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關於飛機失事賠償問題

看板GreysAnatomy (實習醫生)作者 (曲)時間12年前 (2013/02/08 12: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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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ber0814 (迷糊過生活)》之銘言: : 看這一季之後,覺得一直有一個點很困擾我, : 有先看別人分享的心得,但寫的不是很清楚。 : 因為這一季一直圍繞著飛機失事賠償與其衍生的問題, : 所以沒搞懂會覺得劇情走向看不懂,希望了解美國法律的人,可以幫我解答。 : 1、飛機失事不是應該找航空公司賠償嗎??為什麼最後完全是由醫院賠償?? : 我知道有人說因為航空公司太小而且本來就快倒了,所以賠不起, : 但是美國是很重視保險的國家,所以這家公司不是應該會保險, : 一般飛機失事不是都是保險公司賠的嗎?? 律師再研擬策略的時候已經發現了醫院更換航空公司也有過失 而且此間航空公司向來紀錄不良,醫院仍選擇更換,過失甚至可能大於航空公司 加之航空公司素行不良,保險公司不見得會願意承保(我對美國保險不了解) 因為醫院上的疏失其實比較大,策略上就直接選擇告醫院了 : 2、沒錯是應該找賠的起的人告,但是就算航空公司賠不起太多, : 應該還是會告吧!!只是賠償金要少一點,這樣全部不是可以要到更多賠償金, : 如、航空公司賠500萬美金,醫院賠1500萬美金。 : 就算如果法官覺得每個人全部應該只需賠1500萬美金, : 那也應該採比例原則支付吧?? : 如、航空公司付500萬美金,醫院付1000萬美金。這樣醫院負擔就可以減輕了。 解釋同上,律師在策略上應該是選擇告醫院 我在猜,可能有依據某些leading case, 在這種情況下告保險公司(你明知他有問題還用他),即便受賠償, 也不太可能有具體實質利益(賠不起) 不如直接轉告醫院,在torts的領域,醫院更換有問題的航空公司過失確實也比較大 你說比例原則支付,那是在律師有同時提告兩者的情況下 在這個case裡面很顯然原告律師是只有告醫院 至於醫院賠償後要不要告保險公司那是醫院的事情 : 3、就是大家提的,既然賠不起,為什麼不能讓領賠償金的人變股東?? 美國的模範公司法規範我不熟,但是我直覺這個不太可能 因為你讓領賠償金的人變股東,要所有人都同意做變換 但是從賠償金變成持有股份, 就等於是從原本可以拿到白花花的雪花銀變成不確定的東西 再加之這間醫院的資本額、股份有辦法變換到每個人價值1500萬的股票嗎? 而且,不可能用增資的方式去做, 這樣子一下子注入上億的資金還要考慮原股東股權稀釋的問題 所以讓這群人變股東,實際上我認為不可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9.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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