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情報] 殲滅 醫師之役

看板StarTrek (星際爭霸戰)作者 (DCT)時間19年前 (2006/06/18 13:0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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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f.bbs@bbs.csie.nctu.edu.tw (啦啦啦...啦啦啦.)》之銘言: : ※ 引述《Arf (啦啦啦...啦啦啦.)》之銘言: : > 至少對我而言,社會救濟的最低標準是,他們要放棄投票權跟結紮。 : 還有我主張使用醫療救濟的人,必須放棄醫療過失的求償權,只能請求故意。 : 簡單說,如果不是故意犯錯,例如故意在點滴裡放殺蟲劑,就沒資格告醫師。 : 過失的求償權要不然就是放棄,要不然也該給支付醫療費用的公款。 我這輩子第一次聽到這種言論... 你有沒有使用健保呀? 下次要不要來推動"使用健保不能求償醫療過失", 你要完全自費才可以求償。 因為是全民來分擔你的醫療費用。 健保不也是一種醫療救濟? 幸好你不是醫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3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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