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青年才俊藝術節
第六屆 青年才俊藝術節演出團體暨參加作品甄選說明
藉由青年才俊藝術節的展演,提供場地、經費、行政資源及技術,為台灣現代
校園投注一些心力,使一向疲於場地經費及行政的校園劇場表演團體,有一自
由創作的空間、良好的發展機會,並促成與其他學校劇團的交流,使創作者得
在無經濟壓力及完備的行政協助等環境下,嘗試更具實驗的作品
o主辦單位:劇樂部 劇團
o參選條件
【1】 團體資格:國內校園表演藝術團體
(包括舞蹈團體、兒童劇團及各種類別之表演團體)
【2】 作品類別:未公開發表之原創作品及具實驗精神作品為優先考量。
(含舞蹈劇場、各型態之表演藝術)
【3】 甄選名額:預計由參選團體中審核出5個表演團體,於藝術節展演。
o參選方式
【1】 由本劇場負責聘請評審對於參選資料進行初步審核,若必備資料不齊,概不受理
【2】 重點將針對其劇本、作品原創性、內容結構性、節目創新性、可行性、設計理念的執行能力與完成度以及參與人數等進行覆核甄選。
【3】 請遵行甄選企劃書說明(本會制訂格式供備取)規定,繳交所有計劃書及相關資料。
o演出行程
【1】 活動時間:民國94年3月2日-民國94年4月2日
【2】 裝台時間:每星期三及星期四早上九點至晚上九點。
【3】 演出時間:每星期五、六晚上七點三十分開演。(詳細場次可於入選後詳議)
【4】 演出地點:皇冠小劇場 (台北市敦化北路120巷50號B1)
o提供補助項目
【1】 經費:a.劇樂部提供演出經費新台幣二萬元(其中一萬元為有價票券)
b.票房收入則歸劇樂部所得,但票房達九成以上提供票房獎金。
【2】 場地:劇樂部提供兩天的裝台時間,及兩天演出場地。
【3】 行政:由劇樂部統籌票務、文宣 及觀眾服務。
【4】 宣傳:由劇樂部統籌整體宣傳及演出之文宣品。
【5】 其它:如有其它需要,依照藝術季相關規定辦理。
o注意事項
【1】 凡入選之演出計劃如有變動,須經劇樂部同意,否則視同放棄演出資格。
【2】 演出期間,表演團體須配合劇樂部之各項行政、宣傳及規定。
【3】 各團體可自行印製節目單及相關販賣品,收入均歸各團體所有,節目單上需註明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
【4】 參演團體未經劇樂部同意,其入選作品不得在藝術節前於大台北地區展演。
【5】 本藝術節一律簽約,其演出細節待入選後詳議。
第六屆 青年才俊藝術節
甄 選 計 劃 書 說 明
計劃書內容(【1】至【6】項均為必備資料,如無附表項目請以A4格式電腦打字)
【1】 封面
【2】 申請總表及團體資料(附表1)〔請努力附團體任何資料〕
【3】 演出計畫預算表(附表2)〔浮報者一律不採用〕
【4】 參與工作人員名單
【5】 劇情簡介(約150-250字)及宣傳文案(約100字)
【6】 演出計劃(此為必備資料,請以A4格式電腦打字)
1.導演計劃書(詳細演出構想)
2.導演介紹:過去導演經歷或劇場經驗
3.編劇構想:編劇介紹,經歷或過去之作品
4.演員介紹:如演出之經歷、劇場之經歷及現職
5.舞臺設計介紹:如構想說明及設計圖及設計者劇場經歷(非必要)
6.燈光設計介紹:如構想說明及設計圖及設計者劇場經歷(非必要)
7.服裝/化妝設計介紹:如構想說明及設計圖及設計者經歷(非必要)
【7】 其他附件 (並請盡量附參與本次製作的相關作品、照片或錄影帶等)
【8】 報名表可至劇樂部劇團網站下載
劇樂部劇團網站:http://home.kimo.com.tw/drama03290329/dramabar.htm
參加辦法
【1】 凡符合甄選資格者,請備妥所需之詳細演出計劃書及相關資料。(詳細演出計劃書需符合本會格式)
【2】 凡計劃書一律以A4規格大小紙張,並自行裝訂成冊。(一式2份)
【3】 備妥資料可用郵寄或E-mail送至本團。
【4】 本團E-mail:jenny.jean688@msa.hinet.net
本團地址:106 台北市羅斯福路2段101巷9號B1 ‧ 劇樂部 劇團
(於信封上註明參選藝術節之企劃書)
詢問電話:(02)23635703
活動製作人:吳貞儀 0928951210 jenny.jean688@msa.hinet.net
活動製作人:羅啟紘 0921374608
【5】 收件日期:民國93年7月31日截止(郵戳為憑)
【6】 公佈日期:民國93年8月31日(未公佈前恕不接受個人或團體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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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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