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們與惡的距離 王赦你在假掰甚麼?

看板TaiwanDrama (臺劇)作者 (冬天的雨)時間7年前 (2019/04/11 13:37), 編輯推噓13(1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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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怎麼可以殺人」「其他國家處置死刑是死亡原因是謀殺,在台灣卻是他殺,這 個很 : 荒謬」 本人略懂法醫學 看到這句時我覺得很搞笑很出戲 編劇功課沒做好 死亡原因是指 一個人導致他死亡的原因 如心因性休克等等 他殺是指死亡方式 台灣死亡方式有五種 自殺 意外 自然死 他為 他殺 並沒有謀殺 他殺 就是指一個人因為他人的故意行為而死 如果一個人被人所殺 在台灣就是指他殺 謀殺什麼的 是美劇看太多了 : 所以他的意思就是國家按照法規,執行死刑是謀殺,而國家是不可以殺人 = 國家沒有 : 走生命的權利 = 廢死。 : : 王赦說:「我知道他會死阿,但我沒想到他會這麼快....他前面還有52個死刑犯,為 : 麼 : : 要跳過那些人這麼急著把他處死呢?」你身為律師,你怎會不曉得死刑犯處決本來就 : 用 : : 按照定讞的先後順序?這話聽起來就好像路上被警察取締然後靠北說「其他人也違規 : 為 : : 甚麼只抓我?」有本事就督促立委修法,死刑犯一個一個照順序處決。講這話才是真 : 在 : : 訴諸民粹 : : 「......就好像告訴社會大眾,我們國家可以合法的殺人」對!沒錯,在還有死刑 存在 : 的 : : 前提下,國家暴力就是可以合法的殺人,想要廢死就直接講不要講這些543 : : 「我沒收到通知,我相信他的父母也沒有.....為什麼不讓他跟他的家人見最後一面 : : ?這樣合法嗎?合情嗎?合理嗎!!!???」 : : 對!完全合法,身為律師,一定知道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到底為什麼一定要通知他 家人 : , : : 讓他跟家人見最後一面?你也知道這完全合法,所以接下來又說了「合情嗎?合理嗎 ?」 : 。 : : 挖,法規講不過,就跟人講情理?法律人不是最討厭法盲刁民不講法律而只講所謂人 : 義 : : 理嗎?法理自助餐,好吃嗎? : : 「.....他殺了人就該死,但不代表我們民主法治要一起陪葬!那為什麼我們還要兩 : 的 : : 時間去開庭調查甚麼,直接那時候一人把他捅一刀捅死就好啦!.......就算真的罪 : 確 : : 鑿,判死刑沒關係,為什麼國家要這麼粗暴的奪走一個年輕人的生命?」 : : 沒錯,基於尊重民主法治,我們沒有當場一刀捅死他,而是透過司法審判他,不然 王赦 : 你 : : 這兩年來是在睡覺嗎?判了死刑定讞你就知道一定有這一天來,也給了你足夠時間去 : 濟 : : ,雖然很官腔,但就像劇中新聞的旁白一樣:「法務部次長表示李曉明一案經最高法 : 三? : : 定讞,並且確認均無獲得赦免或其他暫停執行事由,法務部對死刑犯人權保障已臻 完備 : .. : : ...」你自己也說罪證確鑿判死刑沒關係,那你能講出到底粗暴在哪嗎?民主法治又 哪裡 : 陪 : : 葬了?編劇自己也想不出來嘛,所以又只能煽情的訴諸情感面了 : 在絕對毫無冤獄的可能性,提出非常上訴,除非廢死也不可能更改判決的情況之下, 一件 : 死刑案就打個八年十年,只是浪費司法資源,檢察官、法官、律師浪費時間跟金錢都 是我 : 們繳的稅金,我寧可這些資源投注在其他有1%冤獄可能的案子上,而不是這種罪證確 鑿的 : 案子。 : 拖延時間到底有什麼意義? : : 「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他(李曉明)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做.....他死了以後就再也沒人 : : 知道了.......」 : ---- Sent from BePT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97.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wanDrama/M.1554961041.A.6D0.html

04/11 13:41, 7年前 , 1F
用死亡方式記載他殺不是謀殺 來批評死刑很荒謬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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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編劇更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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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因為王赦喝醉了亂講話也是很正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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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的律師才背不出兩公約呢 我看他很清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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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法律實務工作者 這部能吐槽的點太多了 bug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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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還是覺得台灣有這種電視劇能讓人民思考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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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是很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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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的律師可以背出來的東西可多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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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知道這是齣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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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背出情人名單嗎?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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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在這邊說各種死因才莫名XD 另外現實真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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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醉背課文、說教說不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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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 可以用各種理由說 死刑很荒謬 但是用一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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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本來就沒有的死亡方式當作理由 這個理由就很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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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 他殺就包含謀殺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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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殺包含了謀殺,男人包含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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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就是要展現張力。邏輯上也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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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不要說這戲沒立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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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各人有各人的立場 律師一看就知道是廢死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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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安一看法 律師老婆 岳父看就知道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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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57, 7年前 , 21F
傳說中的冬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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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原po 但不覺得編劇荒謬 雖然有錯誤但編劇已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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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4:59, 7年前 , 23F
很值得鼓勵了XD 也推酒醉背東西的可多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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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03, 7年前 , 24F
畢竟是門外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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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劇已經很努力做功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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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戲劇在成本的壓力下,算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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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28, 7年前 , 27F
王赦就算沒喝醉也會亂講話,不過這就是律師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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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實中碰到王郝這種律師 基於各方面好ˇ的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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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31, 7年前 , 29F
原因 我會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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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一樣,不管兇嫌手段多兇殘,通通有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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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50, 7年前 , 31F
樓上這就不對了 審判鄭捷的法官們就沒有說有教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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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5:50, 7年前 , 32F
