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 準編劇過天堂路
http://tc.gio.gov.tw/ct.asp?xItem=62334&ctNode=62&mp=1
準編劇過天堂路
涂芳祥,為93、96、97、98年等多屆行政院新聞局優良劇本獎得主,擁有豐沛的創作能量
,目前身分為自由作家。
(全文滿長的,節錄一些一位中年轉職的編劇對於這行業的看法,
其他背景分析歡迎點進網址收看,是篇不錯的文章。
有意從事編劇的人也可以看看~)
(原文刊登在台灣電影網,所以文中不少例子是電影作品,但我想戲劇作品一體適用)
(略)
「乖,拿你該拿的!」
前段所提到的創作心情,對我來說,那是可以預期、同時是我一定要吃下來的,或許我會
三不五時慘叫幾聲,但我並不後悔;但實際和劇組有過接觸經驗後,我才真正感受到編劇
這行的痛處──而這一搞,搞掉了我接近兩年的時間。
我的工作經驗告訴我:學院派或自修學習到的技能,在真正進入職場後,通常都沒什麼用
,真正能幫助自己取得優勢的職能,都是在職場上學到的。所以,我十分珍惜每個可以加
入正式商業劇組的機會。先把自己準備好,希望自身的專業可以為劇組帶來績效,用最棒
的投資報酬率回報製作人與業主的賞識,自己也能在這過程中,得到專業能力的進步──
這種雙贏的策略,一直是我深信不移的職場信念。
不過,這兩年來,有三件事非常困擾我,那幾乎讓我起了退出編劇職場的念頭;而這三件
事,相信也困擾了不少在編劇路上努力的同志們:
第一是極差的勞動條件、第二是缺乏培養的產業環境,而第三,則是台灣影視產業空洞化
、中國化的問題。
接下來的段落,也許各位會聽一些很不客氣的批評,但請大家不要一下就放大絕招:「這
都忍不住?不爽不要幹呀!」說真的,如果什麼事都要新人忍耐而不求改善,那這個產業
要怎麼進步呢?──畢竟,我們真的都很努力、只是想求個合理的發展嘛,在商言商,如
果一個職業不能帶來穩定與對等的收入,那麼,誰還要進入這個業界呢?首先,我想談談
勞動條件這件事。
今年年初,我父親過世。我突然發現,台灣的殯葬產業,已經進化到有定型化契約的階段
了,從換棺木的大小與靈車的型號,都有價目表可以參考替換……而編劇的勞動條件,唉
,實在是比殯葬業都不如呀!
依我當初所得到的資訊,編劇這行,應該有三種模式可以賺錢:
第一是當寫手,業主故事已經有了,只是欠人寫,你幫他寫完,拿錢收工。
第二是你賣故事,業主喜歡你的故事,你對故事有主導權,然後你寫完,拿錢收工。
最後則是企劃帶寫作,就是業主有一個想法,你要幫他發想並寫完,最後拿錢收工。
一開始就提到,我是從high tech人力資源管理出身的,本身專長還是薪酬制度管理與勞
動法令,所以我對於「權利義務」這種事,敏感度特別地高──編劇的勞務是把故事寫好
,我付出了什麼,業主必須提供相對的薪酬報償,最後總得要有個「拿錢收工」的動作才
算合理,最好就是用契約明文規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多勞多得,這在任何產業,應該都算
是常識吧?
不過呢,在編劇這個業界,「拿錢收工」這四個字,好像並沒有那麼理所當然。就算我曾
經為大型外商寫過厚達一百多頁的年度薪酬管理計劃,但要我弄清楚台灣編劇是怎麼合理
計薪的,以我的專業能力,好像還力有未逮。
收不了工、拿不到錢,就是我與一些編劇朋友們最常遇到的問題。
具體來說,編劇雖然是獨立與專業的工作,但在領收工資這件事上,卻一直和整個影視作
品的完成被綁在一起。就算編劇已經依業主要求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但如果作品在集資或
拍攝過程中出了任何問題,製片方常會叫你不斷修正劇本,好像是因為你的作品達不到業
主的要求,所以才導致作品無法被拍攝完成一樣,那麼不發你工資,剛好而已。
當然,編劇自己沒把作品寫好,拿不到工資是正常;可是如果一個編劇,常在拿不到工資
這件上傷腦筋、而且,看到市場上完成的影視作品,劇本品質似乎也沒有好到要拿金馬獎
才能領錢的程度,那麼,願意留在這個產業被磨練的編劇,自然而然就會變少了──畢竟
,連去便利商店打工,一小時就有差不多一百元的收入,可是在編劇這行,被挑東挑西一
兩個月,常常連一兩萬元都拿不到,請問,有多少人可以忍受這樣長期的折磨呢?
