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來台中市拍片 市府有補助

看板Ourmovies (國片)作者 (外面的世界)時間15年前 (2010/01/12 21: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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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宋健生/即時報導】 2010.01.12 為行銷台中市美景,鼓勵影視業者來台中拍片,台中市政府99年度編列300萬元補助,申 請期間自99年2月1日起至99年3月5日止,歡迎影視業者向市府新聞處提出申請。 影視業者所提的企劃案,每案以新台幣300萬元為補助上限,連續劇及電視動畫類每集以 新台幣80萬元為補助上限。 台中市新聞處長曹美良表示,台中市政府率中台灣之先,於98年5月21日訂定「台中市政 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辦法」,只要影片中有足以辨識中市景點的場景,能正面行銷中 市者,無論是電影還是電視劇,都可向市府提出補助申請。 曹美良指出,有意申請補助的業者須注意以下相關規定,包括: 一、影片內容有足以辨識中市景點的場景,對行銷中市有正面效益且其劇情內容與本市 具關聯性。 二、影片長度應為75分鐘以上。 三、電視連續劇應有13集以上,且每集長度為45分鐘以上。 四、電視動畫應有13集以上、且每集長度為20分鐘以上。 五、以普遍級、保護級或輔導級方式呈現。 六、有公開播映及發行計畫。 七、外國電影片須在本國有合法登記代理廠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06.64
文章代碼(AID): #1BJ7CG7U (Ourmov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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