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不改變是風格?金曲獎不吃這套

看板Golden-Award (三金(金鐘 金馬 金曲))作者 (xyz)時間19年前 (2006/05/08 12:1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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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一點點想法和疑問, 並非批評任何人, 更不是來引起爭辯的 以下的發言只是因為看了報導有感而發, 並非針對任何歌手或發言. 我有一陣子常看外國的專業影評和訪問, 許多優秀的演員和導演對自 己的期許經常是挑戰從沒演過的角色類型, 沒導過的素材, 這樣做 得冒著被觀眾背棄影評譏笑的風險, 不過一但做得好, 很容易獲得奧 斯卡的青睞. 若老是演一樣的角色, 雖演得好, 但拿獎的機會不高. 不過大部份的演員很少嘗試不同的角色, 有三個原因:  第一, 拿不到角色: 一旦演了壞人, 沒有導演和製作人相信你會演 好人, 畢竟誰敢拿商業體系下的龐大預算開玩笑, 第二, 演員自己不 敢冒風險, 第三, 演員才能有限, 無能嘗試多元角色. 我不知道同樣的情形適不適用在流行樂上, 中國的搖滾歌手崔健曾說過, 藝 術家的價值是在發現新東西, 表達自己從來沒有表達過的東西. 不過討論 藝術的評論家, 鮮少承認流行樂夠格作為一種藝術. 如果流行樂是一種商品, 那麼歌手就應複製過去銷售成功的作品, 或是傚 仿別人成功的作品, 就好像本田推出喜美第一代, 第二代一樣, 第二代產 品基本上是第一代的改良. 臺灣的唱片銷售市場一直是肯定這種複製和傚仿的. 如果流行樂是藝術的一支 那麼歌手的銷售量就不是判斷歌手成績的指標, 歌手就會被期待不要重覆過去的老路, 會被鼓勵去自己和別人都沒去過的地方 , 除非她(1)受制於商業體系, 創作聽任出錢的老板 (2) 不敢冒險, 或(3) 才氣有限. 對我來說, 要回答金曲獎該提名誰這種問題, 可能先得討論到底流行音樂是 什麼, 而這個問題只關乎個人認知, 大概很難有什麼共識, 歷屆的提名, 似 乎也在兩種假設間搖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80.3
文章代碼(AID): #14NiQ67g (Golden-A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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