在2008到2009的這兩年間,我大約和五六個製作人或導演洽談過合作事項,一旦開始合作
,至少都花了一兩個月以上的時間,但,能拿到編劇費用的,非常少。但如果你據理力爭
,希望業主依編劇已付出的部份付費、不然就拿回故事的著作權,業主就會嗆你一句:「
這個故事,是我們的『共同創作』唷!你並沒有這個故事的著作權利,所以請你不斷修正
故事,直到故事順利拍完,忍不住,你就自己離開,但什麼都不能帶走!」──各位編劇
界的先進,你們也有過這種經驗吧?
有契約有用嗎?沒用!因為目前業界通行的編劇合約,多數在保障製作單位的權利,站在
編劇的角度來說,那種東西,簽了反而只會讓自己的地位更加不利。一點都不誇張!在有
白紙黑字的情形下,業主都可以睜著眼說瞎話。
「我們一起向夢想努力吧!」
第二件令我困擾的事,是缺乏培養的產業環境。
抓著人脈進入業界的編劇我先不提,沒有人脈想要求職的新手編劇,隨便去104人力銀行
翻翻「編劇」兩個字,職缺少也就罷了,徵才條件通常就是:「對夢想勇於追求、肯吃苦
、服從性高、能獨立解決問題、並可配合團隊目標的伙伴,歡迎加入我們!」
唉,幾個衝突的條件放在一起,邏輯差一點的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樣才能符合要求
呢!
在high tech的產業裡,你是看不到這種空洞的徵才需求的。講具體一點,如果你公司沒
擺出市場前20%的競爭性薪資、沒保證五年培訓計劃、甚至連員工停車場裡停的車不夠氣
派、企業大廳不夠氣派,你都很難找到具有全球競爭性的優秀人才。
等找到人才,大公司通常會有自己的培訓計劃,從專業職能訓練到on job training, 一
步步讓新人們可以在生活無慮的基礎上認同公司文化,同時為了共同的夢想,提供堅實並
充足的子彈!
在編劇產業,創作者帶著自己的夢想與老本來燒,那是常態。但從產業發展的角度看來,
如果沒有辦法給新進編劇良好的培訓,就算製作人或導演,眼中總是閃著光采:「我們一
起向夢想努力吧!」,但夢想總有啃光的一天,長期來說,編劇這個產業,是註定會萎縮
不振的。
所以,台灣能被拍攝出來的電影作品,編劇通常是由導演兼任:你說這是因為導演比市場
上的編劇更會說故事、還是導演只想拍自己的故事、又或者導演找不到適合的編劇,所以
只好硬著頭皮把劇本寫完……無論結論是以上那一種,對編劇來說,似乎都不是很有利的
答案。
在high tech產業,員工是資產不是耗材,員工要發揮真正的戰力,通常都是經過公司本
身的訓練,培養出合作技能與默契後,在兩到三年後,才是員工真正好用的時間點──目
前各大電視台的編劇訓練班與創意工廠,就有這種概念在內。
但台灣的電影產業,目前似乎並沒有這種機制:大家都在試新的編劇,看看可不可以撿到
好用又便宜的天才。但很少有人會去思考,編劇不像演員,海選一次就有成千上百的帥哥
美女能讓導演挑選,影視產業如果沒有下定決心,開始從培養長期合作的編劇入手,講直
接一點,當編劇一部片成功之後,他立刻會被其他業者挖走,到頭來,不還是一場空嗎?
