竟然是以英文先成形的, : 然後再把它翻成中文。哎,短期內似乎也看不出好或不好。 語言就是這樣了,有時候想不到適合的中文翻法想直接說英文出來,還怕被嫌臭屁吶 :) : 其實自從有Blog之後,關於上述這種太過個人主觀好惡,或是用字淺詞 : 自以為幽默(但可能是尖酸)的文章,我都只在Blog上發表。 : 例如前陣子讓我失望的Bob Dyaln與The Bravery我都沒貼上來了。 : 在Brit pop板的文章大概就是一些live review,試聽連結, : 不帶太多情緒的小感想之類的。 你關於Bob那篇文章我讀過了,寫的相當不錯。Bob對 我們這世代的聽眾來說畢竟是個遙遠的圖騰,所以像 那樣一篇以我們這個世代的個人角度(而非媒體角度) 記錄自己和Bob的互動的文章是珍貴的。我們之中究 竟有多少人真正理解"現在的鮑伯對現在的我們而言" 究竟是什麼樣的一位藝人呢? 那麼,問題就來了:  「這種太過個人主觀好惡的文章」不敢或不願意拿到這個BritPOP板發表  究竟是誰的損失? : 這次連續兩篇文章,應該是好一陣子以來我又在這板上發表了比較情緒性的句子, : Coldplay與Oasis都是曾經喜歡的樂隊,所以Coldplay新專輯讓我失望, : Oasis新專輯讓我滿意,這兩個因素相加之下又讓我一時把持不住連波兩文。 : 在此必須向Coldplay與Oasis的樂迷致歉,我的態度確實有問題, : 如果讓你們感覺到不舒服,我必須替我的態度致歉。當然我的好惡是沒有改變的。 : 板主身分特殊,言行洞見觀瞻,在這種多元價值交流的板(而不是有客觀數據可討論的板) : ,實在應該謹言慎行。如果看板較久的板友應該會發現我以板友身分發表的文章 : 和擔任板主之後發表的文章已經有很大不同了。 足球板前幾天也鬧著同樣的事情呢,這樣還有誰敢當板主呢? BritPOP的豪洨呃不豪華精華區要何以為繼呢? 不過這也是件怪事,這年頭誰還真正那麼在意板主姓 啥名誰說些什麼呢?陳水扁的公開發言都被當笑話了 ,還有什麼是「標準」是不能被挑戰的?就事論事即 可,強加道德枷鎖就不必了。 : 擔任Brit Pop板板主,可謂走在鋼索上(哈),我一向以高標準要求自己, : 當然偶爾還是會有幾次失手(像這次),以後我還是會奉行這個準則, : 太尖酸主觀的文章就在自己Blog上吠吠了事,不要來玷污板面了。 : 再來是言論風氣的問題。從創板以來,這個板最基本的價值核心 : 就是鼓勵多元討論。如果有什麼形容是對這個板最大的貶抑,我想非一言堂莫屬了。 : 不同音樂好惡之間的言論激盪不可能風平浪靜,果真如此也太無趣了, : 不論想法的碰撞或是言語的不和都是在所難免的,這個部份Brit pop板 : 一向以最寬鬆的標準看待。 既然這個板是BritPop、既然肇事者剛好又叫pulp,我不禁想到一個問題: 如果pulp的主唱到這裡來發表文章,照他的行事風格,在這裡活不活得下去呢? 如果Oasis的主唱到這裡來發表文章,照他的行事風格,在這裡活不活得下去呢? 照這種無菌室的氣氛,他們要是敢放肆的話,大概會被亂石k死吧? 「什麼!?你敢說Blur是飛盤製造商!?去卜街吧!!!!!!」 大概會是這樣吧? 所以這又很奇怪了,喜歡聽他們歌曲的人可能會不喜歡 他們的為人,又或者喜歡他們作為偶像而不歡迎他們進 入我們的生活,這算不算是一種精神分裂徵候? 所以情緒上,我自以為是的討厭迷哥迷妹,居然說出來我好丟臉喔(恥)。 : 我想跟大家討論的是,樂迷有沒有不再喜歡樂隊的權力? : 對於一個曾經喜歡的樂隊,有天一覺起來你發現他們的新作再也打動不了你了, : 你能不能說: I have enough. I quit. I found something new. :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們有權力不再喜歡一個樂隊,我們有權力移情別戀, : 那麼,仍與那個樂隊談著戀愛的樂迷,是否有權力批評其他樂迷的出走? : 如果說聽音樂像談戀愛,人喜歡的事物會隨時間改變, : 我們為何必須對一個樂隊從一而終?我們可以中途加入,可以長相廝守, : 可以臨陣脫逃,可以半途而廢,可以再續前緣。可以....什麼都可以。 : 如果你的情人做了讓你失望的事,我想你有轉身離去的權力的。 : 說叛徒太沈重,聽音樂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 : 還是因為出走者曾經與你站在同一陣線,他曾經跟你一樣深愛著同一事物, : 所以他們的批評聽起來更加尖銳刺耳? 照那種永矢咸尊不離不棄的道德標準,不論為了什麼原因,敢 開口離婚的人被浸豬籠是再洽當也不過了。理智的歌迷理智的 愛上某個樂團理智的擁護理智的死忠我是尊敬的。而樂團這種 東西卻正是世界上最微妙、最容易質變的一種產品。上一張讓 你如痴如醉這一張突然變成Kid A的時候,你必須重新思考/選 擇是不是繼續支持他們,但無論如何,理性和感性是一樣重要 的,在公共場合,包容也是一樣重要的。 無條件犧牲奉獻的迷哥迷妹作為唱片工業的經濟支柱,我是尊敬的。 他們是足球場邊香腸小販和王力宏的無名英雄,鞠躬~~~~。 另外,pulp,我覺得你這篇道歉的誠意還不夠,你已 經嚴重傷害了中國人民的感情了,要道歉的話就補一 些沒放過來的文章上來吧,我懶得再多點連結到你的 blog上去了 XD 我來,是因為這是一個很讚的音樂板,是因為它的複 雜多元而不是因為它的潔癖禮貌。