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立報遭阻 中視記者:這是我們的記者會

看板Reporter (記者)作者 ( Ben)時間12年前 (2012/04/04 22:20),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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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2012.04.03 楊宗興/台北報導 採訪士林王家強拆案,竟引發部分記者遭同業排擠事件。今(3)日在台北市政府回應文 林苑都更案的記者會現場,台灣立報記者提問時,遭中視記者打斷制止,強調「這是我們 的記者會」。另一位苦勞網記者為此與之理論,這位中視記者竟反問:苦勞網「有在新聞 局登記嗎?」 針對此事引發獨立媒體記者的不滿,臉書貼文不斷被轉貼分享。網友Jenny Chen說:「這 年頭還是很多大記者覺得採訪對象只專屬於他們,別人都不准接近啊,真霸道」另一位網 友Johann Chiang 則表示:「新聞媒體自行妨礙新聞媒體自由,這種情況從沒見過。」 中視新聞部採訪主任曾喜松接受新頭殼訪問時表示,因為這是電視台的邀訪,站在新聞倫 理的角度,其他記者本來就應該等邀訪者問完再問。他強調,此事件只是媒體同業間的小 摩擦,不該無限上綱成主流媒體與獨立媒體的對立,也不該模糊文林苑都更案的新聞焦點 。 都更受害者聯盟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指稱市府違法拆屋,稍晚市府建管處召開記者會回應 都更盟的指控,當立報記者呂苡榕要針對拆除總面積繼續提問時,卻遭到中視記者林佳慧 打斷問題,對方稱:「這是我們的記者會,你們不要插進來,你們等下自己再問」,隨即 匆匆結束記者會提問。 此外,中視記者林佳慧也用「學生」稱呼在場立報、公視PNN、苦勞網、新頭殼等媒體記 者,引發苦勞網記者與中視記者的口角,苦勞網記者王顥中向中視記者表明自己是苦勞網 記者,林佳慧卻質疑:「你們有在新聞局登記嗎?」雙方發生言語衝突。 王顥中在個人臉書表示,該名中視記者還不斷制止現場公民記者的拍攝說,「弟弟,不好 意思我們在工作唷,請你們不要拍」。 遭制止的當事人呂苡榕也表示,就算她被當成是「學生」或公民記者,其採訪權仍應受到 尊重。她認為,電子媒體記者應該反省他們的工作態度,當其他記者想要追求真相的時候 ,不應該用任何理由阻止。不過她也期許,因為看到主流媒體這樣做新聞,更提醒自己要 努力追求真相。 中視採訪主任曾喜松則澄清,整起事件只是記者同業間的小衝突,不需要無限上綱到主流 媒體與獨立媒體的對立。他說據他瞭解,下午的記者會是「電視台的自行邀訪」,並非公 開的記者會,所以站在新聞倫理的角度,其餘記者本來就應該等電視台記者問完再自行提 問。 曾喜松進一步解釋,如果今天其他記者利用這樣的邀訪機會,有搭便車、砲轟官員的行為 ,這樣邀訪的電視台會對受訪者很難交代,所以其他媒體記者應該自己想辦法去邀訪,而 不是霸佔電視記者的邀訪時間。 呂苡榕則說,他們根本不知道這個記者會是電視台的邀訪,自己只聽到電視台記者說「市 府要開記者會回應」,才和其他同業趕到北市府建管處,而且在記者會現場也沒被告知「 只有電視台能參加」,他對曾喜松的說法感到質疑。 曾喜松強調,整件事情只是同業的小糾紛,他深知立報是歷史悠久的報紙,苦勞網也是盛 名在外,所以不應為這點小事造成困擾,大家應該把焦點放在文林苑都更的新聞事件本身 ,不要因為小事模糊了焦點。他也說,事發後已經親自去電立報主管,向對方表明歉意, 也會把此事件在之後的編輯會議中提出以為警惕。 事實上,在媒體解嚴之後,包括報紙等媒體早已不需要向新聞局登記,電子媒體的督導單 位為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網路媒體則至今並無明確的法律規範權責單位。 根據2011年大法官釋字第689號指出,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 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 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43.218

04/08 12:17, , 1F
"不知道是電視台邀訪" "自己只聽道" 喔~~同學很常用的梗
04/08 12:17, 1F

04/08 12:17, , 2F
^到
04/08 12:17, 2F

04/09 11:43, , 3F
真是....到底是誰不懂規矩,還好意思喊那麼大聲
04/09 11:43, 3F

04/09 11:48, , 4F
看完下一篇,恩,我要修正我上頭的話....不過到底是不是
04/09 11:48, 4F

04/09 11:49, , 5F
邀訪啊,是邀訪幹嘛不過濾參與者?
04/09 11:49, 5F
文章代碼(AID): #1FV5YYNl (Repor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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