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們與惡的距離 王赦你在假掰甚麼?
※ 引述《jason748 (賽迪克.進萊)》之銘言:
: 還是防雷
: 上一篇我的文章,得到版友熱烈回響,也有部分版友挑戰我的論點。再重看王赦崩潰這
一
: 段(感謝版友norulesgal熱情贈送的公視觀看資格),我的感想還是沒變,就是彆扭的以
程
: 序正義之名表達廢死訴求
沒錯他的辯詞只是以華麗的字眼,煽動的言詞,說自己不是不承認李的所為就是被判了死
刑,其實只是詭辯廢死。
「國家怎麼可以殺人」「其他國家處置死刑是死亡原因是謀殺,在台灣卻是他殺,這個很
荒謬」
所以他的意思就是國家按照法規,執行死刑是謀殺,而國家是不可以殺人 = 國家沒有奪
走生命的權利 = 廢死。
: 王赦說:「我知道他會死阿,但我沒想到他會這麼快....他前面還有52個死刑犯,為什
麼
: 要跳過那些人這麼急著把他處死呢?」你身為律師,你怎會不曉得死刑犯處決本來就不
用
: 按照定讞的先後順序?這話聽起來就好像路上被警察取締然後靠北說「其他人也違規,
為
: 甚麼只抓我?」有本事就督促立委修法,死刑犯一個一個照順序處決。講這話才是真的
在
: 訴諸民粹
: 「......就好像告訴社會大眾,我們國家可以合法的殺人」對!沒錯,在還有死刑存在
的
: 前提下,國家暴力就是可以合法的殺人,想要廢死就直接講不要講這些543
: 「我沒收到通知,我相信他的父母也沒有.....為什麼不讓他跟他的家人見最後一面
: ?這樣合法嗎?合情嗎?合理嗎!!!???」
: 對!完全合法,身為律師,一定知道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到底為什麼一定要通知他家人
,
: 讓他跟家人見最後一面?你也知道這完全合法,所以接下來又說了「合情嗎?合理嗎?」
。
: 挖,法規講不過,就跟人講情理?法律人不是最討厭法盲刁民不講法律而只講所謂人情
義
: 理嗎?法理自助餐,好吃嗎?
: 「.....他殺了人就該死,但不代表我們民主法治要一起陪葬!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兩年
的
: 時間去開庭調查甚麼,直接那時候一人把他捅一刀捅死就好啦!.......就算真的罪證
確
: 鑿,判死刑沒關係,為什麼國家要這麼粗暴的奪走一個年輕人的生命?」
: 沒錯,基於尊重民主法治,我們沒有當場一刀捅死他,而是透過司法審判他,不然王赦
你
: 這兩年來是在睡覺嗎?判了死刑定讞你就知道一定有這一天來,也給了你足夠時間去救
濟
: ,雖然很官腔,但就像劇中新聞的旁白一樣:「法務部次長表示李曉明一案經最高法院
三?
: 定讞,並且確認均無獲得赦免或其他暫停執行事由,法務部對死刑犯人權保障已臻完備
..
: ...」你自己也說罪證確鑿判死刑沒關係,那你能講出到底粗暴在哪嗎?民主法治又哪裡
陪
: 葬了?編劇自己也想不出來嘛,所以又只能煽情的訴諸情感面了
在絕對毫無冤獄的可能性,提出非常上訴,除非廢死也不可能更改判決的情況之下,一件
死刑案就打個八年十年,只是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法官、律師浪費時間跟金錢都是我
們繳的稅金,我寧可這些資源投注在其他有1%冤獄可能的案子上,而不是這種罪證確鑿的
案子。
拖延時間到底有什麼意義?
: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李曉明)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做.....他死了以後就再也沒人
: 知道了.......」
: 喔所以一個死刑犯拖在那邊不處決,就是為了要讓你研究他的犯案動機嗎?要是他永遠
不
: 開口,不就放著免死?就算知道了又怎樣?你是律師,不是甚麼犯罪學家心理學家好嗎?
