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難忘于冠華? 方文琳部落格露餡

看板FTV (民視)作者 (Guardian Angel)時間18年前 (2007/03/19 12:5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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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于冠華? 方文琳部落格露餡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 于冠華偷腥事隔近一年,她的前妻方文琳昨天敞開心房,首度暢談她對于冠華已無「 恨」意,「我一度寄望兩人還有未來,他卻提出離婚,我才收回所有的愛」,但被問 到兩人還能重新開始嗎?方文琳平淡以「目前不可能」回應,並說一切隨緣。 吃回頭草? 目前不可能 方文琳前天在個人部落格(http://www.babyhome.com.tw/yoyo--weiwei) 節錄一篇 以「不要隨便牽手,更不要隨便放手」為題的文章,內容描述愛一個人,要道歉,也 要道謝;要認錯,也要改錯;是接受,不是忍受;是難忘,而不是遺忘;如果都做到 了,即使不再愛一個人,心中也只有懷念、感念,而不會懷恨。 去年 5月,方文琳前夫于冠華偕熱褲女郎上賓館偷腥,兩人婚姻劃下休止符,「不要 隨便放手」一詞,是否暗示兩人有可能復合?昨天方文琳接受記者專訪時,雖說「目 前」不可能,卻侃侃而談兩人愛的過往雲煙。 男方喝酒 毀了兩人的愛 方文琳坦承于冠華不是她生命中的最愛,「我是從沒有愛,慢慢付出、接受他」,10 多年的婚姻,她忍受前夫數不盡的風風雨雨,但也接受了,「他的偷腥對我重重一擊 ,愛喝酒的他,也把我們的愛全部喝掉」。 對于冠華,方文琳吐露因為不再有愛,才沒了恨,「爆發偷腥事件,我留給他最後轉 圜餘地,他卻為了對社會有所交代,狠心提出離婚」,她說「放手」的人是于冠華, 但離婚不是兒戲,不會為了小孩強迫自己,卻以「隨緣」回應和前夫的未來關係,而 于冠華昨天則未接聽電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19/today-show8.htm ■方文琳透露「不要隨便放手」的文章,引起與前夫復合的遐想。 (摘自方文琳部落格) 【2007/03/19 自由時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6.176.26

03/20 22:34, , 1F
方文琳的部落格很精緻!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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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5_XTSMM (F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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