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17歲福建青年遭挖空器官 父哭訴要公道

看板EpochTimes (大紀元時報)作者 (ri)時間17年前 (2009/03/31 00: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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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照片攝於2008年7月17日,許盧旺遭到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破肚取器官實照。(照片 :許年益提供) 【大紀元3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梅玲採訪報導)大陸福建省三明市梅列西新村訪民 許年益3月30日哭訴,17歲兒子的身體內器官不明不白的被挖空,要法院還他一個公道。 據了解,許年益的兒子許盧旺住在三明市梅列西新村1棟付1號,2005年12月23日,遭到一 夥三人砸門搶劫,打成重傷,顱骨打碎,後經醫院搶救取出顱骨一塊,在醫院治療。 2006年12月24日,三明市梅列法院做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2006年梅刑初字第78號,刑犯 賠償許盧旺醫療費共136455.07元。(只付20140元) 許年益為水電雜工,經濟困難,法院又沒有把賠償款歸還許盧旺,醫院要醫療費,造成許 盧旺不能住院治療,只能在家。許年益為兒子許盧旺多次去法院要賠償款,都遭到法院拒 絕。許年益無奈的對記者說:「為什麼法院這麼黑?」 2008年7月15日,許年益外出做工,兒子留在家裡。許年益做工回家看不到兒子許盧旺, 到處尋找,第二天深夜12點,三明市公安局開車到許年益家,用車載他去派出所,告知放 心,不用找許盧旺,公安局會照顧好許盧旺。 2008年7月17日下午二時,公安局開車到許年益家載他去看兒子,來到了火化場,叫他看 死屍是否是兒子許盧旺。公安法院勸解說,人死不能復生,儘早火化不讓看,火化一切費 用由公家承擔。 許年益對記者說:「一切都是騙人的。」 許年益表示,有個公安對許年益說:「你兒子被賣了120萬。」 許年益對記者說:「給兒子許盧旺洗身體,他的肚子空空的就是皮包骨,器官被挖盡了。 」 許年益接著對記者說:「事先沒有人對我說過賣器官,我才有權利告他。」 記者致電三明市公安局劉政委詢問此事,他回答:「因為是刑事案,是無名屍,領導就命 令馬上進行解剖,到底是怎麼死?追究作案者,就是要進行解剖。」 記者又致電權利網站此文撰稿者胡軍,向他詢問有關認定許盧旺是無名屍進行解剖,胡軍 回答:「許盧旺頭部舊傷有案子,一查就知道是誰,這種事情一查就出來,為什麼不通知 家屬,把人家肚子給破開了。」 許年益悲痛的對記者說:「我要替兒子討個說法,還我兒子的公道,法院公安要懲辦這些 犯人。」 -- 每當夜的來臨,就讓我想起那美好的神韻晚會...... 我的最愛部落格~神韻之美美如斯 http://www.wretch.cc/blog/divineshows/ ▍▅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18.140
文章代碼(AID): #19qF130I (Epoch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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