在歷史上當然有存在值得也提供了很多珍貴訊息的殺人案件,像是1966年的德州大學奧斯
汀分校校園槍擊事件。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University_of_Texas_tower_shooting
https://en.m.wikipedia.org/wiki/Charles_Whitman
一個退伍神槍手軍人,光榮退役後回到大學完成學業。
他脾氣劇變,越來越暴躁,開始家暴老婆,老婆無法忍受提出離婚申請。
他也曾向學校的精神科醫生預約了門診卻沒有赴診。
他有劇烈的頭痛,開始吸安非他命卻依舊頭痛,有著無法抑制拼命寫日記,鉅細靡遺寫日
記的衝動,最嚴重的是他無法抑制他殺人的渴望。
他在日記中要求解剖他的屍體,他相信這一切有病理上的理由。
他開始購買收集大量的槍械彈藥,他先殺了老婆,開車去母親公寓殺了母親,說要幫她們
從這世界解脫。到了學校高樓樓頂,開始阻擊路過的路人,後自殺,總共殺了17人。
死時25歲,驗屍報告指出他有腦瘤,無法抑制寫日記的衝動,跟殺人的渴望,頭痛跟易怒
都是源自於他的腦瘤。
這件事是可以預防的。
如果他家人可以在他脾氣劇變時就要求醫療求助,而不是接受了他只是脾氣差,要求離婚
。
他自己知道自己身體不對,卻沒有做完整的診斷,只是要求警察事後解剖他屍體。
一個人就算沒有精神科病歷,都不該如此輕易的獲取如此多的槍藥。
學校應該及早介入輔導或許能及早發現原因。
但是這只是一個單獨的個案,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一個完美的解釋,不是所有的問題都
有答案。
李曉明不願意配合調查,可能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幹場大事,他只知道他不後悔,
重來也是一樣。
不是上一個例子有答案,就期待所有的事情也能有。現實生活的犯罪不是戲劇不是電影,
不是每件事都有解釋,都有完美結局。
: 我認為現在本劇有一個尷尬的點就是,它本身是想表達廢死觀的,但又不敢光明正大的
舉
: 起廢死大旗,只能拐彎抹角的講甚麼程序正義民主法治之類的,又不足以說服人,這種
錯
: 亂感在ep5的酒後崩潰戲達到高峰
: 綜上所述,王赦你主張廢死就直接講,你是在假掰甚麼?
他在車上解釋給她老婆的理由超級假掰 ,什麼妳就是命好 ,所以不知道其他人因為家庭
因為環境 ,生活比較多難關 ,容易走上歪路
,他想保護這些人生而平等的權益。
公平跟正義難道不是不論身家背景都能得到一
致的權益跟審判嗎 ?不是應該同樣的罪,就該得到同樣的刑罰 ? 憑什麼這些人就可以
因為他的同情獲得減刑 ? 這難道就不是不公平嗎 ?
陳昌殺了兩個小女孩 ,造成兩個小女孩家庭的破碎 ,我不了解王赦的訴求。他到底覺得
陳昌應得的罰責是什麼 ?
陳昌想幫女孩解脫,難道因此就無需為兩個小女孩破碎的家庭負責嗎 ?
我朋友家住在小學後門口,就在牆外,走路不到2分鐘,我小時候我們下課後,一起走路
回家,拿著零用錢去一起買冰棒分享著吃,再回家,那是我小學美好回憶。現在因為層出
不窮的無差別殺人案,已經沒有家長敢讓小學生自己走路回家了,連住在學校後門口都不
敢讓孩子獨自回家,一定接送,這些孩子失落的童年,家長無時無刻的擔心與壓力,難道
像陳昌這樣的犯人就不用負責嗎?
王赦居然跟老婆解釋「陳昌是覺得這樣是幫孩子解脫」,這個理由並不會改變了陳昌殺人
的
事實,也不會讓一個媽媽安心,王赦說這句話的目的何在?如果不是覺得這句話可以減輕
罪
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2.58.21.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554934614.A.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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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記錯名字,已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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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不是殺人是唯一死刑,我的意思是人只要犯罪就該受罰,無論是無期徒期還是死
刑,更甚至是在精神病院醫治,我想知道對於王赦來說,像陳昌該受到什麼樣的罰則。
我無法忍受的是他解釋只說了「陳昌是覺得這樣是幫孩子解脫」,他如果說陳昌因為病了
,所以該接受治療,那麼我可以接受。但是他這樣說,好像只要有這種想法,我們就該有
同理心,就可減輕罪行。
判刑有兩個意義,一個是懲罰做過的壞事,一個是因為此人危險,所以把他關起來,好跟
普通民眾分開。
美國有個案子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加里毀隆啀_
1984年一個男人,他11歲的兒子被空手道老師,誘拐性侵,綁架至外州,當警察終於抓到
嫌犯,要遣送回原州審判。
飛機抵達前一天有當地記者採訪,問他看到犯人會有何反應,他說「我真的不知道」
隔天機場有媒體拍攝警方運送犯人畫面,一個講電話的路人,轉身一槍打死了犯人,就是
孩子的爸。全部槍殺畫面都被拍攝了下來。
法庭最終裁定他有期徒刑七年,緩刑五年,並罰社區服務,並沒有坐牢。
法官覺得其心可憫,裁定認為將普拉奇送進監獄對任何人都沒有幫助,並且確定蓋瑞沒有
再犯的風險。
在他2014去世的時,這三十年他也真的並沒有再犯下任何其他傷害或違反的事情。
這件判決就合乎了犯罪動機跟有沒有對於社會其他人造成安全上疑慮的考慮。
但是我並沒有看到王赦有說服我陳昌其心可憫的地方,他也沒有討論陳昌能不能保證不再
對大眾造成威脅。
所以我覺得他只是為了站在加害者方而辯護。他在法庭上也只是一直擔心著陳昌講出不利
自己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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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三審非常上訴都是為了不要有冤獄不要有誤判,審判耗時好幾年也是同樣道理。花這
麼多時間金錢,詳細的證明沒有冤獄,沒有精神問題,就是為了程序正義啊!這就是明文
規定的程序。本來就是走完流程,就能盡可能的降低誤判跟冤獄,才有流程的制定。這就
是SOP的意義。
許多的死刑冤獄都是軍法審判,因為軍法流程快造成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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