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團結,我們就是無敵的
※ 引述《shoegirl (高跟鞋不嫌多)》之銘言:
: 我從知道台灣魂變成「正義無敵」之後,便一直關心演唱會的論述主軸。
: 我承認由於我自己的政治信仰(不僅僅是一般的憲政政治,也包括認同政治)和
: 歷屆的主軸不符,以致於我都帶著質疑的心情看待之。當然這次也不例外,從新
: 聞稿援用的張鐵志的文章,或其他網友熱心提供的相關文獻,杭廷頓的「轉型正
: 義」始終無法讓我認同,因為杭廷頓是個以西方中心主義聞名的學者;他的《第
: 三波》美其名為研究第三世界國家擺脫極權專制、轉型為民主政治的過程,實際
: 上是以美國民主制度/經驗檢驗這些國家是否達到他心目中的民主化標準。《第
: 三波》中也有提到台灣及其他華人世界的民主化歷程,然而在這些華美表象的背
: 後,實際上他把儒家文化視為西方同盟的大敵,這種捍衛西方(我並不贊同把西
: 方視為同質整體,但在杭廷頓的脈絡中似乎便如此理所當然)利益、大言不慚的
: 言詞可見他發表在《國際事務》(Foreign Affair)的論文〈文明的衝突〉(The
: Clash of Civilizations),或者專書《文明的衝突》(本來網路提供論文全文,
: 但目前封鎖,有興趣者可在維基找到相關資料:
: http://en.wikipedia.org/wiki/Clash_of_civilizations)。
: 所以,如果重新審視杭廷頓的言詞,我會覺得演唱會使用他的理論、概念作
: 為第三世界國家轉型民主的參照,是件非常弔詭且自我矮化的事,即便「轉型正
: 義」具有多正當的政治合法性。在這裡,我想強調的是,我不反對「轉型正義」
: 本身,而是反對用杭廷頓的論述作為演唱會主軸;如果用杭廷頓這種貶視第三世
: 界國家(台灣在他眼中當然也是第三世界國家)的詮釋幫忙背書,等於是瞧不起
: 自己、必須向美國這類第一世界看齊才行,但是我似乎看不到除了杭廷頓或類似
: 學者之外的詮釋,所以我對「轉型正義」也抱著一個大問號,究竟我們要怎麼轉
: 、轉去哪裡,還有,什麼是適合台灣的「正義」?
張鐵志的文章(引用杭廷頓理論)只是正義無敵官方網站上面論壇的
一篇文章, 其他也有林世煜 吳乃德 吳叡人等許多人的文章在網路上
, 我們希望能夠開啟台灣轉型正義的對話, 因此從來就不獨尊單一理論.
正義無敵運動並不認為光靠一個演唱會就可以找到屬於台灣的轉型
正義, 也不認為光靠我們這些音樂人 藝文界的人士就能定義台灣的
轉型正義, 因此如果您有您觀點的轉型正義, 也非常歡迎投稿.
正義無敵運動的主旨, 就是開啟對話. 不同論述的對話, 不同黨派
的對話.
: 接著,我很認真地在網路上找尋各種相關資料,我便覺得對這場演唱會而言,
: 「正義」就是平反二二八、為二二八受難家屬尋求公正合理的補償。我覺得站在追
: 求民主平等的立場上,反省過去極權政治的暴力壓迫是對人道關懷的表現,然而二
: 二八之所以敏感,並不是什麼政客操弄族群分裂的結果,而是我們對歷史有不同的
: 詮釋;而我認為真的要「轉型正義」就不該只拿二二八事件作為轉型正義的標竿。
: 所謂對歷史的詮釋,我在Freddy的網誌上看過一篇文章,全文在此:
: http://blog.yam.com/freddylim/article/5999924。我想在這方面我實在無法認
: 同這種史觀,怎麼說呢?如果中華民國從1949年就不存在的話,那我想知道,台灣
: 從1945年到1949年這段期間是什麼政權?仍舊是日本人掌權嗎?可是他們在1945年
: 就向中華民國的代表何應欽將軍投降了啊。或許有人會覺得那不叫投降,那叫「撤
: 軍」,所以1949年後國民黨政府算是「入侵」台灣;可是二二八事件發生於1947年
: ,那又該怎麼解釋1947年國民黨政府在台灣製造的這番波瀾?所以國民黨政府,或
: 者「中華民國」實際上從1945年之後就在台灣落地生根,即使他們是用很粗糙、暴
: 力的方式生根,但你無法抹去這段歷史,無法否認中華民國不曾在台灣存在。
您可能沒有看懂我的原文原意.
