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閃亮] 造成誤會的L大應該要po文道歉吧

看板CTV (中視)作者 (回首向來蕭瑟處)時間16年前 (2009/08/29 10:03), 編輯推噓12(1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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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maii (被婀)》之銘言: : ※ 引述《LitSky (回首向來蕭瑟處)》之銘言: : : 本來是想等整件事情都清楚了 再一次po文講個清楚的 : : 但既然有版友這樣講了 我還是先簡單回應一下 : : 我女友的父親今天去港務局查證了 : : 目前得到的訊息是 閃亮的劇組借的是一樓的眷舍 : : ^^^^ : : 女友家在二樓 並不在被出借的範圍 會一開始就想到劇組 是因為我叫女友看的第一集晚上十一點半的重播裡 我跟女友都有看見一個鏡頭 那個鏡頭不是單純只拍一樓 二樓有入鏡 而且看起來是有被使用到的 (除非他們用電腦合成) : : 另外 在港務局那裡 也沒有查到有其他劇組申請租借的情況 : : ^^^^^^^^^^^^^^^^^^^^^^^^^^^ : : 港務局目前給我們的說法是會正式向閃亮的劇組要求說明 : : 後續怎麼樣 目前也還不知道 : : 至於眷舍搬遷後的歸屬問題 我沒看到法條 也不清楚當時的狀況 : 應該沒有歸屬問題吧! 因為公家單位宿舍本來就歸公家所有~ : : 但是女友的說法是港務局當時雖要求他們搬離 : : 但有說正式拆房子之前 都還會個別通知原住戶 確認屋內的財物是否都移走 : : 所以有些搬不走的舊家俱 多出來的全新家電 才會仍然放在那裡 : 這是因為妳們不服政府的拆遷令才搬離該處但卻又把門鎖上? 沒有不服拆遷令 不然幹嘛要搬走 是港務局說真的動工前會再次確認屋內是否仍有財物需處理 所以東西放在原處應是港務局允許的 那有東西在屋內當然會鎖門 還有鄰居的神主牌沒請走 每天回去點香咧 大家可能以為那是遷出很久的眷舍 其實不是 最後一批搬出的大約是在二年前 而且你可以去看看新聞報導裡製作人的澄清 不只女友家有鎖門 其他被出借的一樓五間眷舍也有鎖門 而且那些眷舍有幾間已經空了十多年 : : 我們並不是隨便地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 或是想抹黑想上新聞 : 但你們的確隨便地就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因為妳們沒有充足證據就直接爆料 : 況且去那邊拍戲的劇組也很多~ 不只閃亮劇組吧! 已經說了港務局那裡沒有其他劇組申請的紀錄 而且我們並沒有把全部的損壞都賴給閃亮劇組 失竊的財物當然可能是小偷所為 也可能有其他劇組搞破壞 但單就有家俱出現在劇組所申請拍攝的房屋內 難道不該把部分矛頭指向劇組嗎? : : 是因為隔了一天 女友的媽媽回去看見自家的櫥櫃出現在斜對面的一樓裡 : : (剛才再次確認了 不只櫥櫃 還有其他家具 而那間房子是劇組有申借的) : : 才會認為跟劇組有關 : : 當然 你要說也許是別人 在閃亮拍片結束後 才把那櫃子搬去的 : : 我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 : : 但是調查(或是你要說只是我們個人主觀的懷疑)一定還是得從閃亮的劇組開始 : : 我們沒有要找劇組麻煩 也沒真的要怎麼樣 : : 前面的新聞文的原po有說 應該要去找港務局 : : 目前港務局正在處理 我們也只能等結果出來 : : 我在八卦版的原文 並沒有言語不當或隨意謾罵的文字 : 是沒錯~ 但沒有證據就直接爆料 就算沒有謾罵 也對劇組造成一定傷害~ : (從噓推文就可以看出) 這個部分我確實不對 只有初步的懷疑就爆料的確是可議的 所幸查證至今 我po上網的內容的確有幾分可信度 否則我也早就刪文了 : : 我覺得很諷刺 偉忠哥製作光陰和閃亮 不就是為了那個年代留下些什麼嗎? : : 但對女友來說 屬於她的那個年代卻被粗暴的毀壞了 爛攤在她面前 : : 所以我挺屬於她的傷心與憤怒 : 你一直強調不是針對劇組~但就你只是懷疑就認為是劇組所為,這樣不是更諷刺? : : 至於大家質疑的時間問題 : : 我自己的時間感很差 回想往事時 通常都是靠著年級 才知道是幾年前 : : 當時po文時 只覺得好像是一段時間前聽女友談到拍片的事 : : 其實當時我就猜是閃亮 (那時我剛在youtube看完光陰 又有閃亮要拍的新聞) : : 後來自己也忘了 才覺得大概是很久前的半年 : : 其實自己也不太確定 晚上向女友求證後 她說是幾個月前 沒有很久 : : 但那時文章已經po很久了 大家大概也知道文章一直修改會被網友酸 : 所以你怕會被酸就不修改? 這想法好奇怪 : 那被沒證據就被指控的劇組 心不是更酸~~ 已經去修改了 原文被質疑的部分是 我說半年前聽女友說有人在那拍片 已經照各位版友的意思修改成向女友確認後的三個月了 見報前的當晚沒修改 是怕網友酸 隔天見報後不修改的原因是 改了好像更針對閃亮 我並不想這件事在網路上一直延燒 所以也不再去八卦版回應 改來這裡回應 當然 如果真的是我錯 我一定會去八卦版po道歉文 大家大可放心 不過 若是閃亮的劇組 辦事確有暇疵 大家是否也支持我把內容po去八卦版? 根據我們目前所掌握到的證據 閃亮的劇組並不如他們所講的那麼清白 因為港務局已在處理 這些部分就先不公開 以免多生事端 : : 想說反正也沒有真的要劇組怎麼樣 更沒打算對簿公堂之類的 就想說算了 : : 沒想到新聞就出來了 在這個版修正時間 : : 不是要追著劇組打 或是想怎麼樣 只是單純想更正一下 : : 既然不好在八卦版在改 就在這樣澄清一下 : 感覺像是在大巷不實指控,小巷澄清~ : 而且還是不懂為啥不好在八卦板改 : : 我知道po文上八卦版可能帶來的後果 也一直擔慮緊張著 : : 我沒什麼特別的情緒 跟女友父親一樣 反正都已經這樣了 也不能改變什麼 : : 所以當初po文 就只是當一則八卦讓網友知道 : : 沒想到一天就上了報 : : 現在既然港務局已經介入處理了 我跟大家一樣 就是靜待結果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4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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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開始調查了 那也建議雙方就對簿公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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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既可避免港務局 或是 閃亮劇組 兩方互踢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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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原PO來說也沒什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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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這是若有瑕疵 不是港務局(點收過) 就是 劇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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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建議對簿公堂+1,反正是誰的錯也逃不了,但我覺得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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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0:14, , 6F
查證前就爆料,而且在八卦版的感覺根本就是完全指向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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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板友的的質疑也沒錯 在未查證前本就不該PO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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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果劇組真有問題 再拿去八卦批我想不會有人說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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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0:20, , 9F
雖然八卦向來是先罵再說 但我想這不該是處理事情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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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如你說掌握證據,那我覺得你去八卦版回應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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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14:10, , 11F
這時候品章承認..原po就會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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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原po還是有在責怪閃亮劇組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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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劇組的傷害已經造成,我覺得應該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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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喔,三個月前,閃亮還是沒開始拍攝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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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閃亮撤離到第一集播出後回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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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隔了至少一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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