另外,不知道為了什麼,台灣中堅的資深編劇,近年來有愈來愈少的趨勢。製作單位為了
解決這個困境,深信「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的道理,於是,找幾個菜鳥編劇一
起共同創作,就成了業界的常態──可是,在創作的領域裡,人多就真的有用嗎?
在high tech業界,除了在作業上有標準的SOP之外,輔導人制度也是必備的:在職能分類
上,「學的,做的,教的」,就是不同職級才能負擔的不同責任──當一群學徒接下專案
,沒人負責實務執行、也沒人負責經驗傳承,一群人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專案要怎麼能
順利成功?
我想經營事業的方法論,並不是那麼艱深難懂,如果別的產業有不錯的經驗,用心觀摩一
下,反正像不像、三分樣,要是什麼都不幹,那麼,一個個有心加入市場的編劇們,很快
就會被迫退出這個產業了。
「給我一個中國市場會喜歡的故事!」
而第三件令我困擾的事,是台灣影視產業空洞化、中國化的問題,而這也是有關政府政策
與創作理念的基本問題。
創作理念關係到創作者願不願意持續創作,如果只是為了錢,去寫言情小說是最合乎經濟
效益的創作選擇:一本賣斷三萬,一個月寫兩本,等到熟手階段,不用改稿,照樣就有收
入。相對而言,如果創作者不能寫自己想寫的故事,那,台灣本土的原創故事,只會愈來
愈少。
台灣社會一向是個投資看得看短、看到有人賺錢就一窩風跟進的「有效率社會」,可是最
近在台灣的電影業界,並沒有看到這種風氣,這讓我覺得非常奇怪。
《海角七號》和《艋舺》的成功,表示只要你願意投資五千萬到七千萬,經由相同成功因
素的複製,光靠台灣本土的電影市場,票房要破兩億,應該不算什麼天方夜譚──可是,
現在台灣電影的投資規模,一般還是只有兩三千萬的水準,同時幾乎沒有行銷費用,這點
,實在讓我不知道要寫那些有原創性的故事,才能夠讓業主願意拿錢出來拍攝。
台灣的影視產業,長期在政府放任國際競爭的政策下,根基差不多已經快流失光了──反
正電視不用自己拍,買韓劇和中劇多省錢呀!電影不用拍台灣自己的故事,因為台灣的市
場就是那麼小,好萊塢電影又吃走了九成以上的市場,不想著進攻中國市場,台灣電影那
有活路呀?
於是,最近如果有製作人找我合作劇本,開口第一句話通常都是:「給我一個中國市場會
喜歡的故事!」
呼……中國市場要怎樣的作品?請問各位製作人,你們真的知道嗎?而就算製作人知道,
我自己寫得出來嗎?再換個角度,我願意寫嗎?陳可辛導演講過,加拿大和美國就算國土
連在一起,加拿大的電影也打不入美國市場;兩岸分治了那麼久,就算兩邊用的是同樣的
語言,但一個在台灣土生土長的編劇,真的能寫出具有中國風格的電影嗎?以我對電影市
場的粗淺了解,台灣擁有的創作優勢,無論是音樂、演員、偶像劇,都是先在台灣紅了以
後,然後再外銷去中國市場,或許其中必須要針對中國市場多少作些修正,但,一旦台灣
創作少了我們獨特擁有的「蕃薯味」,加上中國的審批制度對自由創作的限制,那台灣創
作者和中國創作者又有什麼不同呢?我們的優勢,又將在那裡發揮呢?
其實台灣編劇和中國合作,發展良好的也有:像張家魯大哥的《梅蘭芳》和《風聲》、蘇
照彬大哥的《劍雨》,我們如果真的要搶進中國市場,方法和策略還是有的。不過,是不
是要一昧貼著中國市場的屁股思考,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略)
文章來源:台灣電影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223.195
推
10/06 23:19, , 1F
10/06 23:19, 1F
推
10/07 14:25, , 2F
10/07 14:25, 2F
推
10/08 04:05, , 3F
10/08 04:05, 3F
推
10/08 12:12, , 4F
10/08 12:12, 4F
TaiwanScript 近期熱門文章
PTT影音娛樂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