所以作為一個潛水 多年的愛好者,建議請想得到心靈上平安喜樂的同學 有空可以多上上教會接受那天國氣氛的麻醉;有想法 有話說的請盡量知無不言大鳴大放,則小弟謹代表潛 水夫工會致上崇高的敬意,謝謝。 說完,繼續潛水去了 ﹋﹋﹋ vvvv ﹋﹋ ﹋ ⊕⊕ @=∩∩ ←ε┘∪∪ ζ< -- Nothing | but your Lov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84.36 ※ 編輯: Miralles 來自: 59.115.84.36 (06/0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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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下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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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夫公會編號9527會員推薦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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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171.161.194 06/04, , 3F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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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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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看不貫用文字諷刺攻擊別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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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文章內容不錯也一樣要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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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樓上說的也是,不知不覺我又刻意造了口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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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那些因為我而感覺壞的人,待會出門撿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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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但這種程度對很多人來說應該還是充滿了腐蝕性吧? @_@; 所以還是進一步解釋一下 精神分裂徵候並不是罵誰神經病,而是指文化上的schizophrenia ,identification failure。,常常是一種不自覺的雙重標準。 在台灣很常見,尤其好發於政客之間。在這裡套用在明明只有片 面喜好卻一付深度中毒而不求甚解的迷哥迷妹身上,表示他們的 言行不一。 ex: 「我愛死陳綺貞了,等一下聽完她的live再到對面A9逛LV吧?」 這種情況,本道德警察就會跳出來說好歹你嘛到旁邊逛逛agnes b就好了 可能有人會覺得我想太多了吧。不過真正喜歡一個 價值觀/一個style,不是就應該這樣嗎?還是要順 便提一下:agnes b官網上歐洲版網頁裡有些音樂 可以聽,而且網頁很美,請不要錯過。 至於迷哥迷妹,我並沒有暗指誰的意思,這一系列 討論裡的每個發言人用功的程度都顯示了他並不是 個天真斕漫的迷哥迷妹,我自己潛水多年以來也從 你們提供的資訊裡獲益良多,比方說上面推文裡打 瞌睡的searoad 就是。 ※ 編輯: Miralles 來自: 59.115.84.36 (06/04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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