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Re: [轉錄]不是獵殺女巫 是獵殺live house

看板TheWall作者 (十三和老天爺)時間19年前 (2006/05/24 15:2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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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vmist (SPACE)》之銘言: : : 台灣表演獨立創作樂手的場地 : : 如此的不足... : : 只是條子的問題????? : : 就算條子這項問題可以被摒除, : : 那麼獨立創作樂手的表演空間就會提高嗎? : 不見得 : : 就會有更多的獨立創作人主動積極的去live house爭取表演機會嘛? : 不一定 : : 人們就會開始去接受不一樣的音樂嗎? : 不會 : 我同意這篇 : 問題不只是條子不只是沒有適當的法規 : 客群市場展演品質媒體社會歷史文化背景... : 這些因素對於造就現在這種環境絕對扮演著比條子跟法規更大的角色 : 解決條子與法規的問題對於上面三項情況並不會有太大的正面效果 : 那些問題的背後還有其他非常多的原因 : 但是解決條子與法規的問題至少讓live house等表演場地有了存在的機會 : 逊 根本是兩回事 livehouse可不可以經營和這個文化圈會不會變好,兩者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就像"狗可不可以進公園"一樣 又沒有人說只要法律允許狗進公園散步,狗就不會有便秘的問題 又不是為了讓狗不便秘才讓狗進公園的 即使法律規定"不可以" 實際上livehouse仍然存在, 法規的問題,除了livehouse,戶外演出缺乏空間,噪音問題無法解決也都一直沒有改變 法律的問題可以上立法院解決 文化內容或品質卻不需要去立法院 你當然可以認為只有文化的問題才是最重要的 法律政治問題,坐享其成的人多的是。 -- http://www.wwr.idv.t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31.64

05/24 17:43, , 1F
中肯阿!
05/24 17:43, 1F
文章代碼(AID): #14T0bdFO (TheW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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