我從來沒有說中華民國不存在, 而是說現在的中華民國與過去的中華民國
已經不同, 國家的"本體"已經不同. 這樣說吧, 大韓民國是國號, 但是她的
國家本體是"南韓", 也就是朝鮮半島南部的這群人 這塊土地; 朝鮮人民
民主主義共和國的本體是"北韓", 也就是朝鮮半島北部的那群人 那塊土地.
過去的中華民國曾經代表中國大陸那群人 那塊土地, 現在的中華民國則是
台灣這群人 這塊土地, 中華民國過去與現在的"本體"是不同的.
人類, 認同的是"本體" 還是國號或是國旗這些符號?
美國紐約那些講湖南話 廣西話的老僑們, 大多是1949年以前移民到美的華人,
這些從來沒有到過台灣或是只曾經在台灣轉進美國的老僑們, 掛著中華民國
的旗幟, 但是她認同的 懷念的 纏繞在心中的回憶, 是家鄉湖南長沙的桔子
洲, 還是廣西的貓兒山??
他們惦記著家鄉, 但是掛著現在代表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旗, 這不是一種弔詭嗎?
這是我原文的本意.
: 既然如此,接下來我想先針對「中裔台灣人」表達一下我的看法。我的血
: 統非常不「愛台灣」:我是外省第三代,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分別來自廣東
: 五華、廣東大埔,他們在1949年期間因為戰亂,歷經萬難先逃難至香港,最後
: 輾轉逃到台灣落腳。當他們被稱為「外來者」時,難道沒有人想過其實他們只
: 是在自己的國家境內中遷徙嗎?只是從中華民國的廣東省遷到台灣省啊。
: 我把台灣稱為「省」或許會讓人覺得我在貶抑台灣的主體性,可是從1945年
: 後,難道台灣是獨立於任何一個政權的嗎?不承認中華民國,難道要承認日本政
: 府?台灣有屬於自己獨立的政體嗎?
: 所以我很不認同1949年以後來台灣的都要被扣上「中裔台灣人」的稱號,
: 以1949作為區辯誰是「中裔台灣人」、誰是「台灣人」對我來說不僅粗暴,而且
: 過於簡化異質族群的認同;為什麼1949年以前來的就可以名正言順成為「台灣人
: 」?然而原住民就只仍舊是「原住民」?還有,1949年之後來台灣的不只有「中
: 裔台灣人」而已,為什麼偏偏挑某些特定族群作為論述的客體?恕我難以有這種
: 長期被迫害妄想的聯想,但這就好像希特勒把猶太人區分出來的作法,只是用的
: 方式不同罷了。
: 我知道建立新認同立意良好,也相信提出中裔台灣人說法的人在田野方面
: 下過很大苦心,可是這並不符合我的經驗,如果想要為「外省人」代言,我覺
: 得就得先提出符合「外省人」認同的歷史論述,而在這部分我相信很多外省人
: 絕對不認同中華民國在1949年就滅亡。我想要的身份認同,是建立在每個異質
: 族群間都有共同的意識,包括對歷史的認識、對文化的理解,甚至對很虛幻的
: 「公平」有所共識。但在歷史方面的認識,我實在無法被說服,因此我覺得「
: 中裔台灣人」不是建立平等的標誌,而是區隔異於「我們正港台灣人」的標籤
: 而已。
我必須強調, 所有的族裔都可以說"我們台灣人", 但是若要強調某種文化
淵源, 例如談到外省人的特殊文化, 講到眷村的文史, 就可以選擇能夠
突顯該族群文化主體的用語, 不管您覺得用外省人還是中裔台灣人比較好,
要能夠突顯這塊族群的主體, 就必須要討論名詞的問題.
