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火星文的爭議。

看板Palmar_Drama (布袋戲劇)作者 (國友鐵炮隊)時間14年前 (2012/02/07 04:46), 編輯推噓0(4450)
留言58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kokaxy (小康)》之銘言: : ※ 引述《buehrle (國友鐵炮隊)》之銘言: : : 我想說句話,就是: : : 我用的文字為甚麼一定要讓看不懂的人看懂? : 講得太好了,老師在上課都用一堆英文專有名詞,下面的學生 : 3/4都聽不懂,那我可以跟老師說:你寫的東西我都看不懂? : 以後禁止寫火星文,我們班要公投嗎 ? 講了之後我看明天就上報了 : 尤其記者最喜歡看我門學生出糗,然後又可以baba : 平常看期刊的文章很多字看不懂,還要去查字典,我也想說以後期刊請寫中文 : 就好,要不然拒訂這個期刊 ? : 以上2個都是反諷的舉例,看不懂就不要看,別強迫發文者的每個字都要你看得懂 : 不要太過分的數字都可以接受好嗎? +3 這種代號清楚明瞭,b5215這種就太過份 : 管理者要有肩膀,沒肩膀下面就亂成一團,將帥無能死的是下面的兵 老師上課講英文專有名詞你看/ 聽不懂,你不會問嗎?老師有禁止 你問嗎?你拿老師當例子,只是證明我所說的在公開場合發言讓公 開場合的人聽不懂並不是違法行為,所以無權強制對方改以你能瞭 解的語言發表言論。 就像你說的,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聽不懂對方的語言就判定對方有罪 ,那會是甚麼樣子?只因為對方語言讓你聽不懂就要立法判他們有 罪,如果哪天有人推動立法,凡是在台灣書寫台灣繁體中文會造成 某些人閱讀障礙,所以凡在台灣書寫台灣繁體中文都要被提起公訴 ,您覺得這合理嗎? 你寫報告給老師,你的東西是要給特定某一個人看的。所以老師看 不懂的話,你的文字就沒有達到傳達的目的。你在PTT 發文,你的 東西不是要給特定某一個人看的。所以版友看不懂並不代表你的文 字傳達沒有達到目的。只要有人看得懂,你傳達的目的就達到。所 以要用文字傳達效果不良,作為立法明訂對方為犯法行為,其實是 侵害對方的權利。如果這樣的作法正確,那麼在公共場合公然使用 拉丁文交談,造成你的不悅,你要強制立法在公共場合公然使用拉 丁文交談為非法行為嗎? 或許對方使用您看不懂的文字用語會造成您的不悅,但是這不代表 他的行為是侵害到任何人的權利。我們不能只因為他人和我們不同 就想要消滅他們和我們不同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91.183 ※ 編輯: buehrle 來自: 125.227.91.183 (02/07 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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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大家無權強制他方改以了解的語言發言..所以才有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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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語言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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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彼此尊重的同理心又自以為是..是目前台灣人的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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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太多非黑即白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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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和看得懂你文字的人自己另外創一版去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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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有人放大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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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怎麼還在用長篇大論混淆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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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後一句話 就已經打自己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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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眾板 不是你的個版 用看不懂或貶低性的文字來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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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於私人空間 這裡是開放討論版 當然就要順應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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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大眾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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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的人只是對這種用語反感 別像政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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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不動講到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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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為高知識份子的一直提語言發展 語言迫害 真是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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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什麼東西的進化或改變,不都是從枝微末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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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認為試圖消滅數字暱稱或人名代碼這種次文化是在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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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發展的論調,反而忽略了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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貶低性的文字,端看使用者的技術,用的巧妙眾人也只會戲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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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笑笑,真的有到不能使用那麼嚴重的話,有太多文章底下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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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是滿江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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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說大部分的人如何,現在投票還沒辦,講大部分的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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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如何這種話,本身就存在著事實上與邏輯上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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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前面加個"你認為"or"我認為"那又會越有不同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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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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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大部分這點 當然可以說因為結果未出 所以失之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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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謂"試圖消滅"也只是比較偏激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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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布版全面禁用數字暱稱 或是人名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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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代表就是要消滅他 喜歡的人自然可以在自己的空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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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單純的引起別人反感 而引發被禁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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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開始被害妄想的說"消滅" "迫害" 這種選舉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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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才更接近所謂的"忽略細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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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用這種長篇大論的民粹示論調來討論數字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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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直模糊焦點的人也真的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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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沒有人要推廣,一個用了後續其他人喜歡而跟著用,這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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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語言的成長,而不喜歡的人試圖將他從原本萌芽但尚未被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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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使用的地方"斬草除根",除之而後快,這不就是在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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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趣的事情是本來這版上就有2,我不懂那些覺得反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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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訴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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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萬物不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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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二壞掉了那前面那個紅紅的是什麼?(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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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二沒壞掉,何以需要動用板規強制力去壓制數字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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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為你看不順眼?暱稱「真的有困難到讓你必須要窮己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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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不得其所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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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先前我個人看法,數字暱稱除了太誇張的什麼GR3連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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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諧的很有問題那種之外,光看前後文你真的會看不懂那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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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字是在指什麼?抑或者根本只是覺得連看完內文都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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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更不想花費時間去想撰文者寫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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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老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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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a大 GR3是大師兄嗎? 是的話我看一次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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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指控我長篇大論混淆視聽要證明啊 不然我指控你中國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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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也含冤莫白? 指控別人不能撂一句沒證據的話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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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證明清白啊 是你指控他人有罪 你要負責提出犯罪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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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篇 有些人在路上聽到外勞講話 臉就很臭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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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cloudstr: GR3是大師兄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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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就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那種要不得的霸權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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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間又不是全部的人都看不懂 為何因為自己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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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搬出整個公共空間來壓人? 怎的人可以代表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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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用說大部分的人如何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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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C3mlR0 (Palmar_Drama)
文章代碼(AID): #1FC3mlR0 (Palmar_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