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霹靂這次事件的利益衝突消失

看板Palmar_Drama (布袋戲劇)作者時間13年前 (2012/09/17 00:12),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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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買過霹靂的東西,看這議題這麼熱門, 就順便去霹靂網購物專區看了一下退貨規定, 發現裡面有一段是這樣寫的: 商品館購物相關問題 > 取消訂購/退貨(款)相關說明 說明: 霹靂商品館所銷售的商品均經過嚴格品質保證。但消費者若在收到商品時, 發現收到的商品有污損、瑕疵,或貨品與內容不符的情況,請於到貨7日內 (自簽收日起算)立刻通知霹靂商品館客服中心,霹靂商品館客服中心會於收 到您的反映之後儘速安排換貨相關事宜。 『『非污損、瑕疵、內容不符等上述原因之情況恕不接受無故退貨。』』 請注意:換貨必需在收到商品7天內進行,才會被接受,逾時換貨恕無法補寄。 這跟一般常見的七日鑑賞期說法其實頗有落差: 所謂「七天鑑賞期」,係指消費者保護法上「郵購」或「訪問買賣」才有的規定, 規定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 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 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 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請留意兩段文章『『』』內的文字差異, 照理說如果是七天內可以無須說明理由做完全退費, 這樣買到消費者覺得不像的偶,七天內當然可以退,這樣消費者至少不會有金錢損失。 但是霹靂網購物區卻設限成非污損、瑕疵或內容不符者,不可以退, 消費者買到『他覺得不像』的戲偶,照這說法是不能退錢的, 這樣子買的人沒有保障(誰知道實品到底跟宣傳照像不像),也難怪會有爭議了.... 有沒有更懂法律的板友出來判斷一下,霹靂網這樣限定退貨條件有沒有問題啊? -- 衹管把他們統統殺光,讓上帝去分辨誰是他的子民。 ─教皇(英諾特三世)隨十字軍之特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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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化契約啊,只是從來沒人去跟他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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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他們很多條款跟作法都很有問題,只是沒人去訴訟上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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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看看罷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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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魔王子跟銀羽風少的頭長好像,不同角色都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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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頭了,同樣角色的不同偶應該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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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問題、像不像是讓買的人自己判斷,畢竟這種沒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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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搞啥操作型定義的東西,還是開放七天內無條件可退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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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爭議,也免吵啥判斷像不像的客觀基準了....這東西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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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基準根本就是出來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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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你說送消保會他們就會乖乖退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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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條約與法律衝突時,以法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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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問題啊,但多數網路商店也是先這樣幹,被抗議再說
09/17 13:21, 12F
文章代碼(AID): #1GLVffhh (Palmar_Dr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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