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麼看,時間點和懷疑的出發點都讓人覺得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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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做事前不要衝動,做出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又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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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不如直接找上劇組談,這樣隔空放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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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劇組和您個人都只會造成更多傷害,畢竟您的論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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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令人難以信服,只會覺得您理不直但氣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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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你到現在還是字字句句都針對閃亮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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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查證前,這種做事方法實在不能令人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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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我真的很想問,小伙子,你幾歲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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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回答我沒關係,只是感嘆而已~現在人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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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事情的嗎?都不會多想想怎麼解決最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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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真相如何 這並不會影響到我看閃亮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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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還有製作優質戲劇的小蜜編劇跟劇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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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劇組傷害已經造成 如果站的住腳建議劇組對簿公堂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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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一開始就經過這些查證再來說我沒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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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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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會覺得既然他會申請而又有人說有其他劇組也在那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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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會比較懷疑是不是沒申請的人或是小偷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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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我想再問一次那些你說出現在劇裡的家俱全都是你沒自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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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原本就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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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這篇文章還有修改後的文,覺得真得好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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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網友酸?PO文前就要有心理準備吧! 更何況是八卦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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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你怕被網友酸,那別人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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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說先不公開,但卻又說他們不清白 只是更閃亮更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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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又拍戲要錢~那已經該撤離的房舍卻還可以放東西不用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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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點出港務局得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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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倒數第九句後面是你們~~不是你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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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確認是怕誤拆到你之物 不代表還有權置放自己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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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顯然你們認為在拆屋前 該屋還是你們自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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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將該公家房舍當自己家倉庫的行為 會不會是竊佔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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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爆料不成 