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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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18:24, 7年前 , 33F
這部戲,也讓大家熱烈討論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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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1:48, 7年前 , 34F
你懂法醫學,但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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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2:00, 7年前 , 35F
台劇板僅黑特文/違反板規能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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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3:03, 7年前 , 36F
謀殺他殺這段還是沒有很懂王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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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3:43, 7年前 , 37F
個人覺得"謀殺""他殺"的說法是指"謀殺"用詞的針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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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3:44, 7年前 , 38F
比"他殺"來的強,相較於"他殺","謀殺"肯定是"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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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執行死刑時有認知到自己正在蓄意殺人(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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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 23:45, 7年前 , 40F
而台灣則是用"他殺"來淡化蓄意殺人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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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33, 7年前 , 41F
就原po的邏輯,我很好奇怎麼解釋刑法276條,是屬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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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33, 7年前 , 42F
意之他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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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0:53, 7年前 , 43F
他就是想說殺人還不敢正面承認的意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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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1:14, 7年前 , 44F
感謝原po和樓上板友們的討論,當下看到那段也很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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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1:14, 7年前 , 45F
號,現在終於解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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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06, 7年前 , 46F
你說你懂法醫學 那你懂外國法律在死刑犯受刑後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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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06, 7年前 , 47F
死亡證明是怎麼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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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3, 7年前 , 48F
276是意外喔 不是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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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0:04, 7年前 , 49F
他殺 就是蓄意的意思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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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04, 7年前 , 50F
我想問冬雨大的是當276移送相驗時, 法醫一樣註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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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04, 7年前 , 51F
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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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52F
我想你想說的會不會是在我國偵察實務上於相驗處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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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53F
點內載明他殺與自殺或你提及的方式。他殺就我而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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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像是死亡方式分類,他殺嫌疑是可以解釋成故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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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55F
不然幹嘛浪費時間偵辦。但或許身處不同於檢方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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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殺是否為蓄意與否不正是於偵審中就其事實認定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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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57F
法律涵攝。是以他殺作為執行死刑死亡方式,於相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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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58F
事實認定洵無違誤,有殺人故意,可證成蓄意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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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59F
惟劇中探討之論點亦非事實而為刑事政策。但將他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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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60F
接視為蓄意,再進一步排除分類 直接逢人就以此為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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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61F
一標準,我是認為有些不妥。但這部戲劇於同為司法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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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62F
務人員的我而言,許多用語上,的確不精確。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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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1:44, 7年前 , 63F
也非我所屬機關所能置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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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4, 7年前 , 64F
276會寫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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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6, 7年前 , 65F
唉 就說 他殺是故意行為使人而死 是我表達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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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6, 7年前 , 66F
嗎? 意外包含276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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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37, 7年前 , 67F
死亡方式的分類什麼時候變成刑事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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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6, 7年前 , 68F
他殺就是台灣法醫學死亡方式的一種分類 怎麼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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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46, 7年前 , 69F
為你的解讀而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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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51, 7年前 , 70F
所以你是法醫嗎? 不過我想法醫不可能會將276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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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12:51, 7年前 , 71F
成他殺
04/12 12:51, 7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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