這樣說吧, 如果提到客家話, 你不用客家台灣人這個詞, 你要怎麼稱呼?
如果提到福佬台灣人的文化, 你不用福佬台灣人這個詞, 你要怎麼稱呼?
如果提到豐年祭, 你不用台灣原住民族, 你要怎麼稱呼?
至於1945~1949這段期間到底是什麼狀況, 這在國際法領域有許多的討論,
台灣在當時那段期間並不必然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就像菲律賓也曾經給
美國託管, 但是不代表美國對菲律賓有主權.
那段時間, 國際法與國際政治各大家都有不同的論述, 我不想說誰對誰非,
但是至少現狀的中華民國本體是台灣為主的台澎金馬, 這應該是不分族群
的共同共識.
: 回到二二八事件來說,如果用1949年以前來台灣的都可以叫做「台灣人」的
: 這種說法,那麼我覺得二二八就有被誇大之嫌。對於外來極權政治(妙的是,如
: 果1949年才是分野點,那麼1947年發生的事並不是外來政權的壓迫才對)的暴力
: 管理方式這件事情上,是有所爭議的;然而我們不討論日本殖民時代(現在還要
: 美化成為「日治」)的壓迫、我們不討論真正居住在這裡的原住民所受過的欺壓
: ,只因為那些都不是在一個極權政治下的犧牲品嗎?還是因為這樣一討論起來,
: 「正港的台灣人」就無所適從了?
: 二二八不是不重要,上一代的深痛記憶永遠無法平撫,而且我根本沒經歷過,
: 所以我不敢大放厥詞說什麼一些狗屁華美的話,叫大家忘懷傷痛、目光放未來。但
: 是就長遠的歷史觀點來看,還有更多更可議的、值得商榷的不正義行為,單就拿二
: 二八作為轉型正義的標竿實在狹隘。
: 我這樣說可能有人會把我打成統派,但實際上我並不是,我是支持台獨的,
: 只是我不知道為什麼台獨不能跟1945到1949年間的歷史連結起來。我一直覺得台
: 灣是獨立的,而它從1945年到現在的國號叫做中華民國;就像美國是獨立的,但
: 它也有外交政治用的國號「美利堅合眾國」。如果目前「中華民國」不是多數台
: 灣人的選擇,那大可以公投嘛!可是我們的政府卻不敢這麼做,反而用很粗糙專
: 斷的方式、強迫很多民營化的官股正名,卻遲遲不敢推動符合目前情勢最需要的
: 制憲,而推動演唱會的部分人士卻還覺得這樣是值得鼓勵的作為,試問這難道又
: 是「轉型正義」?
: 總結來說,我想知道到底什麼叫做「轉型正義」?如果台灣的正義只有「二
: 二八」好談,那我不免懷疑這樣的思維是否過於偏頗。正義如果只能在杭廷頓的
: 「威權vs.民主」的二元對立中得以展現,那台灣要選擇步上他那種西方中心主義
: 論、繼續自我矮化,還是可以另闢新穎的在地論述,重新界定屬於台灣本身的「
: 正義」?因為如果這樣說來,美國在伊拉克扔炸彈也算是正義行為,因為它是在
: 解放威權的伊拉克政府;然而楊儒門就是個壞蛋,只因為他不按照民主政治的申
: 訴過程反映他身為公民的不滿,而這樣的結論勢必也呼應杭廷頓這種西方民主至
: 上的論調,台灣多元的主體意識在這樣的陰影中便永遠無法彰顯。
以上都在本文第一段已經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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