自己反而吃上竊佔罪的官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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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公務員的好心提醒被你詮釋成可將公家當自家倉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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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查證就先爆料本來就是不對的程序,如果今天閃亮的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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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沒有上批踢踢,也沒有記者去詢問劇組的話,是不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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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因為你的八卦文讓劇組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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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你在八卦板PO的文已經被到處轉載,轉載的也都是一片罵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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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卻說為了避免其他紛爭而不再於八卦板PO更正文,邏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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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通,這只有兩個解釋:一、你沒種,因為你知道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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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表示當時PO文並未查證,你鐵定被八卦板眾罵翻,所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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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那個GUTS(本來想講更難聽,還是算了)接受責難,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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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個我瞧你不起。二、你只是利用這個事件要打擊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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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原因我不知道)但你的一切作為都讓人感覺不管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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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你只要劇組名譽受損就好,如果真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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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看扁你,補充一下,你八卦板的文章已經被轉到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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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兔的Z9板,但你的「更正文」並沒有轉過去,你有GU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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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就把PO在這裡的解釋文給轉過去吧,這要你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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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這麼做,我鄙視你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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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許多公家單位宿舍都會附有傢俱,你女友家的也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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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會被港務局移到租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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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既然如果是劇組擅自搬動'妳們的"家具到一樓,那你回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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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不見了,不就代表還在那一樓? 那如果這樣,點收時如果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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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般來的傢俱留在那給港務局點收,不是不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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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既然是服拆遷令搬離,那為啥你們還可以握有鑰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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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修改已經跑到很前面頁面的文章還要怕被鞭嗎? 有點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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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根本只是在找藉口 對自己這麼寬容 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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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看不起這種愛亂爆料又沒種接受亂爆料後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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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贊成對舖公堂...讓檢調單位找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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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1, , 73F
沒有證據亂爆料本來就是錯的,就算你懷疑,也要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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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2, , 74F
一下查證,但你一開始沒查證只因為你懷疑就在八卦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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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3, , 75F
八卦版人有多少阿?那跟在公眾面前大說XX是兇手沒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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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4, , 76F
樣,何況現在大家亂轉+上媒體...真的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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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查出來不是劇組的話,劇組想告民眾時,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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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5, , 78F
又會被你們說大鯨魚欺負小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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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爛的行為是,你只敢在這澄清,卻不願去八卦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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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 13:57, , 80F
真符合版友說的...大馬路亂指責 小巷內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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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c8nvI2 (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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